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3 家银行公布退役军人创业贷款业务流程,专属贷款助力退役军人创业

日期: 2024-07-18 16:04:43|浏览: 663|编号: 5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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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君路君编译

今年7月27日,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三家银行退役军人创业贷款业务流程简介,这也意味着山东省退役军人又有专属贷款了。

原来,今年8月1日,山东省颁布实施了《关于设立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群众帮扶专项资金的意见(试行)》,政府将投入50亿元设立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群众帮扶专项资金,该帮扶资金专门用于扶持退役军人创业,对困难群众进行帮扶。

《关于设立支持退役军人创业扶贫专项资金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对退役军人自主创业贷款最高额度和其创办的小微企业(注册登记3年内)开办贷款最低额度,分别给予最长3年、最长2年的全额贷款利率补贴;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申请的信用贷款和后续发展的抵押贷款,最长2年给予最高50%的贷款利率补贴。

山东省政府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签署退役军人贷款服务合作协议。在创业初期,商业银行为退役军人提供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50万元贷款。在后续发展阶段,商业银行为退役军人创办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最高150万元,最长授信期限3年;抵押贷款最高500万元,最长期限3年。

不仅如此,对享受全民社会保障政策后基本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人员,根据其困难类型,分类给予救助。

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报销和补偿后,如在政策范围内的自付医疗费用仍较大,贷款5000元(含)至2万元的,给予50%的资助,贷款2万元(含)至5万元的,给予60%的资助,贷款5万元(含)至10万元的,给予70%的资助,贷款10万元(含)及以上的,给予80%的资助,并给予专项资助,每笔贷款最高资助10万元。

对生活不能自理或医疗、教育等基本生活支出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和特困供养范围后,基本生活仍极为困难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至10000元救助;对因突发事故、灾害等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家庭基本生活得到临时救助后,基本生活仍特别困难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至30000元救助。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东省分行退役军人创业贷款业务流程简述

1.退役军人向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退役军人创业贷款贴息。

2.推荐客户。退役军人事务部向贷款银行推荐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以下简称贷款申请人),并将推荐材料报送贷款银行。

3、贷款申请:借款人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

4.贷款调查。客户经理应在收到申请人的贷款申请后三日内对申请人及业务项目进行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是否正常、贷款用途等。

5.审核审批:邮储银行按照内部管理要求进行审核审批,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优先处理。

6.审批。与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签订合同后三日内发放贷款;不予审批通过的,应立即通知申请人,说明依据,提供解释服务,并通知当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7、贷款还款。利息按季度从账户中扣除,日终自动扣款,无需客户进行任何操作。贷款可提前结清,部分贷款可提前偿还,贷款结清后,邮储银行开具相关还款单及结清材料,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上述材料给予借款人相应的利息补贴。

8.借款人如违约,贷款逾期,被认定为不良贷款,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情况后,将逾期本息一并追收。

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流程简介

1.贷款申请:退役军人向创业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提交资料。退役军人经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部门取得贷款资格审批后,向当地中国农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贷款,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退役军人证、婚姻状况证明、借款人及配偶的征信查询授权书(借款人为小微企业主的,还应当提供企业征信查询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证明、创业项目计划书、个人自筹启动资金存款记录、贷款用途证明或声明及经营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3.ABC调查。ABC账户管理员对退役军人进行面谈,审核退役军人提交的资料,调查了解情况,对退役军人设立的经营实体进行实地调查。调查发现有异议的,将告知申请人。退役军人提交的资料与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供的信息存在不一致的,将进行核实。

4. 贷款审核与批准:农业银行内部审核并批准贷款申请。

5.签订合同:贷款批准后,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

6. 贷款发放:贷款发放前,我们将通过电话联系借款人,核实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基本要素。

7.贷款备案: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中国农业银行将贷款凭证收据报送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备案。

8.贷款贴息。贷款发放后,中国农业银行将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季度从借款人还款账户中直接扣除利息。借款人可凭结息证明向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申请贴息。

九、贷后管理:借款人发生违约,农业银行除做好风险管理、债权追偿外,还将联合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调查核实情况、进行债权催收。

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退役军人创业贷款办理流程简述

1. 客户推荐。退伍军人事务部向当地建行机构提供由退伍军人创办的处于初创或成长期的“退伍军人企业数据库”客户名单。建行机构识别并独立筛选和放贷。前期调查。

2.业务受理。借款人应向中国建设银行经办机构提交《退伍军人创业贷款资格表》、《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申请表》或《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申请表》。建行经办机构受理、审核业务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信息是否真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

2.企业是否从事超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的业务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业务或投资;

3.申请人是否符合中国建设银行办理业务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规定;

4、还存在其他不被建设银行接受的情况吗?

3.客户调查。经办机构应按照建设银行办理相关授信业务的要求进行双人现场贷前调查,重点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贷款用途、还款资金来源、或有负债、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相关担保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四、评估与申请。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可使用小微企业申请评分卡进行评估,并按小微企业评分卡授信业务流程申请;对于其他客户,按评级授信要求纳入一般授信管理,并按授信业务流程申请。

5.贷款审批:业务审批按现行小企业信贷审批程序和信贷审批授权权限进行。

6.签订合同。贷款审批通过后,中国建设银行经办机构与借款人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或《人民币额度贷款合同》,与企业主及其配偶签订《自然人保证合同》或《人民币额度贷款合同》或《贷款最高额度担保合同(自然人版)》;如有抵押的,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

七、贷款发放:贷款发放采取委托支付或自主支付方式,按照《中国建设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8.审核备案。贷款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中国建设银行经办机构应将贷款审批材料报送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备案归档;借款人贷款申请不予批准(包括录取不成功)、审批与贷款审批不符的,经办机构应及时通知借款人和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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