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茄烟嘴 湖州史上最大 IQOS 加热不燃烧新型烟案件告破,涉案金额达 500 余万元

日期: 2024-11-18 14:07:30|浏览: 9|编号: 8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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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子烟逐渐在市场上流行。记者身边不少烟民已经开始转用电子烟,也有人开始使用进口电子烟。 8月8日,南浔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湖州历史上最大的“IQOS”加热不燃烧新型卷烟案已告破。

5月29日,南浔区公安分局严厉打击,成功破获一起销售烟弹非法经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缴获IQOS烟弹40余支,走私120个品种雪茄烟400余箱。 ,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

所谓烟弹就是俗称的电子烟嘴,是安装在电子烟雾化器上的必备部件。烟弹由烟油储存体和烟嘴盖组成。烟弹内储存有一定量的烟油。电子烟工作时,烟弹内的烟油在雾化器的作用下雾化成气体,从而形成像真烟一样的烟雾。

今年3月,湖州烟草专卖局将一起非法经营IQOS烟弹的线索移交给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发现买家均通过微信群从卖家处获取商品,而卖家的微信昵称是“专营IQOS烟弹的专业人士”,该账号大量销售在线烟盒。

经调查,警方发现,同一配送点有5个销售烟弹的微信账号。这些微信账号指向两人,分别是32岁的罗某旺和29岁的徐某伟。

罗某旺,32岁,福建省上杭县人。他自2018年9月开始经营烟弹,该公司采用电商加微商的模式,即从电商客户(购买电子烟周边产品)添加客户微信私聊,然后进行非法销售香烟盒。每个订单均采用一件代发模式,即订单收集整理后,通过微信发送给卖家,由卖家直接发货。其中有一名销售香烟炸弹的员工。他叫徐某伟。在销售过程中,徐某伟发现这款墨盒利润很高,于是暗自打算熟悉后单干。但美好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多久。罗某旺只卖了两个月烟弹,就不再销售了。后来,他转行做雪茄生意。

徐某伟,29岁,福建省安溪县人。 2019年2月,经与罗某旺协商,罗某旺同意以8万元的价格将5个微信资源号出售给徐某伟。徐某伟立即自己创业,在厦门市湖里区租了一块场地,销售烟弹。他将自己的五个微信号中的三个绑定到了自己的银行卡上,另外两个绑定到了其配偶陈某平的银行卡上。成立“送货组”,设置3台笔记本电脑同时“办公”。其岳父陈某来帮助徐某伟,主要负责包装、贴快递单、交给快递员送货。

徐某伟在自己的朋友圈和微信群里推销,以为自己不会被发现,不会被发现。就这样,徐某伟利用从罗某旺购买的微信资源号,开始一步步为非法烟弹业务做准备。五个微信账号同时操作,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卖出上千支烟弹。

随着案件的深入侦查,专案组发现徐某伟非法销售“烟弹”的团伙以厦门为基地。自2018年10月起,通过淘宝、微信朋友圈等平台,以快递方式将产品配送至全国各地。客户销售烟斗产品和烟弹,形成全国性的销售网络。

5月29日,专案组在市局经侦支队统一指挥下,组织多名民警对该网络进行封网。他们前往厦门和安溪,分成两组。现场抓获六名犯罪嫌疑人,并起获大量烟弹和走私雪茄。

据悉,此案是湖州市已破获的最大一起跨省非法经营“IQOS”烟弹案件。许某伟、罗某旺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抓获。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浙江新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口烟草专卖品只能由取得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经营。涉案“烟弹”属于烟草特种产品,不属于进口烟草特种商品范围,故属非法走私入境。

而且这种“烟弹”和香烟一样,会产生很多有害物质,长期吸烟还会造成尼古丁依赖。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相信所谓“戒烟功效”相关的噱头。同时,我国禁止销售和购买此类“烟弹”,请勿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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