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人员需知:2022 年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的 8 种限制情形

日期: 2024-07-13 07:04:22|浏览: 360|编号: 56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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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尚未届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全国统一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022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4.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解聘人员;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近二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过程中有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人员;

7.入职后存在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用工的其他情形。

上述年限及纪律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注册首日(即2022年8月5日)。

四、积分奖励

(一)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教学、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保〔2007〕141号),对已完成服务并经考核合格的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服务年限自完成服务之日起至入学第一天(即2022年8月5日)止3年内的,其笔试成绩加10分。

(2)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大学生工程”的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揭阳市担任大学生村官2年以上,且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8月5日)离岗未满3年的,笔试成绩加分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8月23日至8月25日期间,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核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第一次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提供广东省“三帮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帮一扶”服务证明》;符合第二次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揭阳市委组织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证明》。

5. 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5日上午9点至2022年8月9日下午5点30分。

2.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认真阅读公告及应聘岗位要求,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小于100kb),认真报名。为方便联系,请各位应聘人员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并在报名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申请须知。

1.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同时报考多个职位,其报名资格将被取消。

2.应聘人员应根据《广东省2022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相应职位。所学专业如为《专业目录》中的旧专业名称,应报考相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如旧专业名称中有“部分”字样,须经普宁市卫生健康局核准后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所列培养方向的专业外,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括号内所列的其他培养方向不能作为申请该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以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的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的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印章)、学院出具的课程比对证明、毕业学院现场资格审查时设立该专业的依据。

3.申请者须于入学第一天(2022年8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须事先取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书面同意证明。出国留学博士(硕士)生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证明函。

5.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考试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或就业资格,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 申请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尽快完成报名手续,切勿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一刻才匆忙报名,以免受网络问题影响。

4.注册确认。

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16日下午4: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将被取消报名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已完成报名确认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9:00至2022年8月22日下午4: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及就业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

1.笔试时间

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及内容分为五类:

1、医生岗位(即职务代码以A、E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试卷A》,内容涵盖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护理岗位(即岗位代码以B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试卷B》,内容涵盖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3、药学岗位(即岗位代码以C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健康)试卷C》,内容涵盖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医药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即岗位代码以D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卫生)卷D,内容涵盖医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综合类岗位(即岗位代码以F开头的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内容为综合通用能力知识。

3.笔试方式

本次笔试将以线上“云考试”方式进行,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下,在自备电脑上下载并登录“智考云”,在移动设备上下载并登录“智考通”APP,通过电脑答题、移动设备拍摄配套视频的方式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见附件2)。

笔试满分为150分,笔试总成绩及格分数线为90分。在及格分数线通过的人员中,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试卷第一题分数高低排序;第一题分数相同的,按第二题分数高低排序,以此类推。

当某招聘岗位笔试通过人数少于该招聘岗位空缺数时,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对象。

笔试总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请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笔试成绩。

七、现场资格审查

经笔试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对象的考生,须持报名表(本人登录网上报名系统,A4纸双面打印)、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网上学籍核查报告及该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所有证件均须为原件和复印件,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如有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可按职位笔试总及格分数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列为面试对象。

经现场资格审查后,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背面的“报名者承诺”栏内签字,承诺保证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资料不准确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由考试工作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8. 面试

面试由普宁市卫生计生局组织,会同考试机构实施,面试形式为网络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及格分数,面试成绩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将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体格检查

体检由普宁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10. 调查

考察工作由普宁市卫生健康局按照《广东省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守法律法规、是否符合招聘资格等,考察合格者,列为录用人选。

11. 宣传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12. 就业、薪酬和要求

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由普宁市卫生健康局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人员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聘用人员为市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执行。符合《揭阳市人才聚集和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福利。

受聘人员首轮聘用时,应当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否则,首轮聘用后予以辞退。

受聘人员须在受聘单位工作满6年(含试用期)后,方可调动。

13. 更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通过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替换。替换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替换工作只进行一次。

(一)申请人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者主动放弃体检、考核的;

(二)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3)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录用机会的;

(四)未按时报告的;

(五)其他导致拟任职位空缺的情况。

十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考生应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考生“粤康码”为绿色、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且考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局部疫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副省级市为街道乡镇,不设区的地级市为街道乡镇,下同)旅行史,或当地政府宣布的全区封闭管理区域。考生在参加线下活动前48小时内凭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与纸质版同等有效,下同)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在招聘过程中正常参加线下活动。

不能参加线下活动的人员:①正在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未完成隔离期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②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或局部疫情发生地区)或地方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旅行史的考生;③持红、黄粤健康码的考生;④考前48小时内不能提供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⑤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异常的考生;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

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普宁市卫生健康局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适当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15. 其他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之前”、“之后”、“之前”等词语均含本口径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自行组织,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备考、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本次招聘过程中,若出现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相关全国性考试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统一推迟,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普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公告及附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招聘咨询电话见附件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招聘监督电话: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录:

1.普宁市2022年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网络笔试要求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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