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规范与要求详解

日期: 2025-01-04 07:14:55|浏览: 217|编号: 9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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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一般

2 基本规定

3 施工图设计图

4 设计计算书

附录A 建筑幕墙热工计算汇总表 本条所用术语解释

1一般原则

1.0.1为了规范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入规定》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2016年版)和《江苏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编制规定》(2007年版),根据实际,制定本规定江苏省建筑幕墙行业现状

1.0.2 江苏省内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适用本规定。

1.0.3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除应符合本规定要求外,还应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规定,并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的有关标准和规范。 。

2基本规定

2.0.1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安装和工程验收的要求,并可作为生产加工的依据。

2.0.2 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施工图、结构计算书和热(或节能)计算书。

2.0.3 建筑幕墙工程的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均应采用简体中文。图纸上打印的字体应清晰,最小字体高度不应小于3.0mm。施工图设计图应根据《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 选择适当的绘图比例,并在此比例下能清楚地反映图纸内容。其中:主要大比例图比例不应小于1:50;立面图与平面图的比例不应小于1:100;当特大型建筑物的平面或立面不能在一张图中清晰完整地表达时,应以小比例尺整体表达为基础,按正常比例分段(或分块)绘制。

2.0.4 施工图设计图应符合《建筑施工图统一标准》GB/T 50001中规定的A0、A1、A2、A3的规定,最小格式为A3。图纸的短边一般不宜加长,但长边可以加长;超大型建筑物按照本规定第2.0.3条的要求绘制;大样图中的立面、平面、墙体应在同一张图中表达。

2.0.5 除封面外,所有施工图、设计图均应有框架。框架样式应由各企业确定;框架内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筑设计单位、幕墙设计单位、设计编号、图片标题、图号、比例、日期及项目负责人、设计、校对、评审等栏目。

2.0.6 施工图设计图样应清晰,每幅图应表达一个主要内容。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总图、节点图、预埋件布置图按照《建筑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绘制,型材剖面图、预埋件制作图按照《机械制图》GBVT 4457、《机械制图》GB/T 4458制图。

2.0.7 施工图设计图样的尺寸应包括总尺寸、定位尺寸、详图尺寸三种,并应遵循有小尺寸、排除大尺寸的原则。

2.0.8 施工设计图纸应按A2或A3图的规格折叠,并按图纸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同一套图纸(目录除外)不应包含超过两张图纸。

2.0.9 施工图设计图每页均应加盖幕墙施工图设计专用章,并应由项目负责人、设计人员、校对人员、审核人员签字。幕墙设计涉及钢结构且属于幕墙施工图设计范围的,应符合钢结构设计的相关规定。签名和盖章不能覆盖图号。

2.0.10 施工图、结构计算、热工(或节能)计算应完整、完整、正确。

2.0.11 幕墙设计不得改变建筑原有主体设计。确需修改原施工图设计的,应当由原建筑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经原施工图审查机构批准。幕墙变更设计应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地点、变更内容和变更图纸的书面说明。涉及结构安全的,设计变更应当有设计变更计算表和主设计单位的批准意见。

3施工图设计图

3.1 一般要求

3.1.1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图样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3.1.2 建筑幕墙施工图设计图的编制顺序应按照本规定第3.1.1条的顺序编制。

3.2 封面和扉页

3.2.1封面页应注明幕墙工程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编制日期等。

3.2.2 封面应有主体建筑设计单位的意见或单独的确认函(内容包括建筑、结构、节能等)并加盖印章。

3.2.3 扉页应注明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首席技术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姓名,并应签名或盖章经上述人员授权。

3.3 目录

3.3.1 目录中应一一注明序号、图名、图号、页码、备注等。

3.3.2 大型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图数量较多时,可分册装订,但每册应有目录。

3.4 设计概述

3.4.1 总体设计说明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依据、幕墙结构及施工要点、预埋系统说明、幕墙性能等级及要求、材料要求、施工要求、施工图相关说明、 ETC。

3.4.2 工程概况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建设单位、主要建筑设计单位、工程地址、建筑类型、建筑规模、结构体系、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幕墙高度、幕墙类型及各种幕墙工程量类型、设计用途、龄期、结构安全等级​​、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类别、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基本加速度、抗震设防类别及抗震设防标准、雪荷载值、防火等级、防雷类别等

3.4.3 设计依据应包括:与建筑主体相关的设计文件和节能设计专条等,以及设计标准、技术规范、产品标准、检验标准、技术规范等现行标准。与幕墙相关的材料标准。如果与本项目无关,则无需纳入。

3.4.4 幕墙结构及施工要点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各类幕墙的主要结构及结构特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

3.4.5 主要性能要求应包括抗风压、气密性、水密性、平面变形性能、热工性能、抗震性能、隔音性能、抗冲击性能、光学性能、承载能力、防火功能、防雷功能功能。其中:抗风性能应与计算书一致;气密性和热工性能应满足建筑节能设计要求;水密性应满足地区气候要求;平面变形应满足主体建筑结构层间位移要求;其他性能应根据幕墙法规的特点,并应符合原建筑设计或现行标准。性能应按《建筑幕墙》GB/T 21086进行分类。功能要求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25年;消防功能应符合《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的规定;防雷功能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外墙保温系统无论是否在设计范围内,均应明确保温层的材质、厚度和燃烧性能等级。

3.4.6 材料要求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与工程相关的主要材料(包括支撑材料、面板材料、密封材料、五金配件等)的材质、规格型号、性能和质量要求材料的表面防腐、钢、铝材料的表面防腐。加工质量要求;同一类型材料有不同规格的,应说明用途;钢化玻璃应有防止自爆和热爆炸的措施;材料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选用的新材料必须在图纸中明确注明。技术性能参数及要求。

3.4.7 施工要求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构件、材料的防污染及成品防护要求,防火、防雷、防腐、防松措施、焊接等施工要点及质量要求。以及预埋件、安装尺寸控制要求等,应根据工程中各幕墙类型进行编制。与本项目无关的无需准备。

3.4.8 施工图相关说明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对图中出现的符号、制图方法、特殊图例等的说明、阅图时必须注意事项的提示、后埋件等的相关测试和检验要求

3.5 立面视图

3.5.1 立面图应根据主体建筑的比例设置,以便于读者看懂图样。

3.5.2 应体现主建筑各方向幕墙立面的形状和划分,包括建筑立面中不可见的幕墙立面;开扇、通风百叶、消防救援窗的位置和尺寸应体现出来,并满足建筑设计自然通风、排烟和消防救援等要求;应有幕墙标记图例和引出线并附有文字说明,以识别各种幕墙的位置,并标记墙角的位置;两端轴线上应有编号,当立面转弯较复杂表示时可将立面展开,并准确标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3.5.3 应有立面尺寸、层高尺寸、竖向网格尺寸、轴线位置;尺寸必须与相应的楼层标高相关。

3.5.4 立面图可标注大比例尺图区域和索引,但不应标注节点图索引。

3.5.5 立面图应按照建筑制图方法绘制,轮廓线采用粗实线,尺寸线、引出线采用细实线,开窗采用细实线或细虚线。

3.6 平面图

3.6.1 平面图应根据建筑结构平面图绘制,并准确反映各不同平面图的形状、幕墙附近的主体结构(包括结构柱、结构柱、剪力墙、填充墙、结构墙等)。边梁等)、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及平面凹凸轮廓的变化;遮阳篷等突出部件应表达其投影轮廓;为了突出幕墙图纸的内容,不应表达与幕墙无关的室内布局内容。

3.6.2 应有平面长、宽尺寸、轴线及轴数、网格尺寸、水平网格尺寸、幕墙出入口尺寸、层数及平面标高等,尺寸应与相邻轴线有关。

3.6.3 墙角区域的位置应有标记。涉及幕墙的同一平面内有不同水平防火分区的,还应明确水平防火分区的位置。

3.6.4 平面图可标注雨篷、采光顶、金属屋面等大型图纸的范围和索引号,但不应标注节点图索引。

3.6.5 平面图应按建筑制图方法绘制,轮廓用粗实线,尺寸线、引出线用细实线,剖面用细实线。

3.7 剖面图

3.7.1 当建筑物主立面层数较多或结构较复杂时,宜绘制剖面或局部剖面,并对墙体样本进行索引。

3.7.2 幕墙剖面图应根据建筑图中的剖面图绘制,并应能反映建筑幕墙与主体结构的空间关系、建筑空间的局部差异以及表达不明确的情况。部分平面和立面图;应能表达开孔位置的幕墙结构、主体结构和建筑结构构件之间的关系。

3.7.3 应标明截面位置的轴线及轴号。

3.7.4 应标明断面位置的总体尺寸,如门窗开口高度、层间高度、女儿墙高度、阳台栏杆高度、总高度等。

3.7.5 应标明断面位置主体结构及建筑结构构件的标高,如楼板结构、平台、雨篷、室外吊顶、屋面檐口、女儿墙顶、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标高。高于屋顶的其他特殊屋顶。构件等标高、室外地面标高等

3.7.6 不同的主体应采用不同的线型和线宽来表示。剖面的主体结构应用粗实线填充。幕墙构件断面应用细实线填充。剖面应填充倾斜 45° 的细实线。其他 线型、线宽应根据建筑图纸要求选择。

3.8 大样本索引图

3.8.1 大样索引图应能反映该类幕墙的多种主要结构结构。幕墙立面各不同结构部位应设置大样图索引。每种幕墙类型和结构应设置大样图并索引(复合类型应按一种类型设置)。

3.8.2 在不影响立面图、平面图内容表达的情况下,可将大比例尺绘图索引直接标注在立面图、平面图上;当影响立面图、平面图的内容表达时,可单独绘制专门的大比例索引图。

3.8.3 幕墙、栏杆、格栅等大样指标应在立面上标注;采光顶、雨篷、金属屋顶的大样指标应在平面图上标注。

3.8.4 大样图的索引顺序应按大样图的数字编号升序排列,并应与节点图的顺序相协调。同一幕墙类型有多幅大图纸时,大图纸编号应连续。

3.8.5 幕墙工程如有子工程,各子工程的幕墙结构型式应相同,且各子工程的幕墙施工图应提供大样图,同一位置,编号以各子项目名称区分。

3.8.6 立面图应按照建筑制图方法,轮廓用粗实线,尺寸线、引导线用细实线,剖面用细实线,开窗用细实线或细虚线。

3.9 大样本图(含节点索引图)

3.9.1 大比例尺图纸的内容应包括立面网格图、平面剖面图和墙体剖面图。平面和墙体剖面图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幕墙的结构需要确定。一张图应表达一个完整的大样本;图纸不能完全表达清楚的,可将立面网格图、平面剖面图、墙剖面图合并。剖面图单独显示。

3.9.2 大样图中节点图索引的顺序应按节点图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排列。号码个位前加0,十位以上不加0。不宜在同一节点图编号后附加其他字符来表示不同的节点图,如JD-01①、JD-01②。

3.9.3 大样图中节点图的索引和编号应根据幕墙类型进行区分。例如,对于玻璃幕墙,应在节点图JD前添加B,对于石材幕墙,应在节点图JD前添加S等。组合幕墙的数量不应相同。应该分开。

3.9.4 大立面平面图应标明洞口、面板的尺寸,并对开窗的位置、开启方式、材料、颜色等作出规定和标志;它应该充满不同的图例以表明差异。控制板。

3.9.5 大样图的剖面图应根据建筑实际情况绘制,与幕墙相关的主体结构及建筑幕墙的结构构件可以剖切或可见。其中:应在各层门窗洞口处切割大平面剖面图,并注明主体结构的主要位置及尺寸、幕墙控制尺寸以及窗帘的位置和进出关系平面上的墙体,应标明幕墙的横向网格尺寸。 、打开窗口形式及位置等;墙体剖面图应注明主体结构的位置和尺寸、幕墙控制尺寸(或角度)、幕墙与主体建筑的连接结构(如柱跨、柱支点)、竖向网格尺寸幕墙的结构、开窗形式及位置等。

3.9.6 与幕墙工程相关的结构或构件,如墙体保温、玻璃防撞结构等,属于非幕墙设计范围时,也应在大样图上予以体现和标注,并非合同设计范围应​​注明。

3.9.7 按本规定第3.8.4条设置的不同编号但幕墙结构相同的大比例尺图纸,应重复标注节点图索引,以明确大比例尺中幕墙的结构结构。比例绘图。

3.9.8 节点图设计应全面,包括但不限于:标准节点(横断面、竖向断面、开窗)、层间横、竖向断面节点、上下及周边收边节点、和女儿墙顶压节点。 、伸缩缝、变形缝节点、层间及不同防火分区的防火节点、防雷(侧击)节点、防水节点、不同构件之间的典型连接节点等。

3.9.9 大样图应以建筑制图法为基础,轮廓用粗实线,尺寸线、引导线用细实线,剖面用细实线,倾斜45°,用细实线或细点线。用于打开窗户的线。

3.10 节点图

3.10.1 节点图宜采用A2或A3图绘制,一张图表达一个主要节点。节点图除节点图编号外,还应有大样图索引图号。

3.10.2 节点图应有名称,名称应根据节点的具体位置来构造和命名。

3.10.3 节点图可以附有详细放大图,但不能标注节点图索引,然后导出节点图。

3.10.4 节点图所用材料和构件应与总体设计说明、大样图、相关节点图及设计计算表一致。

3.10.5 节点图应清楚地反映幕墙节点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和控制尺寸,以及幕墙本身的结构连接方式和控制尺寸。

3.10.6 节点图中所有主要材料、五金配件、密封材料均应标明名称和规格。

3.10.7 当存在不在幕墙设计范围内但与幕墙工程节点相关的结构或构件时,也应在节点图上反映和标注,非合同设计应注明范围。例如墙体保温材料及防火性能、表面覆盖要求、不透明幕墙后面钢结构的主体结构等。

3.10.8 当节点图不能用图表清楚表达某些设计和技术要求时,可附有必要的文字进行辅助说明。

3.10.9 节点图应按建筑制图方法绘制,轮廓线采用粗实线,剖面线、尺寸线和引出线采用细实线,需要不可见结构时采用虚线。使用不同的截面方法可以清楚地识别各种材料的截面。

3.11 主型材截面

3.11.1 应有主型材截面。型材断面图应注明材料型号、性能、外形尺寸、受力部分壁厚、表面处理、材质(同一材料的不同牌号、不同情况应在图纸中体现)等要求。

3.11.2 主型材剖面图所标注的代号、尺寸及其他要求应与节点图及设计计算书一致。

3.11.3 型材截面宜按机械制图法绘制,轮廓线用粗实线,剖面线和尺寸线用细实线。

3.12 预埋件图

3.12.1 预埋件和后预埋件均应有预埋件布置图和预埋件生产图。不同结构件中的预埋件或后埋件应有详细的位置图,不同类型的预埋件应有索引或标签。后预埋件应区分不同类型的锚栓(膨胀型、膨胀型、粘结型、化学增强型),并应有锚板(含锚孔)、锚栓规格、尺寸及技术要求。后装锚板应有热镀锌防腐要求。

3.12.2 预埋件布置图、预埋件制作图应全面并与立面图、草图、节点图及结构计算表计算规范一致。

3.12.3 预埋件布置图宜按建筑制图法绘制,预埋件生产图宜按机械制图法绘制。

4设计计算书

4.1 一般要求

4.1.1 建筑幕墙设计计算表包括结构设计计算表和热工(节能)设计计算表。

4.1.2 设计计算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苏省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计算公式和计算参数应标有参考标准(规范)编号。

4.1.3 无论结构计算和热工计算是否采用计算软件,均应提供计算过程;使用软件计算时,还应注明名称和版本。

4.2 结构计算书

4.2.1 计算模型引用的计算部位、计算对象、大样图、节点图应明确;计算模型图应与施工设计图一致。

4.2.2 按国家或江苏省现行标准和规范计算。当采用新技术、新材料且现行标准未涉及该新技术、新材料时,应详细说明所引用公式、数据的来源或依据。

4.2.3 所有幕墙系统均应进行结构计算。当结构相同时,应计算最不利荷载。当结构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具有特殊立面和不利受力条件的构件和连接节点应一一计算。逐项进行详细的计算(或验证)。遮阳篷、悬挑、采光顶、车库坡道采光顶、入口门、栏杆等应进行结构计算;格栅、遮阳百叶、大型装饰线条、玻璃翼及其他附属部件应进行结构计算;如果它们附着在幕墙上,则应计算其自重和风荷载对幕墙的影响。

4.2.4 结构计算内容应全面,包括但不限于:荷载(风荷载、雪荷载、地震作用、温度作用、自重荷载)计算、面板强度及挠度计算、支撑系统强度及挠度计算。挠度计算(必要时进行扇形等)、连接计算(面板与支撑系统之间的连接、支撑系统之间的连接、支撑系统与主体结构(包括连接件、预埋件)之间的连接)、变形(膨胀)缝计算。

4.2.5 荷载计算过程应全面、全面。计算角区风荷载时,幕墙应按角区形状系数计算;抗震设防应按规范分类,有重点设防和特殊设防要求的,应按相应要求进行计算。

4.2.6 结构计算时,各构件及连接点的截面尺寸、跨度及材料强度值应与施工图纸一致。计算书标注的柱、梁等主要受力构件的代号应与施工图一致。设计图纸一致,有剖面图。

4.3 热计算书

4.3.1 半透明幕墙(窗)和非透明幕墙均应有热工计算表。

4.3.2 透过率、反射率和凝结率应按建筑设计提供的单立面各方向窗墙比计算;当同一立面上有不同类型的半透明幕墙(窗)时,应分别计算传热系数,并按面积进行比较。 ,太阳能增益系数是加权和计算的,加权计算结果应满足建筑物节能设计要求。

4.3.3非透明窗帘壁的传热系数应根据方向计算。当相同方向上有不同的结构时,应根据该区域分别计算并加权它们。加权计算的结果应满足建筑物节能设计要求。

4.3.4项目中有多个独立建筑物时,应分别计算每个建筑物。

4.3.5半透明窗帘墙(窗户)的计算软件应符合“建筑门,窗户和窗帘墙的热计算法规”的要求;可以通过计算传热介质的总热电阻,然后计算总热电阻来手动计算非透明窗帘壁的传热系数。倒数。

4.3.6热计算的结构形式,相关材料和材料规格应与施工设计图一致。

4.3.7﹑江苏省建筑物窗帘壁热计算摘要应填写。要填写的项目应与幕墙项目相对应,并且摘要表中的值应与热计算书籍一致;对于传热系数(k),太阳热增益系数(SHGC)以及沿每个方向上半透明窗帘壁(窗户)的加权值,不同的非透明窗帘壁传热系数和加权值应为填充并分别汇总。建筑物设计限制应在摘要表中清楚地说明,并应确定合规性。

这些法规的附录A显示了用于建筑窗帘壁的热计算摘要表的格式。

今天,我将分享有关“窗帘墙”建筑窗帘墙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档的深入法规(本文来自互联网,谢谢原始作者!)。我希望它能激发您的灵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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