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酒店日结2000一单一结深圳招聘大圈[月入30万起]买房买车轻松实现
我提出了要约,但没有被接受。 合法吗?
最近,我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收到了一家公司的offer,却被告知不会录用:
“有一天中午,我收到了一家外企的offer,虽然工资有点低,但我还是无比兴奋,因为这是我向往的公司。我对offer中的一些事项有疑问,打算打电话下午,我去咨询了,还没来得及打电话询问,对方公司的人力资源官就主动打电话给我,说总部正在进行部门调整,暂时不招人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再招人,资料归档了,让我不要再等了!我当时就郁闷了!才3个小时,心里好起伏,感觉就像我从天堂掉到地狱一样!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给我发offer??我的快乐就白费了。求职者找工作的压力本来就很大,但是当公司做出这样的事,真是令人沮丧……”
zP66..COM
武汉夜店招聘网友“花野Shine”分析了这起事件:
“我认为要约还是有法律意义的。《合同法》曾说过,构成合同的两大要件是要约和承诺。所谓要约,就是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里的要约就是要约,简单的说就是公司表示聘用你的意向,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承诺就是同意要约,主体是你。也就是说,在你拿到offer之后,只要你同意了,就代表着这份‘合同’的成立。”
“要约的撤销必须在受要约人做出承诺之前提出,但有两种要约是不可撤销的。一是要约人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一般要约会注明报告日期。这是一种承诺,截止日期是告诉你最迟这一天必须有回复,或者可以理解为表示你同意按时报告,所以只要在报告上写上报告日期其次,受要约人已经履行了合同,已经做好了准备工作,比如有的人目前在职,收到offer后就辞职了,这是为新工作做准备,在这种情况下,该要约无法撤销。”
zP66..COM
“所以,我觉得如果你收到offer然后被取消,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获得赔偿的概率还是很大的。当然,赔偿的数额会根据你的情况来考虑。”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