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发展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民休闲

日期: 2023-08-02 20:01:56|浏览: 449|编号: 2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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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发展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和全民休闲

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创建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休闲农业示范点的意见农企发20102号经济结构调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决定开展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国家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活动。 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要目标,跨越农村一、二、三产业,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为一体的农业产业新业态。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与服务业紧密结合。 乡村旅游是以农业生产为基础的。 乡村风貌和文物古迹、民俗风情是旅游景点,城镇居民是主要客源市场,满足游客乡村观光、度假休闲的需求。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对于推动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调整农业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促进农业功能拓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使农业从单一的粮食安全功能转变为原料供应、就业、增收、生态保育、观光旅游、休闲文化传承等多功能拓展,满足城乡居民认识自然、农业、体验农事、陶冶情操的休闲娱乐需求,使农业传承中华农耕文明、为青少年提供优秀传统教育的载体。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将农业发展与休闲娱乐相结合。 集“食、住、行、购、娱”于一体,可突破一二三产业。 带动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建筑、文化等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二是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 目前,我国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已实现有效供给。 促进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延伸农业产业链,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有效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 增加1个就业机会可以带动整个产业链增加5个就业机会。 例如,一个每年接待10万人次的休闲农场,可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 300名农民的直接和间接就业,可带动1000多个农民家庭增加收入。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有效配置农村各类资源,引导生产要素回流农村,带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发展。 改善乡村发展环境和村容村貌。 同时,引导广大农民主动学习和掌握现代农业科技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和先进文化,增强民主意识,提高组织化程度。

大批有文化、懂经营的新型农民,将带动农业生产水平、农民生活水平和乡村文明的全面提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是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以农业为依托,以乡村为空间,以农民为主体,以城镇居民为旅游客源,直接满足城市和现代消费的需求。 实现“大农业”和“大旅游”有机结合,有效满足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加快城乡经济文化融合,三大产业联动发展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将极大丰富我国城乡一体化的现实内涵,有效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丰富我国旅游产品体系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国旅游产品体系呈现出明显的结构性短缺。 旅游产品数量仍然不足。 我国乡村聚集旅游资源约70处。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潜力巨大。 大力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不仅可以提供传统的观光产品,还可以提供更加集观光、度假、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产品,将丰富我国旅游产品体系,提高我国旅游业的整体接待能力,满足人们不断扩大的需求。 旅游消费需求将对旅游业培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发挥重要作用。 二. 指导思想 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着力发展,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 《中发[2010]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41号文件精神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建设新农村社会主义乡村目标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为核心,以规范和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坚持农业与旅游“结合”,以农促旅,以农强农。乡村旅游的功能和文化内涵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农民参与社会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为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就业增收作出积极贡献开展示范创建活动的两个基本原则是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工作指导和规范、提高发展水平的有效途径。 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 链接引导适合开发的地区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避免盲目开发,开发与保护相结合,生产与生活生态统一,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开发、可持续利用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要立足农业。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的参与权和受益权。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决不能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

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支持农业发展、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小城镇建设等相关政策措施,着力解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基础设施薄弱、创业资金不足、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提高农民就业增收能力。 以培育优势特色产业为支撑,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要紧密依托农业生产工艺、农民文化生活和乡村风情,培育休闲旅游产业,开发休闲旅游产品,突出生态特色,增加科技文化内涵,把资源优势、文化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经济优势使其成为高文化品位、高知识、高附加值的产业。 三个目标和任务。 通过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探索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规律。 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目标。 创新体制机制。 培育一批生态环境优良、产业优势优良、发展势头强劲、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以及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经营、标准化产品、服务品牌化、标准化。 休闲农业走在全国前列 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从2010年起,用3年时间培育100个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300个国家休闲农业示范点。 三个基本条件 1、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 科学规划编制示范县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建设规划要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旅游发展规划的要求 明确的发展思路 目标市场定位 准确的布局结构 合理的工作措施 2.完善配套政策 当地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三农”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 根据全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台了较为完善的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 3、工作体系健全、清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管理职能明确,主管部门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统计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了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注重服务能力提升 围绕信息服务、创业辅导、融资担保、市场推广、教育培训、管理咨询等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4、行业管理规范 建立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行业标准 实施标准化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园区、休闲农场、观光采摘园、民俗村和连片农家乐等管理,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园区建设规定 不得擅自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建设休闲旅游基础设施行为,不得以破坏农业生产为代价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未发生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现象 5.基本情况条件齐全。 县域基础设施条件良好,接待服务能力完善。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景区必须具备水、电、通讯网络。 必须提供路标和指示牌。 停车、住宿、餐饮、娱乐、卫生等基础设施要求。 符合相应的建设规范和公共安全卫生标准,对生产生活垃圾污水实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园区设施齐全,具有农耕文化、农业科普知识展示、科普教育等功能

先进实用 六、产业优势突出 全省知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10余个。 30多个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点分布在全县30多个乡镇,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业带或集聚区。 主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场所应具有具有吸引力的地域民俗文化特色、体验项目和餐饮服务功能。 可依托当地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开发设计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7。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主要经济指标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以上。 农民受益人数超过30%。 农民就业率达60%以上。 上述专题培训获得国家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两个基本条件 1、示范带动作用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布局和相关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 能够紧密围绕当地农业生产流程 农民劳动生活 农村风土人情 开发休闲产品 周边农民广泛参与,项目建设直接受益 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农民就业收入、建设新农村发挥了重要作用。 2、经营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纳税人热心公益事业。 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拖欠职工工资或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 3、服务功能完善。 公园规划科学,布局合理。 休闲项目具有鲜明的特色和特色,突出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 客房和餐厅干净整洁。 卫生设施符合标准。 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3、基础设施健全,道路畅通,路标说明,停车场齐全,消防、安全、救援等设备完好有效,无违法建筑和占用耕地的情况,不存在无序建设的情况。 已建成符合环保标准的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生产和生活垃圾是无害的。 近三年治理及综合利用未出现环境污染等问题。 4、从业人员素质高,高度重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注重加强人才培养。 拥有完善的培训体系和健全的管理机制。 坚持定期业务培训。 在职人员培训率达到100%。主导产业特色突出,发展良好。 生产的农产品必须符合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标准。 近三年,示范点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步增长。 万元以上 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以上 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占从业人员总数60%以上 四项申报范围及程序 通过自主创建 满足“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基本条件”县及“国家休闲农业示范点基本条件”休闲农业场地,包括农家乐专业村、农业观光园、休闲农场等,可自愿直接向省、自治区申请申报工作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2010年,确定30个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100个国家休闲农业示范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的计划单列市示范点不超过2个,示范县不超过5个。 示范点不超过1个,示范县不超过2个 对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进行综合评估,并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 2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农业和旅游行政部门填写《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申请表》并附全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发展规划等综合材料3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示范县的初审,择优选报农业部和国家旅游局。 在创造条件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可自愿向县级农业和旅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国家休闲农业示范点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结合单位的综合情况。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县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和评价。 符合条件的,可向省农业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 2010年11月底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国家旅游局计划财务司。 同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提交光盘五、鉴定和管理。 各县示范点进行全面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严格审查,择优选优。 经“中国农业信息网”和“中国旅游网”公示7个工作日后,通过公示的单位由农业部国家旅游局确认。 并颁发“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或“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牌匾和证书 农业部国家旅游局对示范县和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消费者权益、危害职工权益的行为农民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质量安全事故且未履行试点示范义务的,取消其示范县或示范点资格。 发展重要举措提上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全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规划引导、业务支撑和资源整合。 推动区域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序发展。 二是强化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金融、税收、信贷、保险等相关支持政策。 现有各类农业旅游投资渠道安排应向示范县、示范点倾斜。 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县和示范点建设,形成多元化投入。 机制

不断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三、做好总结宣传工作,及时了解示范活动进展情况,不断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示范活动的舆论环境。 联系方式 1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 电话 nbsp 59761 传真 2 国家旅游局计划财务司 电话 nbsp 传真附件 1 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申报表 2 国家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 7 月 28 日2010年附件1 全国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县申报表 申报单位 农业部 国家旅游局 汇总申报县名称 联系单位 联系单位 负责人电话 电话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编 全县总人口 万人全县农业人口 万人 年农业总收入 万元 全县年旅游总收入 万元 全县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接待人次 万元 全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总收入 万元乡村旅游万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数,其中农民就业人数。 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其中,全县农民人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收入为 元。 该县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让农民受益。 有效做法、经验、发展规划、政策规定、管理体制、机制、基础设施等,得到市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农业部门、旅游部门和省主管部门加盖印章。 农业部门盖有旅游部门盖章,盖有农业部盖章。 数据采用上年实际数或本年估计数。 附件2 国家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述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联系电话、手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主导产业和产品资产规模1万元,每人接待人数1万人,年营业收入1万元,其中农产品销售收入1万元,年实现利税1万元,年纳税额10000元。 人均年收入带动农户数量。 示范点汇总内容包括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休闲功能发展和当地经济社会带动情况等,县级主管部门意见由农业部门盖章。 旅游部门加盖市级主管印章。 部门意见 农业部门盖章 旅游部门盖章 省级部门意见 旅游部门盖章 农业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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