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众多家庭在烹饪时倾向于选择不粘锅,而市面上的主流不粘锅涂层主要由聚四氟乙烯制成。然而,若长时间将空锅干烧,不当的操作可能会使温度过高,进而导致涂层分解,产生致癌物质。因此,一些商家便利用“麦饭石涂层”“蓝宝石涂层”“钻石涂层”等概念进行营销,推广这些所谓的健康型新一代不粘锅。
小王在看到相关宣传之后,用3000多元购买了那款宣称采用“高硬度钻石”制作不粘层的锅具。然而,事后他发现这款锅的不粘层中金刚石含量极少,主要成分还是聚四氟乙烯。因此,小王将商家告上了法庭,要求按照“假一赔三”的规定进行赔偿。
近期,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在对此案进行二审审理后,判定商家将不粘锅的涂层称作“钻石级不粘镀层”系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最终判定商家的行为构成了欺诈,并批准了消费者提出的诉讼要求。
法院审理发现,小王曾在一网络购物平台上选中了一款“非凡钻石”品牌的不粘锅。商家在商品描述中将其涂层称作“钻石不粘镀层”,并大量运用了诸如“高硬度钻石”等词汇作为主要卖点。此外,商家还特别强调,该“钻石不粘镀层”是通过等离子技术在高达2万摄氏度的温度下将钻石气化后,浇筑在锅具表面,从而赋予其优异的耐磨和耐腐蚀性能,进一步提升了锅具的不粘效果。
小王投入了3235元购得该款不粘锅,但使用过程中发现锅底的防粘层出现了剥落现象。于是,他向商家进行了询问,但商家却否认产品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并提供了相应的检测报告。
小王经过仔细观察,发现检测报告揭示商家宣称的“钻石不粘镀层”中仅含有极少量的金刚石,而其主要成分依然是聚四氟乙烯。小王觉得商家在宣传中存在误导消费者主要成分的嫌疑,因此决定将商家告上法庭,并索要三倍的惩罚性赔偿。
商家辩解称,依据国家相关标准,金刚石的核心成分是碳元素。然而,他们销售的“非凡钻石”系列不粘锅的主要成分是聚四氟乙烯,并含有少量金刚石。检测报告明确显示该产品中存在金刚石成分,因此,他们否认了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
一审法院判定,尽管在商品描述页面上,商家并未对聚四氟乙烯这一涂层的主要成分进行单独标明,而只是将商品材料描述为“铝合金、钻石不粘涂层”,然而,依据多份质检报告的揭示,该厨具产品中确实含有少量的金刚石、铝、聚四氟乙烯以及二氧化硅等成分。基于此,小王提出的商家存在虚假宣传并实施欺诈销售的观点,缺乏事实和法律支撑,故一审法院未予采纳,并最终驳回了小王的诉讼要求。
小王不服,向北京四中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判定,商家在销售推广过程中仅强调商品含有少量金刚石,却未标注其主要成分,考虑到该商品售价高达3000元以上,此行为已构成欺诈,商家需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因此,北京四中院最终推翻了一审的判决,并判决商家向小王赔偿9705元。
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
二审法官在庭审结束后指出,商家在宣传涉案商品时,强调“高硬度钻石”的特点,并提及“切割过的耐磨高硬度钻石涂层,该涂层具备出色的不粘性能”“利用等离子技术在摄氏两万度高温下将钻石气化,并浇筑于锅具表面,具备优异的耐磨和耐腐蚀特性”等内容。依照一般消费者的理解,他们可能会认为这种“钻石不粘镀层”的主要成分应该是钻石。然而,根据被告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涉案商品的镀层主要成分是聚四氟乙烯,并含有少量的金刚石。
实际上,商品的具体说明并未明确指出聚四氟乙烯这一主要成分,而是着重强调了其中微量的金刚石成分。考虑到涉案商品标价3235元,法院判定,“钻石不粘镀层”的描述极有可能使消费者误以为该商品表面镀有金刚石,商家的销售行为涉嫌夸大其词,从而对消费者构成了消费欺诈。
中华民族的道德之基在于诚实守信,公民需培育诚信品质,商家亦需构建诚信的信誉体系,唯有诚信不欺,方能吸引更多商业利益。本案的不粘锅产品在涂层技术上进行了升级,引入了金刚石元素以增强其耐磨性能,这种做法值得肯定与推崇。这不仅反映了市场需求的导向,也体现了科技发展的成果。然而,商家在推广新产品时,有必要对材质和功能进行真实披露,确保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并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否则,消费者若轻信金刚石涂层的耐磨特性,未能遵循不粘锅的正确使用方法,结果可能缩短产品使用寿命,进而引发诸多不必要的纠纷和矛盾,这正是本案改判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法官指出,对于众多消费者来说,一旦遇到与本案相似的欺诈事件,他们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自行与进行虚假宣传的商家进行协商,并要求对方执行“退款并赔偿三倍金额”的规定;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消费者有权向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寻求支持,同时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消费者需全面保留消费相关证据,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详情页面的截屏、交易过程记录的截屏、以及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截屏等。在情况需要时,消费者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商品进行司法鉴定,以此来证实商家涉嫌进行消费欺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