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罗女士互推产品遭新骗局,损失 17 万,警惕

日期: 2024-05-29 06:05:10|浏览: 458|编号: 5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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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5月29日讯(记者刘珊 通讯员冯伟)她利用业余时间做微商贴补家用,却不小心落入骗子设计的陷阱,损失17万元。今天谈起此事,青山的罗女士(化名)十分后悔。她希望用惨痛的教训,提醒做微商的朋友们警惕新型“微信互推”骗局。

罗小姐代理的微商产品价格表

罗女士去年退休后,生活很清闲。今年2月,经亲戚介绍,她开始做微商,代理某公司的减肥产品。她天天在朋友圈推广产品,但没人买。3月,她加了几个同样做微商的陌生人。“益生堂”燕窝胶原蛋白肽系列产品微商老板陈女士跟她打招呼,建议她们互相在朋友圈推广产品,看看有没有需要的客户,帮忙推广各自代理的产品。罗女士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帮她发到朋友圈。

罗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产品推广

消息发出当天,就有人主动加了罗女士的微信,询问她胶原蛋白肽怎么卖,并一次性订购了2000元的产品,并将钱转给了陈女士。看到别人代理的产品这么“热销”,罗女士眼馋,也想做这款产品的代理商。陈女士告诉她,如果做代理商需要公司授权,同级代理商没有利润,建议她提升代理商级别,比如市级代理商级别,需要一次性购买40盒产品,总价6400元。因为有人通过罗女士购买了2000元的产品,如果想盈利,就必须从特约代理商升级为市级代理商,并向上游公司多支付4400元。 库存可以先跟陈小姐放,有顾客购买的话她就直接发货。

罗女士与微信商家的聊天记录

与此同时,另外两家销售果蔬酵素粉和燕窝饼的微商也加了罗女士的微信,一开始还请她帮忙在微信上互相推广,也有人咨询、购买。罗女士一时兴起,决定做这两款产品的代理商。短短三天时间,第一次咨询她的客户就不断来询购,声称也想做产品代理商,不断要求升级,但每次要货,都是直接付钱给罗女士的上游供应商。为了赚取客户利润,罗女士只好不断补差价,不断升级自己的代理级别,结果,她的代理级别从特约代理升到了执行董事,付的钱也越来越多,她给这三种产品的上游供应商转了17万元。

罗女士的转账记录

接下来的怪事是,没有买家要货,供应商也没有给罗女士发货,之前的顾客和供应商突然都不联系她了。罗女士称,这三款产品均为广东省阳春市鑫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她向果蔬酵素粉供应商支付了6.4万余元,供应商后来给她发货,但她至今还没卖出去。罗女士要求发货并退还支付给燕窝糕供应商的7万元和燕窝胶原蛋白肽的3.5万元,但遭到了供应商的拒绝。可气的是,他们还在朋友圈继续推销产品,并很快将罗女士拉黑。

记者发现,微信互相推广已成为一种新型诈骗手段。今年3月,广东警方破获了一起类似案件。犯罪分子利用微信商家群“互相推广引流”功能,添加大量微信商家与其“互相推广”,并利用手中的“拓客”账号添加受骗者咨询、购买,让受骗者误以为产品“热销”,充当代理商实施诈骗。警方称,诈骗团伙分工明确,配合娴熟,无论是“拓客”还是“客服”,每个角色都有相应的脚本,用“代理商星级越高,进货价格越低”的说辞说服受骗者成为代理商。受骗者支付高额代理商费后,发现不仅被封号,之前购买过产品的客户也消失了。

记者致电广东省阳春市信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黄先生,电话无人接听,短信无人回复。罗女士称,一个微信群里,像她一样被骗的微商有几百个,来自全国各地。她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再被骗。目前,青山警方已立案调查此事。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武汉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表示,武汉警方也曾接到过类似报案,正在调查相关案件。从报案时间和数量来看,这类骗局是一种新型骗局,主要针对微商,或者时间比较空闲、兼职做微商的市民。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微信互相推广是微商常用的销售方式,可以利用对方的优势客户资源,推销自己的产品,实现双赢。而诈骗分子正是利用做微商的市民急于增加客户流量,设计骗局,实施诈骗。

该工作人员提醒,准备做微商的公民,应提前做好一切准备,选择好产品和营销方式。做微商的公民在微信互相推广时,应尽量选择熟悉的朋友,并要认真考虑合作方的承诺。不要因为“突然高兴”而随意增加代理产品种类或提高代理级别,以防上当受骗,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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