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休闲农业的土地政策:农村哪些土地适合做休闲农业用地?
各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土地用途,明确土地利用条件。 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和条件使用土地; 此外,还将确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对当年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量、耕地量、留用耕地量等作出具体安排。 .
What to do:发展休闲农业必须在当地土地规划中明确园区占用土地的用途,积极争取符合规划使用条件的土地建设和使用指标,满足休闲农业园区建设要求为建设用地。
三、严禁随意扩大设施农用地范围
以农业为主的休闲观光用地,必须按建设用地管理。 以农业为主的休闲观光旅游胜地,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以及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农产品产业化加工、展览展示等的各类农业园区,必须按照法律。 按照规定,这里按建设用地管理,不属于农用地。
建设用地管理必然涉及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农业设施建设先于耕地建设的,非农业建设单位还应当依法履行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这不仅增加了休闲农业的开发建设成本,也使休闲农业的发展变得更加复杂,甚至导致部分休闲农业消亡。
如何规避这些限制性政策?
在休闲农业的发展中,有些人可能会采用以下六种方式来规避休闲农业用地限制:
以设施农用地名义直接建设餐饮住宿;
以建造临时生产用房名义施工的;
建造混凝土柱,腾空建筑物,满足不破坏栽培层的要求;
建木结构房屋或钢结构房屋,即使被查,也可以低价拆除;
以建造温室的方式建造餐厅;
以活动集装箱、房车开展餐饮住宿活动。
但为规避政策监管,上述方式触及“锋芒”,触及用地政策红线。 从根本上说,不仅无法回避休闲农用地的限制,还隐藏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还请注意!
最合法、最安全的方式是通过项目审批申请建设用地。 当然,这也是难度最大的一种方式,征地成本也比较高。
可能会进入哪些操作误区?
1.如果没有地址可以选择,你也应该选择
有时候,土地不像普通商品,有很大的选择余地。 在选址过程中,土地往往是孤立无援的,让你别无选择。 比如我家乡的土地资源有限,作为开发商又急于做,以至于在没有选择的时候不得不选址。 可想而知,这种选址方式最终的效果并不理想。
2.先拿地再说话
休闲农业是一个外来名词,很多人对它的理解并不深刻。 很多人急于要地,还没有对休闲农业进行全面规划,就草草决定先拿了再谈,拿到了再去为它量身定做合适的衣服。 至于效果,恐怕也只能听天由命了。 做的好,就是一块肥肉,做的不好,只会成为烫手山芋。
3.跟随感觉
做休闲农业项目不能跟着感觉走,但要有一双雪亮的眼睛。 眼睛是要对所选土地的价值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了解土地是如何开发利用的,对未来的发展有远见,尤其是对目标客户和未来市场状况的判断,以及将项目与市场联系起来的手段。 有了这些,我们才不会陷入误区。 如果只凭过去的经验,随心所欲,恐怕会成为后人的反面教材。
还有哪些获取土地的途径?
说了这么多,也是一种限制,也是一种误解。 还有其他的土地可以拿吗?
1、封闭矿区地上遗留的原建设用地,可直接转为旅游设施建设用地; 矿区已占用的尾矿库、弃石场或其他废弃土地,可按一定比例(如10-20%)恢复,转为旅游设施用地,其余用于园林绿化工矿废墟。
2、生态涵养区内村庄搬迁的宅基地和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留下的宅基地,可因地制宜转为旅游设施建设用地。
3、大面积森林(10公顷以上)作为生态旅游资源时,允许3-5%的土地转为旅游设施用地。
4、其他荒地(非林地、非耕地、无其他生态价值的荒地)经有关部门确认后,原则上允许作为旅游设施用地。
休闲农业用地有哪些创新?
1.采用土地储备的方式
在已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的地区,可利用“土地银行”实现农村集体土地指标的自由流转、质押和融资。 这对于农户获得自营个体旅游项目的启动资金,对于专业企业获得大片土地发展大型旅游项目具有现实意义。
2.土地入股合作社
有条件的农村集体可成立合作社,农民以承包地入股,开展股份合作。 这样,土地就可以集中高效地管理,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 这种方式以其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将极大地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领域的发展,确保发展成果实实在在、地方化。
3、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废弃园地
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导致大量农民进城购房,农村房屋闲置,田地无人问津。 事实上,在新农村集中居住后,闲置的村落农舍、废弃的林园正是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良好发展空间。
安排这些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林垦殖指标,根据旅游业经营需要合理配置建设用地指标,有助于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投资效率和质量。
4、土地置换、租赁、合资等。
对于经济效益不理想的集体所有土地,可采取土地置换、出租、合资等方式,对存量集体土地进行整体盘活。 一方面可以解决旅游开发过程中部分农民房屋和承包地的搬迁问题; 另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土地利用价值,集约开发,方便个人或企业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