厦府〔2018〕22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意见》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意见》
厦府[2018]22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七大优势特色产业的意见》(闽政〔2017〕31号)精神,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蔬菜、果品、茶叶、水产品、花卉苗木、休闲农业等特色产业,为加快提升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一般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落实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以优化农业产能、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农业、优先发展加快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智慧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全面提升全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 力争到2020年,全市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花卉苗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全产业链产值超过1000亿元。
二、基本原则
突出绿色发展。 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构建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产业体系,推动全产业链绿色化,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突出转型升级。 着眼于创新驱动,一方面着力推动科技创新,另一方面着力改革运行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信息化应用,统筹利用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资源,促进农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优势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影响。
突出项目带动。 遵循市场规律和经济规律,聚焦产业发展重点,突出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科学谋划实施一批促进当前效益和长远效益的重大项目,促进项目连续性和可持续发展。
突出领先牵引力。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领头雁”作用,加快培育一批龙头龙头企业,完善产业链利益联结机制,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协调融合发展。
突出产业集聚。 以园区为平台,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和推动,全面精准实施“一业一策”政策,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向适宜发展区域和园区集聚,提高产业效率。资源配置,延伸产业链,补齐产业链发展短板。
突出农民增收。 完善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农业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引导广大农民参与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稳步提高农民各环节的附加值收入产业发展,不断扩大优势特色产业扶贫成果,让广大农民特别是贫困人口充分共享产业发展成果。
三、重点工作
(一)蔬菜产业。 优化品种结构,提高设施栽培比重和水平,推进优势区域规模化生产,促进降本增效。 加大商品化力度,发展优势特色包装,发展深加工产品。 发展冷链物流,加快发展净菜上市、定制配送等流通新业态。
1.壮大种苗业。 强化厦门蔬菜种苗产业优势,大力发展规模化种苗繁育、种子综合加工、质量检测技术、种质资源检测保护技术与产品,积极打造集约化专业种苗繁育供应中心。 到2020年,培育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的种苗企业5家以上,蔬菜种苗年产量达到2.5亿株。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同安区、翔安区政府
2.优化品种结构。 抓好“菜篮子”工程,加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加快大棚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业“五新”工程,调整蔬菜种植结构,提高蔬菜产量和质量,提高蔬菜自给率。 同安区、翔安区形成了胡萝卜、大蒜、紫长茄子、西红柿等区域优势产品,扶持创建了“翔安萝卜”、“同安”等一批蔬菜区域公用品牌。 “安紫长茄子”和“军营红番茄”拓展国内国际市场; 海沧区、集美区形成优势叶菜产品,实现地方蔬菜均衡上市; 利用我市北部山区特殊的小气候条件进行设施栽培,发展反季蔬菜和特色蔬菜生产。 发展芽菜产业化生产,调整我市蔬菜淡季市场供应。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政府
3、提高产品质量。 完善蔬菜原产地分级、包装、保鲜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提高采后商品化水平。 发展蔬菜干、冻干蔬菜、蔬菜饮料、蔬菜食品等精深加工产品。 到2020年,培育年产值过亿元的蔬菜加工企业5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农业局、区政府
4、畅通销售渠道。 加强蔬菜物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 进一步完善厦门闽南果蔬批发市场和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闽南地区重要的蔬菜物流中心。 加快农村农贸市场建设和改造。 推广农产品超市直供、直供产品直供平台,完善电子商务销售模式,培育一批较为成熟的蔬菜定制配送、农产品超市直供、电子商务销售主体。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局、各区政府
(二)果业。 调整优化品种结构,提高果实品质和效益。 加强龙眼、柚子、火龙果等水果加工,生产蜜饯、饮料等产品。 挖掘潜力,发展冷链物流、直销、配送等销售新业态。
1.优化种植布局。 适当减少龙眼种植面积,扩大时令水果种植规模,重点引进推广火龙果、莲雾、杨桃、番石榴、百香果、葡萄等,优化水果种植布局. 对龙眼、荔枝、蜜柚等水果实施高粒嫁接换代,培育早晚熟优质品种,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逐步实现错峰生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政府
2.促进产品加工。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水果无损检测、分级、标识、包装、保鲜(冷藏、空调)等初加工,提高产品商品率。 以我市龙眼、蜜柚、火龙果等主要特色水果为重点,进行深加工,开发果汁饮料、去皮干果、冻干食品、化妆品、酒类等产品,满足市民多元化需求。开拓市场,提高水果附加值。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3.培育产业品牌。 引导和支持各区、镇(街道)、村树立品牌意识,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同安凤梨穗龙眼、翔安大寨火龙果等优势特色水果品牌。 依托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产品等级标准,推进统一包装、统一标签销售。 引导特色水果种植企业或生产销售企业通过电商平台直销,促进台湾水果在厦集散,完善批发市场设施,扩大品牌知名度。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政府
(三)茶业。 着力提升茶叶质量安全,拓展茶叶深加工,延伸产业链,培育品牌,拓展市场。
1.强化产品质量和质量安全水平。 在同安莲花镇重点茶区推广优质高效、生态环保栽培技术,加快农机农艺合作。 积极推进茶叶标准化生产,推进茶树病虫害专业化统一防治,推广茶树病虫害绿色防治技术。
责任单位:同安区政府、市农业局
2、加快茶叶深加工。 推进粗茶加工升级改造,推广使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到2020年完成老加工厂改造升级。鼓励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茶叶产品,提高标准化水平加工。 鼓励发展速溶、保健、功能茶、休闲茶食品、茶生物制剂、添加剂等产品。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农业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3.做大做长产业链。 巩固提升厦门茶厂、花香园、山果饮艺等重点品牌,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品牌茶系列化、多元化发展,促进茶叶标签销售。 鼓励茶叶新业态创新,鼓励茶叶企业开展网络销售,利用电子商务拓展市场,加快实体店面转型。 支持各国茶叶生产企业在厦门开设品牌专卖店、连锁营销、现代茶馆等经营网点,形成展示营销集散地。 支持相关包装、茶具等配套产品的生产、设计和销售,支持符合条件的茶叶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局、农业局、质监局、市场监管局
(四)水产业。 强化对虾等水产种业优势,大力发展远洋渔业、水产品加工业、海洋医药、生物制品产业,持续推进水产品批发市场和集散中心建设升级,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发展。发展休闲渔业。
一、大力发展水产种苗业。 发挥全市水产种业优势,集约化整合,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水产种业生产经营组织变革; 加强育种生产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 到2020年,全市水产苗木年产量达到2700亿株。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科技局、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政府
2.规范远洋渔业和远洋渔业的发展。 规范国内外渔业发展,控制远洋渔业船舶规模,适度发展远洋渔业船舶规模,鼓励和支持渔获物回运我市,建立健全卸船补贴机制。支持厦门远洋渔船捕捞,支持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和远洋捕捞。 渔船更新。 为保护国内渔业资源,远洋渔船数量限制在1733艘。 到2020年,我市远洋渔业船舶100艘左右,年产量2万吨。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3.促进加工转型升级。 鼓励和支持水产品加工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供给侧改革和产业转型升级。 依托厦门强大的海洋科研实力,加强校企、事业单位与企业的联系,发展水产品深加工产业,开发水产品加工新产品、深加工产品、功能食品和高附加值产品; 发展壮大海洋医药生物制品产业,促进海洋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发展,利用海洋特殊生物资源,提取功能性物质,开发美容保健、海洋医药等海洋生物制品,开发生物制剂、助剂等形成一批国际、国内领先的海洋生物技术企业和技术专利,推动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建设厦门海洋生物产业示范基地,成为国家海洋生物产业发展试验区和海峡两岸海洋生物产业合作示范区。 到2020年,全市水产品加工总产量达到12万吨。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经信局、科技局
4.优化升级水产品批发市场。 规范水产品交易集散中心建设,建设现代化大型水产品交易市场,促进特色鱼市场发展,丰富市民“菜篮子”。 到2020年,交易量将达到10万吨。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商务局
5.加快发展休闲渔业。 积极发展休闲渔业,举办一年一度的中国国际(厦门)休闲渔业博览会,搭建我市休闲渔业对接发展平台,促进渔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旅游发展委员会
(五)花卉育苗业。 针对保健、美容、美容等新需求,加快开发适销对路的鲜切花、盆栽、新型优质苗木和食药用产业花卉,加快花卉深加工和线上化建设。和线下花卉苗木市场,大力发展花木租赁、花木装饰和园林管理等服务业。
1.积极发展产业化种苗。 建设苗木研发生产示范区,重点发展卡宴兰、草花、铁皮石斛、“同安红”三角梅等组培苗和产业化苗木。 引进国外花卉育种公司和花卉育苗企业培育的新品种,加强技术、资金、人员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草本花卉、盆栽花卉苗木植物育苗基地,使之成为花卉资源和研究基地在我省及周边地区设立开发中心,为市场提供花卉创新品种和配套的标准化培训技术,实现工厂化、集约化、专业化生产。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区政府
2.推进生产基地建设。 调整观赏苗木品种结构,加快发展适销对路的鲜切花、盆栽、新优苗木和食药用产业花卉。 根据各区特点,重点发展自身特色主导产业。 切实推进现代农业(花卉)生产发展工程实施,建设同安亭溪三角梅等一批花卉育苗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智能温室、各类温室、喷(滴)灌设施育苗基地建设. 推进重点出口花卉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各区政府
3.大力发展深加工产品。 大力发展铁皮石斛、食用菊花等食药用花卉和香樟、辣木等产业花卉,加强规模化、标准化栽培技术和深加工技术研究,建设一批食药用花卉和产业花卉生产加工基地,积极发展花卉食品、医药、保健品、化妆品、香料、天然色素、工艺花卉等产品。 支持园林建设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合理利用乔木、灌木、花卉和乡土树种。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4.促进花卉苗木服务业发展。 建设花卉休闲旅游基地,充分利用本市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将花卉生产经营、品种展示、科普教育、休闲观光等融为一体的花卉主题观光园或旅游线路,研发、展示、展示推广家庭园艺产品,发展花卉休闲旅游; 建设花卉设施设备和园艺资材生产基地。 重点发展3-5家花卉设施设备制造和园艺资材生产企业,加强国产化温室设备、容器育苗设备、栽培基质、生物有机肥等花卉资材的研发和生产,提高花卉苗木生产设施化、机械化、专业化。 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旅发委、农业局、各区政府
(六)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 积极拓展农业多元功能,建设一批具有生产、观赏、体验、娱乐等配套功能的特色产业小镇、现代农业庄园、休闲观光农业园、生态农庄、风情旅游小镇、慢生活休闲基地、乡村精品民宿推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医疗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观光农业、林居、农家乐、水乡等乡村旅游业态快速发展渔村、花海公园,打造一批美丽的休闲村落。
1.加快编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 科学整合空间布局,提高休闲农业资源利用水平,实现统筹效益最大化。 到2020年,初步形成布局科学、管理规范的厦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特色小镇(村)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农业局、计委、国土房产局、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政府
2.不断丰富休闲农业发展类型。 立足各区蔬菜水果种植优势,结合休闲观光,开发创新农业主题公园等模式,促进多元化、个性化发展。 如翔安区发展胡萝卜、洋葱、大蒜,同安区发展紫长茄子、西红柿等农业主题公园; 引导适宜地区发展休闲农庄,拓展农业功能、传承农耕文化、适宜度假体验,结合传统农耕文化展示,打造具有科普、教育、示范功能的休闲农庄。 加强农业文化传承和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建设有文化内涵的休闲村落,弘扬、保护、延续厦门本土民俗文化。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旅发委、计委、国土房产局、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政府
3、积极打造休闲农业品牌和精品线路。 创新推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品牌体系建设,以行政村镇为核心,建设一批天蓝、地绿、水净、住得舒心、乐业的美丽休闲乡村; 鼓励各区培育农业嘉年华、农业节庆、明星农(林、牧、渔)佳乐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品牌。 持续在当地主流媒体宣传推广,在每个节前精心策划推出一批应季休闲农业精品线路,利用厦门全域旅游的契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农业局、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政府
4.继续加强休闲农业重点项目建设。 引进新的经营主体,鼓励国有企业等社会资本,在我市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做好前期详细的发展规划和产品研发,找准盈利点,构建高标准、高品质的休闲农业综合体。 创造亮点,美化农村人居环境,同时建立与当地村集体或农民的利益挂钩机制,带动农民就业增收。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旅发委、国土房地产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政府、特房集团、象鱼集团, 国贸集团, 建发集团
5.积极发展农村民宿经济。 引导远离市区的岛外村,特别是山区休闲农业项目及周边村民,按照《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对既有房屋进行改造美化,发展民宿经济。厦门市民宿》。 充分利用乡村民宿这一展示地域特色文化的重要窗口,发展体验式休闲乡村旅游。 鼓励国有企业等社会资本和个人投资者、农户建设不同档次、不同质量的山区乡村民宿,吸引各类旅游群体,带动境外山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进一步发展。岛。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农业局、国土房地产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政府、特房集团、翔宇集团、国贸集团、建发集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农业局会同海洋渔业、林业等部门,印发了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新增产值指导目标。 各区政府要落实促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统筹落实政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旅游等部门要牵头制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推动方案实施,加强后续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发展改革、国土、规划、财政、商务、经济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金融、供销等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的支持,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建设优势和特色产业。 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作,抓紧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共同促进特色产业加快发展。
(二)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在编制财政预算时,要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各级财政和涉农部门要加强涉农专项资金整合,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规模和使用效率,增加有效投入。 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增强财政支持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多采用贷款贴息、信用担保、奖补、保费补贴等方式。 发挥金融和社会资本的作用,加大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投入。 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鼓励其通过PPP、众筹、上市融资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加快技术升级,支持建设全产业链和创新项目、新兴产业项目的发展。 推动优势特色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发展产业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茶园等林权抵押贷款。 用好国家对农业生产经营者、新型经营主体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技术培训、研发等个人和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减免政策.,确保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三)推进规模化经营。 充分发挥各区土地流转平台作用,做好我市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方式,鼓励乡镇(街道)牵头成立“农村土地合作社”,支持农村土地合作社开展土地集中整理、招投标、租赁等业务,对农村土地合作社给予财政补贴; who have the right to in rural land to their , and to the area of their to the of to their land ; guide state-owned in to in rural land , and rural land and -sca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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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the . , to the and of the , and and to carry out with farms and ' . , the of such as , and , , and , and such as land , and , and joint and joint . the of types of ' , the of ' , the "three-in-one" of , and , and , and .
(7) a . the of , the of and with such as brand , use new media such as , radio, , Weibo, , etc., to make the of and and well-known, and The of and all walks of life is to the of and . a batch of for the of and , use and fresh , the role of , and form a good for the wide of the whole and the of a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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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8 月 15 日
by the of 's on 16,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