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唐代第一大诗人,李白的作品一经问世便轰动朝廷、轰动全国。贺知章读过他的《蜀道难》、《玄鸟歌》,为其气势磅礴所折服,甚至感叹:“君非人,莫非太白星魂?”后来,李白被赋予了一个响彻古今的称号:“诗仙”。除了才华之外,李白豪放不羁的性格、不甘于浮华的品格、与君王、诸侯平齐的思想,也一直为人们所敬仰。
然而,这样的李白,最终还是写下了“望敬亭山不厌其烦”来表达一种孤独。主要原因是李白志向远大,但志向终其一生都难以实现。即便当时唐玄宗十分仰慕李白,天宝元年(公元742年)便将李白召入宫中。但他也只是做了翰林,写诗文供皇帝消遣而已。更何况,李白出仕不到两年就被人诋毁,被唐玄宗赐金放了出来。
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再来看李白初入仕途,也就是接到唐玄宗诏令召入京师时所写的《南陵送童子入京》这首诗,便有了不一样的感受。后人往往评论说,这首诗最能体现李白的狂放不羁,尤其是“仰天长笑,我本非野草人”两句。但结合李白的仕途经历,显然在他的狂放不羁背后,在他极其骄傲自负的心态背后,更多的是一种令人心痛的遗憾。
《送别南岭进京孩儿》
白酒新酿,我从山里回来;黄鸡啄食秋天的谷子,正是它们发膘的时候。
叫孩子们一起煮鸡肉、喝白酒,孩子们一边笑,一边拉扯人们的衣服。
放声高歌以醉慰自己,日落起舞以争荣耀。
太晚了难以说服皇帝,我只好策马远行。
会稽的愚妇瞧不起我,所以我就离家西行到秦国去了。
我对着天空大笑一声,然后走了出去,因为我不是一棵野草。
首先,这首诗的开头是“山中新酿白酒归来,黄鸡啄谷,秋意正浓”。意思是说李白从山里回家时,正是丰收的季节,白酒刚刚酿好,肥美的黄鸡正在啄食谷粒。对于农民来说,象征丰收的东西很多,但李白在这里却强调了白酒。这自然让人联想到李白爱喝酒,酒后写下数百首诗。因此,这里传达出的李白仕途之乐可见一斑。
后四句“唤童子煮黄鸡倒白酒,童子笑扯人衣裳。高歌自醉自慰,舞落霞争光”,进一步夸张了李白的喜悦之情。即李白迫不及待地唤童子炖黄鸡倒白酒,童子在旁边笑闹,扯着他的衣服。醉醺醺的李白情不自禁高歌舞剑,闪烁的剑光可与落霞争光。童子欢笑、畅饮、歌舞的典型场景,无疑生动地表达了李白的喜悦之情。
而后,“恨不得早日入朝,鞭策马匹远行”,反映出李白喜悦的背后是复杂的心情。意思是说李白恨不得早日入朝,所以希望策马扬鞭,赶快走完漫漫长路。要知道此时的李白已经42岁了,所以在盼望和渴望仕途的背后,其实暗暗恨不得多年未入仕的怨恨,恨不得这个机会来得太晚。
但一瞬间,李白就想到了晚年功成名就的朱买臣,写下了“会稽愚妇看不起买臣,我也离家西去秦”,意思是说朱买臣的妻子看不起穷困潦倒的朱买臣,后来朱买臣得到了汉武帝的赏识,做了会稽太守,如今也想像他一样,西去长安出人头地。这里的“会稽愚妇”主要是指那些目光短浅、看不起李白的世俗之人。字里行间,李白的得意之气可见一斑。
最后一句“我笑天笑地出门,怎能做个杂草人?”是李白的狂言,意在凸显诗人极度自负的心态。也就是说,我笑天笑地出门,怎能做个杂草人?我李白是那种不能长久为官的人吗?从中可以看出,李白在初入仕途时,是充满信心的。但后来的结果我们都知道了,不禁为李白感到惋惜,心疼不已。
不过话说回来,李白的豪放不羁、不甘于平庸、与诸侯平起平坐的思想、无与伦比的诗名固然令人敬佩,但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代,这样的李白很难在官场上呆久了。即便李白最终得到了唐玄宗的赏识,没有小人阻拦,他能不能治理好天下,还是一个大问题。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