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日期: 2023-07-14 11:01:34|浏览: 188|编号: 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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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四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第八章 加快农业对外合作 第一节 加强外资促进

加强全市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全市农业向产业化、标准化、出口化方向发展。 进一步扩大投资领域,引导企业走出去兴办农副产品、农机装备、饲料等生产加工企业,兴办农产品收购仓储等物流业、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休闲旅游等,推动农业产能合作。 充分发挥我市茶叶、花卉、水果等产业优势,鼓励企业到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大的国家开展投资合作,从事专业化生产和服务。

发挥大型民营企业的带动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合作、集团式走出去,形成农业对外投资整体优势。 进一步拓宽招商渠道,建立农业利用外资项目数据库,定期推介重点招商项目,广泛采取上门招商、中介招商、委托招商、网络招商等方式。招商引资,努力吸引外资,包括海外春商回乡投资农业,扩大农业利用外资规模。 创新资本合作利用方式,鼓励企业通过项目融资、转让经营权等方式开展合作,支持外商利用专有技术、高新技术成果等新型农机装备等,开展农业合作多元化。

第二节 推进农业外向经营

以国际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本市优势农产品资源,在安溪县现代茶叶产业园、晋江市蔬菜产业园、永春县现代果品产业园等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以及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在此基础上,推进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重点培育茶叶、蔬菜、水果、食用菌和水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推动农业走向国际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重点建设产业特色明显、标准化的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生产管理和示范带动作用强,提高出口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推动与国际接轨的出口农产品基地建设,实施GAP、HACCP等国际农业标准认证,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良好农业规范、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标准识别并评价标准,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 鼓励外向型农业企业发展壮大,给予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营出口权,引导企业加快技术升级改造,稳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竞争力。 推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与外向型农业企业联合,发展订单生产,建立联合基地,实施外向型发展。

第三版块拓展农产品展示和销售渠道

扩大两岸(泉州)农产品采购订货会影响力,持续推进山海合作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流活动、泉州农民丰收节、泉州品牌农产品展销对接会等交流展示活动,进一步拓展农产品市场。 加快“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全泰农业一体化和乡村振兴示范,吸引更多企业充分展示企业品牌和特色产品。

加快拓展展示和销售渠道,推动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与品牌农产品企业洽谈对接,农产品电商平台(企业)与品牌农产品企业洽谈对接。 继续打造“泉州农货展”、“泉州农货博物馆”营销新模式,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 鼓励更多农业企业走出去,积极参加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中国国际有机食品博览会、海峡两岸茶产业博览会、闽宁特产展等展销活动,促进农产品购销合作农产品。 开展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展示中心、泉州山海合作优质农产品展示中心等展示销售活动。 推进农产品集散基地项目建设,强化物流、加工、电子商务、商品展示等农业产业链功能,推动泉州优势农产品实现跨区域产能合作,打造区域农业大湾区。辐射闽西南、全省、全国的产业高地。

第四节 深化全泰农业交流与合作

促进全泰人才深度融合,加强全泰项目合作和技术交流。 加大惠安县台湾农民创业园、永春县闽台农业一体化发展(果业)产业园、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两园一中心”项目建设中心。 引进先进加工、种植、养殖生产设备,规划建设生产合作区和生态休闲旅游合作区,吸引更多台资农业企业入驻园区。 推动台湾农业技术交流推广中心建立台湾农业技术示范点,扩大台湾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在全市示范推广面积。 加强与台湾乡村发展基金会、农会等机构的沟通和联系,注重行业交流、产业交流、技术交流,加快泉州农业高端技术研发基地建设,带动发展泉州农业科研技术。

鼓励全泰农业在品种研发、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双向交流。举办海峡两岸新品种、新技术、新型农业机械展览会。 完善全台果蔬种质资源创新平台、茶产业技术、海洋技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推广。 实施全泰农业产业对接交流,加快休闲农业、休闲林业、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发展。 加强惠安台农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引进台资农业企业和台湾农业优良品种,扶持壮大惠安台农创业园海水养殖等特色产业; 将惠安台创园区打造为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示范区、台湾青年和基层农民创业聚集区。 到2025年,全台与台湾产业合作水平将显着提升。 力争新批台资农业企业5家,发展对台农业合作项目50个,引进台湾农业优良品种10个以上。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考核监督

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业农村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负责的特色现代农业发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通过指导、管理、指导、服务,将各项工作量化到部门和基层,形成整体工作队伍,落实好各项规划任务。 有关县(市、区)根据本规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具体实施意见。 建立责任落实、跟踪评价、监督考核、激励奖惩、工作推进机制。 各级涉农部门将按照本规划要求,深化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强化监督职能,充分发挥监督打通关节、疏通堵塞、推动落实、提高实效的作用。 充分发挥综合考核和奖惩机制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把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的实际绩效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二节 强化政策支持,做好资金整合

认真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惠农惠农的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政策。 转变管理职能,改进工作方法,狠抓管理服务,切实把农业部门职能转变为主要服务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农业公共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法治行政水平能力。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资。 引导、保护和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完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能力。

第三节 壮大人才队伍,强化科技支撑

大力实施人才兴农战略,加快农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建设,形成素质高、结构合理的农业人才体系,提高农业服务质量。 进一步强化服务“三农”意识,加强对农业和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鼓励科研院所根据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和实际,深入生产一线,组织技术力量,整合科技资源,切实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题和产业瓶颈。 利用多种项目载体,运用有效方法,分类开展培训,突出实用性,突出全产业链,突出产业融合,突出绿色发展质量促农业。

第四节 完善金融服务,扩大农业保险

完善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金融服务乡村产业振兴能力。 支持各类海归人员创新创业,在授信、贷款、违规容忍等政策上对海归人员和初创企业给予倾斜。 鼓励引导政策性农业信用担保机构优化信用担保服务,简化贷款担保手续。 探索信贷+保险合作模式,加强银保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对参保涉农项目在授信额度、利率、期限等方面给予倾斜。 提高设施农业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金融保险保费补贴比例。 加强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支撑和服务,完善各级“预报-预警-指挥”体系。 支持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发展,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第五节 强化法治保障,推进农业执法

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执法监管。 聚焦直接关系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的实际问题,加大对坑农、害农重大事件的处罚力度,保护农业、农民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为农业发展提供保障。 贯彻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深化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和执法职能,建立健全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集中管理农业综合执法机构。行使行政处罚和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职能。 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关系,合理划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监管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

结语

《泉州市“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全面分析了未来五年泉州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和机遇与挑战,提出了发展思路、发展目标、符合泉州实际的发展布局和重点任务 简而言之,就是通过构建“三大体系”和实施“六大行动”,推动和保障泉州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大体系”是通过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管理体系,构建泉州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通过实施平台建设、融合推进、绿色发展、创新驱动、主体培育、支持保障等“六大行动”,全面推进泉州特色现代农业建设规划实施。 其中,平台建设重点实施“4222”工程,着力构建乡村产业“圈”发展新格局,形成“一村一品”的微观经济圈、小经济圈工业强镇圈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中型经济圈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的规模经济圈; 融合推进,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村第三产业,实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绿色发展重点推进品种培育、质量提升、品牌建设和标准化生产,引领农业绿色发展,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 创新驱动重点打造农业技术创新平台,打造数字农业,提升农业竞争力; 主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群、规范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增强带动小农户的辐射能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 配套保障重点从组织保障、政策性资金投入、人才队伍建设、金融保险服务和完善法制监管等方面保障规划实施。 总之,通过该规划的实施,必将推动泉州特色现代农业全面发展,加快泉州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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