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你的品牌
近年来,随着国内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国加入WTO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目光投向了广阔的海外市场,希望以自己的品牌进军国际市场。但由于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相对滞后,很多企业在拓展国际市场时,经常遭遇商标被抢注的尴尬和无奈,不得不花费巨资才能获得自己商标的使用权。
虽然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内容不完全相同,但其基本原则是不变的,一般都对注册商标所有权作出法律保护。过去,很多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缺乏商标保护意识。有的认为商标注册手续复杂,需要一定的费用,不愿意到进口国去注册;有的认为自己的商标不够知名,想等到知名了再去注册;还有的认为自己的产品卖得出去没有问题,注册不注册都无所谓。
正是由于国内企业商标保护意识淡薄,忽视商标注册,导致一些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奋斗而创立的中国品牌被外国公司抢注或仿冒,被外国公司占领,这些中国公司的市场份额被一点一点蚕食,逐渐挤占了原有的市场。不遵守世界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使许多中国企业在这方面遭受了巨大损失。
持续5年的海信—西门子商标之争,就是国内企业不重视产品品牌产权的后果。
以生产电视机等家用电器为主的海信,1993年就向中国工商局注册了“”商标,其外文名称为。1999年1月,“”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但几乎与此同时,德国西门子集团旗下的博世-西门子公司在德国和欧盟都注册了该(第三个字母大写)商标。根据《马德里条约》的有关规定,该德国公司注册的商标使用权也适用于欧洲其他18个国家。这意味着“”产品将不能进入欧洲市场,否则将被视为“侵权”。随后几年,海信多次被博世-西门子以“侵权”为由起诉。
国际上对于商标注册有公认的“地域原则”,即商标最先在哪个国家注册,就首先受到该国法律的保护。但如果产品是“驰名商标”,即在当地消费者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那么该商标就会受到“国际公约”的保护。但公约也规定,如果已经存在“驰名商标”,其他企业申请注册相同商标,则构成“侵权”。理论上,“海信”商标是经过核实的“驰名保护”,理应享受国际公约的保护,但博世西门子却制造了“时间差”,给海信商标案的解决造成了极大障碍。博世西门子申请“”商标的日期是1999年1月11日,海信正式获得“驰名保护”认证的日期是1999年1月22日。
纠纷至今未解决,无论结果如何,海信必将遭受损失。外国企业对商标的重视,犹如企业的生命,而我国却有近5万个商标未及时续展,失去了使用注册商标的机会。无形资产的损失不可估量。我国与外国企业合资经营的200多万个企业中,由于品牌管理不善或不重视无形资产,国有资产损失高达数千亿元。中国企业品牌保护刻不容缓。
要做好品牌保护,首先要加强对品牌保护的认识。品牌保护主要是指对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的保护,以及在品牌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损害品牌的行为。前者是硬保护,后者是软保护。
1. 硬保护
品牌硬保护主要是指对品牌的注册保护,包括全方位的注册,包括纵向和横向的注册,不但注册相似的商标,而且注册相似的行业,甚至所有行业。
A. 类似注册
娃哈哈的注册商标不仅有娃哈哈,还有哇哈哈、哈哈哇、哈哇哈等,仅防伪注册就达70多项,确保品牌保护万无一失。
B. 行业注册
例如一个食品品牌,不仅仅在食品行业注册,还可以在医药、房地产、电器、化妆品等行业注册,这样就不会出现其他行业同名的品牌,品牌延伸时也不会有法律上的麻烦。
C. 跨境注册
跨境商标注册途径有两种:对于马德里协定缔约国的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商标注册;对于在非马德里协定缔约国的国家进行商标注册,一般采取“逐国注册”的方式,须在第一个国家逐一进行注册。
D.子品牌注册
对于实施子品牌战略的企业,需要对每个子品牌名称进行注册。
E. 包装样式登记
对于独特的产品包装样式,如可口可乐的包装,应申请专利保护,使其他饮料无法模仿。
F.图像配准
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使用具象的形象,比如海尔的海尔兄弟,我们上QQ时经常看到的可爱的小企鹅,还有肯德基里家喻户晓的麦当劳叔叔和山德士上校,这些形象的使用已经成为品牌识别的标志之一,对其进行注册保护可以维护品牌识别的完整性。
G. 其他图形注册
有些品牌为了更好的识别,会设计一些新颖的辅助标识,这也是品牌注册工作的一部分。
2.软保护
软保护是指在品牌管理中,企业应注意不要做出与品牌核心价值不一致的行动,以免对品牌造成损害。例如,推出与品牌核心价值不一致的产品或产品理念,或开展与品牌核心价值不一致的沟通和活动。
A. 垂直保护
垂直保护是指在时间上,品牌应坚持一个主题进行传播,不应轻易更换主题或推出与主题不一致的广告。
在品牌经营过程中,要坚持“用一个声音说话”,如果今天定位“阳刚”,明天定位“热情”,传递出的信息就会混乱,对品牌形象是极为不利的。
B. 侧面保护
横向保护是指品牌在同一时期的推广中,应以统一的形象出现,广告、公关、促销等行为应协调一致,不应互相争抢、抵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