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关单填制规范官方解读
新增栏目
境外收发货人
境外收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 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
填报要求
名称
编码
一般为英文名
AEO互认,报AEO编码
检验检疫要求填报其他外文名
非AEO互认,免填报
特殊情况下无境外外收发货人的,名称及编码填报“NO”
货物存放地点
指货物进境后存放的场所或地点,包括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分拨仓库、定点加工厂、 隔离检疫场、企业自有仓库等。
启运港
填报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第一个境外装运港。
自报自缴
进出口企业、单位采用“自主申报、行缴税”(自报自缴)模式向海关申报时填报“是”,反之则填报“否”。
入境口岸/出境口岸
入境口岸
出境口岸
正常出入境
货物自跨境运输工具卸离的第一个境内口岸名称与代码
跨境运输工具驶离的第一个境内口岸名称与代码
多式联运跨境
最终卸离的境内口岸
最初驶离的境内口岸
过境货物
进入境内的第一个口岸名称与代码
离开境内的第一个口岸名称与代码
从海关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跨境
海关特殊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名称与代码
无实际进境
货物所在地的城市名称及代码
修改栏目
“收发货人”改为“境内收发货人”
“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改为“进境关别/出境关别”
“装货港/指运港”改为“经停港/指运港”
“随附单证”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
修改填报要求
预录入编号
一是删除“预录入编号规则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的表述,改为“由系统自动生 成”。二是新增赋号规则与编号构成的表述。
海关编号
增加“由系统自动生成”的表述。
备案号
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将“减、免税备案审批”的表述修改为“减、免税审核确认”:二 是增加“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保税张册”填报要求;三是对“加工贸号 设备之间结转的填报要求下增加了“使用账册管理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减免税设备 之间的结转”的适用情形。
境内收发货人
编码填报变化:一是将由“选填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10位海关注册编码任一项”改为“编码填报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是明确“没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报其在海关的备案编码”。
特殊情况填报要求变化:一是删除“使用海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子账册及其分册管理的货物,收发货人应与《加工贸易手册》经营单位一致”的表述。
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
一是删除“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管理的货物,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应与《加 工贸易手册》的‘加工企业’一致”的表述;
二是增加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报关单的填报要求;
三是修改了编码的填报要求。由原按照是否在海关注册登记适用不同填报要求改为按 照是否有18位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定具体填报要求;
四是增加“消费使用单位/生产销售单位”为自然人情形下的填报要求。
运输工具名称及航次号
根据海关通关业务改革推进的实际情况,将适用的第一类报关单由“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改为“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全国通关一体化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
征免性质
删除3款,其中加工贸易殊情况填报要求2款:分别为“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
和“外商投资企业为加工内销产品而进囗的料件,属非保税加工的”。另1款为“我国驻外使领工作人员、外国驻华机构及人员、非居民常驻人员、政府间协议规定等应税(消费税)进口自用小汽车,并且单台完税价格130万元及以上的,本栏目填报“特案”
标记唛码及备注
一是增加“无标记唛码的填报N/M” ;
二是増加“保税间流转货物”填报“关联备案”和“关联报关单”的要求;
三是修改“暂时进出货物”(2600)和“展览品”(2700)的填拫要求;
四是删除“预归类”和“预审价”的填报要求,明确“预裁定决定”的填报要求;
五是增加“己经在进入特殊监管区时完成检验的货物在出区入境申报时”、“进口直 接退运的货物”、“企业提供ATA单证册的货物”、“不含动物源性低风险生物制
品”、“货物自境外进入境内特殊监管区或者保税仓库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与 境内区外之间采用分送集报方式进出的”等11种对应具体填报规则的情况。
六是将集装箱信息填报要求纳入本栏目,并调整集装箱具体填报要求:删除“集装箱 自重”,调整了“集装箱规格”的参数,新増“集装箱商品项号关系”(单个集装箱 对应的商品项号,半角逗号分隔)和“集装箱货重”(集装箱箱体自重+装载货物重量,千克)。
包装种类
由“填报实际外包装种类”改为“填报所有包装材料“。“包装材料”包括“运输包
装和其他包装”,其中,“运输包装”指提运单所列货物件数单也对应的包装,“其他包装”包括货物的各类包装,以及植物性铺垫材料等。
项号
一是将“项号第二行”统称为“备案序号”
申报单位
一是调整了编码的項报要求,二是调整了此栏目关于报关人员信息的具体填报要求。
商品名称及规恪型号
一是增加“品牌类型”“出口享惠情况”
二是增加进口己获3C认证的机动车辆需填报的信息
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由表头填报改为表体填报;
增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表》选择填报境内目的地对应的县级行政区域名称及代码,无下属区县级行政区的,可选择填报地市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