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7)浙01刑一审第121号
公诉人为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莫焕晶,女,1983年7月28日出生,汉族,广东省东莞市人,高中文化,住家保姆,户籍XXX,暂住XXX。因本案于2017年6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浙江省杭州市看守所。
辩护律师是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万辉。
辩护律师是北京市东威(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晓明。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以[2017]诉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焕晶犯放火罪、盗窃罪,于2017年8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11月2日开庭审理。同年12月21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因原辩护律师擅自退庭、拒绝辩护,本院依法休庭,经与莫焕晶商议后,通知康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2018年1月26日,本院再次组织控辩双方及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开庭审理。同年2月1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张洪昌、鲍昌兰、涂广涛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林生斌及其诉讼代理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杰、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向阳、被告人莫焕晶及其辩护律师王晓辉、徐小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依法延长审理期限三个月。目前,本案已审理完毕。
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嗜赌致债台高筑,为逃避债务于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被告人莫焕晶通过中介到杭州市上城区兰色XXX被害人XXX(女,卒年34岁)和林XX家中应聘担任住家保姆。2017年3月至6月间,被告人莫焕晶多次从被害人朱XX家中盗窃金币、手表等贵重物品并进行典当,骗取现金18万余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案发时尚有评估价值19万余元的物品未兑现。同时,被告人莫焕平还捏造在老家买房等虚假理由向被害人朱某某借款人民币11.4万元,上述资金全部被其用于赌博而挥霍。
2017年6月21日晚,被告人莫焕晶用手机再次进行网上赌博,将全部赌资输光,包括当晚典当被害人家中手表所得的6万余元。为了继续筹措赌资,莫焕晶决定先放火再灭火,以博得被害人朱小珍的感激,从而再次借钱。6月22日凌晨2点至4点,被告人莫焕晶用手机在网上搜索“打火机自动爆炸”“沙发突然起火”“家里窗帘突然起火”等与纵火有关的关键词。凌晨5点左右,被告人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一本书,引燃了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火势迅速蔓延,致使被害人朱小珍及其子女、被害人林某某(男,时年10岁)、林某某(女,时年7岁)、林某某(男,时年4岁)被困火中,因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火灾致使房间内及周边房屋部分设施受损,损失257余万元。火灾发生后,被告人莫焕晶从房间逃至公寓楼下,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此外,2015年7月,被告人莫焕平在绍兴市XXX家做保姆期间,从雇主家中盗窃茅台酒两瓶;2015年11月至12月,在上海XXX家做保姆期间,多次从雇主家中盗窃戒指、项链等并典当;2016年2月,被告人莫焕晶在XXX李XX家做保姆期间,从住家保姆王莲花处盗窃现金6500元。莫焕晶上述盗窃行为均被雇主发现,并在归还相关财物后被辞退。
为证明上述事实,公诉人当庭宣读或者出示了被害人林生斌等人的陈述,证人胡顺伟等人的证言,现场勘验笔录、照片、辨认笔录,尸检报告、法医DNA报告等鉴定意见,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打火机、水桶、锤子等物证,119指挥中心报警记录、灭火、火灾调查报告、物价认定结论、民事判决书、逮捕证、户籍证明以及被告人莫焕晶的供述等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莫焕晶在居民住宅楼内纵火,造成4人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莫焕晶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方指控被告人莫焕晶犯放火罪、盗窃罪均无异议。认为莫焕晶应于当天4时50分之前放火,极有可能是为了毁灭盗窃证据而放火;放火后,不仅不及时救援,还关紧房门,任由被害人被困火中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莫焕晶系惯偷,终日说谎言,恩将仇报,主观恶性较深,对所犯罪行毫无悔意;物业消防存在的问题不能减轻莫焕晶的罪责,莫焕晶应当对本案造成的危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故请求判处莫焕晶死刑。诉讼代理人当庭出示了小区保安“杨旭”的实验说明、照片及自述材料,以证明火灾发生后,莫焕晶并未使用锤子敲击次卧卫生间洗衣房一侧的玻璃进行救火,且莫焕晶是从1802房间入户门离开并关上门的。
被告人莫焕晶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表示认罪,但辩称自己只是想借钱、向朱小贞借钱,想点小火然后扑灭,并不想加重朱小贞和三个孩子的痛苦,更不希望发生如此严重的后果;认为书不是故意纵火,为找更容易燃烧的报纸将书扔到沙发上,并非有意点燃窗帘和沙发,也没有离开现场,因此请求依法公正量刑。
被告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提出如下辩护意见:(1)莫焕晶无纵火动机,仅为了向单位讨债、借钱,欲引发小火后扑灭;(2)莫焕晶故意纵火焚烧书籍,但并非故意点燃窗帘、沙发,并非有意引发火灾造成4人死亡及重大财产损失;(3)火灾发生后,莫焕晶积极救人,未逃离现场;(4)虽然莫焕晶的点火行为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关键原因,但物业设施不完善、消防救援不及时也是造成此次火灾严重后果的介入因素;5)莫焕晶及时退还或赔偿了部分被盗财物,且具有赎回、返还被盗财物的主观故意,其盗窃财物行为的主观恶意较小; (6)莫焕晶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放火罪,属自首,对公安机关尚未发现的犯罪事实也供述不清,盗窃罪均为自首。综上,请求对莫焕晶从轻处罚。为证明相关辩护意见,辩护律师要求参加现场勘验的警员出庭说明情况,要求调取第一批到场灭火的消防人员证词,要求调取省、市消防部门联合调查组对此次火灾的联合调查报告及相关材料。
审理查明,被告人莫焕晶因长期嗜赌,负债累累,为逃避债务,2015年外出打工。2016年9月,莫焕晶通过中介应聘到杭州市朱某某(女,死时34岁)和林某某家中担任住家保姆。同年3月至6月21日,为筹集赌资,莫焕晶多次从朱小珍家中偷窃金银表并典当、抵押,获利18万余元,案发时其身上尚有价值19.8万余元的金银表等物品未赎回。其间,莫焕晶以在老家买房为由向朱小珍借款11.4万元。上述资金全部被莫焕晶用于赌博挥霍。2017年6月21日晚至次日凌晨,被告人莫焕晶利用手机上网赌博,共输掉6万余元,其中当晚从朱某某家中偷走的手表3.75万元。为了继续筹集赌资,其决定先放火再灭火,骗取朱小贞的感激之情,以便再次向朱某某借钱。 6月22日凌晨2点至4点,约4点55分,莫焕晶用手机上网搜索“打火机自动爆炸”“房子为什么突然起火”“沙发突然着火”“家里的窗帘突然着火”“放火会坐牢吗”“火容易烧慢吗”“火怎么会烧得更慢”“火灾原因认定”“起火点容易找吗”等与纵火有关的关键词。约4点55分,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一本书,引燃了客厅里的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导致火势迅速蔓延,造成被害人朱小珍及其四个子女林某某(男,10岁死亡)、林某某(女,7岁死亡)、林某某(男,4岁死亡)被困火灾发生后,莫焕晶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火灾还造成1802房间室内装修、家具及周边房屋部分设施受损。经鉴定,1802房间室内装修、部分构件材料及1802、1801、1902房间幕墙损失共计257万余元。火灾发生后,莫焕晶到屋外报警并向他人求助,后被公安机关带走至公寓楼下调查。
另查明,2015年7月,被告人莫焕晶在浙江省绍兴市XXX许XX家当保姆期间,盗窃茅台酒两瓶;2016年2月,莫焕晶在上海市XXX李XX家当保姆期间,盗窃与其同住的保姆王XX现金6500元。上述盗窃行为被发现后,莫焕晶均予以退还或赔偿财物。同年11月至12月,莫焕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XXX周XX家当保姆期间,多次盗窃戒指、项链等物品并典当、赎回后才被发现。
上述事实,有公诉人及其辩护人提交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有证据证明被告人莫焕平为了赌博,盗窃被害人朱某某家中财物,在输光所有钱财后,为了讨债借钱,继续筹集赌资,决定纵火后再灭火。
1、证人姜某某、杨某某(上海杨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职员)的证言及员工信息、微信截图、派单记录证明,2016年9月,上海杨晨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将莫焕晶介绍到朱小贞家中担任住家保姆,月工资6500元。
2、被害人林某某的供述证明,莫焕晶为人勤快,与家人相处融洽,案发前其与朱某某并不知道自己财物丢失,警方出示的三块手表及部分珠宝首饰均为其家中财物。
3、证人葛某某(小区业主)的证言证明,其曾听到朱小珍说对现在的保姆很满意,还给保姆提高了工资。
4、证人张某某(浙江轻联典当有限公司出纳员)、陈某某(金银店老板)、温某某(华灿珠宝有限公司销售员)、马某某、詹某某(郑州英拉珠宝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负责人、销售员)的证言、辨认笔录以及当票、兑现凭证、物品清单、收据、未偿债务质押合同等可以证明莫焕晶在建江轻联典当有限公司、陈友申金银店、华灿珠宝有限公司、郑州英拉珠宝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典当手表、珠宝的时间、种类、金额以及未兑现物品的种类、数量。
5、委托鉴定书、宝格丽商业(上海)有限公司复函、杭州市上城区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证明,涉案锡手镯、4条项链、1个吊坠、3块手表的价格合计为人民币100万元。
6、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调取的财付通注册信息及交易记录证明,2017年3月至5月期间,朱小贞通过微信向莫焕晶转账人民币11.4万元。
7、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证明自2017年3月至6月22日,莫焕晶通过闫晓红的8107号建行卡尾号向其4146号工行卡累计转账8万余元,每笔金额从几百元至几千元不等。案发时莫焕晶多张银行卡余额均在10元以内。
8、证人闫某某的证言证明,其名下尾号为4146的工行卡于2016年9月被他人以帮助办理贷款的名义骗取,并未被其使用。
9、扣押决定书、扣押笔录、扣押清单及照片证明,2017年22日,警方从莫焕晶手中扣押了一台华为手机。
10、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区分局刑侦大队出具的情况说明、录音光盘及截图照片证明,公安机关在对莫焕晶所用华为手机进行电子证据检查时,发现该手机浏览https://的记录。警方依法利用莫焕晶供述的账号及密码登录网站,截取该账号充值记录网页并制作照片、光盘附于卷宗中。上述网页截图照片显示,通过该网站登录的网页名称为“信誉娱乐城”,使用该账号登录网页后,显示真实姓名为莫焕晶,账户内可用余额为0.85元。该账户自2017年6月3日至22日共充值20余万元,其中6月21日晚至6月22日2点期间充值6万余元。
11、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电子证据检验报告证明,从莫焕平身上查获的华为手机有相关关键词搜索记录,包括2017年6月21日11时32分搜索“打火机会自燃吗?”、13时12分搜索“火灾原因”、6月22日2时11分搜索“家里起火有赔偿吗?”、2时27分搜索“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家会起火”、“打火机自动爆炸”、2时35分搜索“起火原因鉴定”、2时59分搜索“我家半夜无缘无故起火”、3时23分搜索“我家为什么突然起火?”、3时26分搜索“沙发突然爆炸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等。 3:32,他搜索了“放火时要喝酒”,3:44,他搜索了“家里的窗帘突然着火了”,3:49,他搜索了“家里的电线突然着火了怎么回事”,3:57,他搜索了“火容易烧慢吗”和“火烧得快吗”,3:59,他搜索了“火怎么才能烧得慢一点”,4:02,他搜索了“什么东西会自燃”,4:04,他搜索了“打火机自燃的原因”,4:08,他搜索了“起火点容易找原因吗”,4:18,他搜索了“打火机会自动爆炸吗”,2017年4月10日至6月21日期间,他搜索了“高仿积家手表价格”、“高仿积家手表价格多少”等关键词积家男士腕表”。
12、被告人莫焕晶供述:2016年9月,经上海养臣政公司介绍到朱某某家当保姆,与朱某某及三个孩子相处融洽。2017年3月起,其开始盗窃朱某某妻子的财物进行典当,共盗窃3块手表及部分首饰,分别带到惠民路、深蓝广场附近、万象城附近、三桥附近的4家当铺进行典当,这些财物至今未兑现。最近一次是2017年6月21日晚,其盗窃积家手表一块,以4万元在深蓝广场当铺典当,获得3.75万元。因朱小珍很少使用这些物品,且尚未发现被盗行为,其还在网上购买了一些假冒的同款首饰、手表放回原处。 2017年3月至5月,其以在老家买房为由向朱小珍借款11.4万元,将借款及典当所得用于网络赌博。其登录“信誉”赌博网站玩百家乐,将建行卡中的赌资转入闫小红的工行账户。2017年6月21日晚,其从深蓝广场回来后开始网络赌博,输掉6万余元。此后,其想用打火机点燃一本书再熄灭,博得朱小珍感激,以便再次向其借钱。
(二)证明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的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的证据
13、证人陈某某(小区业主)证言证明,2017年6月22日凌晨4点55分左右,他被楼上的响声惊醒,随后其妻子听到楼上有女人打电话,称“我家1802房间着火了”。 (PS:是谁打来的?莫焕晶5点10分打过119,所以这个电话应该是朱小珍打的)
14、证人李某某、金某某、石某某、李某某、王某某(均为该小区业主)、柴某某(王涵的保姆)的证言证明了他们发现蓝色钱江公寓2栋1单元1802室起火的大致时间。
15、证人杨某某(社区保安)的证言、指认笔录证明,2017年6月22日5时07分左右,其在小区远程巡逻时接到消防中心对讲机通知,得知2号楼1单元1802室烟雾探测器发出警报。其立即通知班长李东,并乘电梯到18楼。其到达1802室保姆房间门口时,看到门敞开着,烟雾从房间向楼梯口涌出。保姆(经照片指认为被告人莫焕晶)从房间跑出来,称里面有三个小孩。其想进屋查看,便从洗衣房拿了毛巾捂住口鼻走了进去,但烟雾太重,气味刺鼻,其被迫离开,与莫焕晶一起乘电梯到一楼。此时,消防人员已经赶到,并告诉消防人员1802房间起火,里面有人。公安机关调取的另一段电梯监控录像证明,6月22日5时08分06秒,一名保安手持两支便携式灭火器乘坐1号电梯从2号楼1单元1楼到18楼;5时11分18秒,保安乘坐2号电梯从2号楼1单元18楼到19楼;5时16分06秒,保安与被告人莫焕晶乘坐2号电梯从2号楼1单元17楼到1楼。
16、证人XX(社区保安)的证言及指认笔录证明,案发后,其在蓝色钱江公寓2栋1单元南门进行维修时,看到一名中年女子(经照片辨认,确认为被告人莫焕晶)手持锤子从1单元楼上走下来。
17、证人王某某、葛某某、许某某(均为该小区业主)的证言证明,他们得知蓝色钱江公寓一处房屋起火后,跑到一楼大厅,见到了朱启家的保姆。保姆称朱小珍和三个孩子还在房间里。许冠华立即向楼下的消防人员报告了这一情况。朱小珍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5点07分、8点00分给葛飞子、许冠华打电话,但电话未接通。随后葛飞子和许某分别于5点30分、6点00分给朱小珍回电话,但无人接听。
18、证人XX(社区主任)作证称,他于2017年6月22日5点27分左右得知蓝色钱江发生火灾,并于5点50分左右赶到现场。6点左右,看到2号楼1单元门外警戒线内站着一名身穿浅色短袖睡衣、花短裤的女子。女子称,女主人和三个小孩还没出来,女主人发现火灾,让她下楼报警求助。
19、证人项某某(社区保安)的证言、证据清单及照片证明,2017年6月22日19时20分左右,项英云在蓝色钱江公寓2号楼1单元入口西侧花坛内发现一把锤子,并将锤子放置于一楼服务室内,后被公安机关检索。
20、证人郑某某、张某某、陆某某(均为该小区业主)的证言,证明蓝室、1801室受损情况。
21、被害人林某某供述证明,其家中客厅位于房间南侧,客厅西南侧摆放着数张沙发,其中实木布艺沙发紧靠南窗。南阳台安装有两层窗帘,一层纱布,一层布,窗帘距离沙发约一米。其曾到过“千福汇”餐厅和“魂娜娜”足浴店,使用过店内一次性打火机。2017年6月22日,其在浙江省第二医院确认,死者为其妻子及三个孩子。(相隔一米,窗帘为何烧得那么远?会不会是客厅阳台门没关,风吹进来了?下图为窗帘打开状态,表示门关着,没有风)
22、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电子证据检验报告证明,莫焕晶于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10分51秒拨打119报案,并于6点12分拨打朱小贞电话但未接通。
23、杭州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现场勘察笔录及照片证明:(1)环境调查:发生火灾的1802房间建筑面积360.52平方米。住宅东侧设正门,有两部电梯(3号、4号)和通往正门的楼梯。入口左侧(南侧)依次为书房、客厅(兼餐厅)和主卧室,入口右侧(北侧)依次为厨房、女生房和男生房,厨房东北方向依次为洗衣房和保姆房,保姆房东侧有一扇小门通往保姆电梯室和另一部楼梯,两部疏散楼梯呈剪刀形。从建筑外墙看,2号楼1单元18至24层的南外墙有烧损痕迹,并有烟熏痕迹,其中18层烧损最为严重,外阳台已全部烧毁、脱落。19层阳台玻璃中部烧损、脱落,两侧残存少部分,有明显烟熏痕迹。20至24层的阳台玻璃有较明显的烟熏痕迹,向上逐渐变淡;2号楼1单元北外墙整体无明显烧损痕迹,仅18层窗户有烟熏痕迹。(2)初步检查:对发生火灾的建筑内部进行了检查,建筑正门已全部烧毁,东西向走廊为房间分界线。烧伤程度南侧较重,北侧较轻。楼道烧伤明显。装饰木架被烧毁。内部金属轻钢龙骨裸露,龙骨因受热向南弯曲变形,南侧金属变色较北侧严重。整体烧伤顶部较重,底部较轻。厨房被烧毁。上部橱柜、抽油烟机、冰箱上部烧伤严重,下部橱柜等物品部分熏黑。无明显火灾迹象。整体烧伤顶部较重,底部较轻。
北侧通往次卧室的楼道,天花板有严重烧伤、碳化痕迹,楼道两侧墙纸有明显烧伤和烟熏痕迹,整体烧伤程度上重下轻,由南向北痕迹逐渐减少。中间一间次卧室房门上半部分烧毁缺失,下半部分保存完好。两间次卧室上半部分有明显烟熏痕迹,明火烧伤痕迹较少。北侧保姆房房顶有烟熏痕迹,室内无明显烧伤痕迹,整体物品较为完好,保姆房房门敞开。楼道南侧烧毁情况,楼道南侧三间房间整体火灾损毁明显,房间吊顶及墙面装饰材料烧毁脱落,南侧通往阳台的玻璃落地窗全部烧毁破碎,房间内家具等物品烧毁。西侧主卧墙面烧毁,内部轻钢龙骨裸露,龙骨金属变色,上重下轻,向东侧弯曲变形。房间吊顶烧毁脱落,房间内窗户、家具等物品全部烧毁碳化。西侧迎火面金属变色变形较东侧严重。东侧书房被火烧毁,烧毁后东侧墙面内侧红砖裸露。整体墙面烧毁较为均匀。天花板被燃烧并掉下来,天花板内的金属框架在西侧更加扭曲和变形,在西侧更严重,而在柜子的两侧更少,在西侧的燃烧状况更少。燃烧的部分在西侧更加认真,在东侧(3)中,在中间的客厅里,北侧有一组橱柜。与东侧相比,在西侧燃烧的天花板被烧毁并更严重。起居室的西墙被烧毁,表明它在南部较轻,北部燃烧了电视,而剩下的金属部分则倾斜到东南部。
整个玻璃的窗户是一个整体上的玻璃残留物在框架的其余部分中,在客厅中部发现了大量的春季金属。董事会,这些书显然被碳化了。
24。杭州公共安全消防局发布的火灾现场报告证明,大火烧毁了约150平方米的区域,并在全面的调查和质疑,现场检查等后造成了四次死亡。保姆房间外面的电梯大厅在5:02熄灭。根据纵火的开发法,可以推断大火在6月22日的4:50至5:00之间。仪表和3.17米的客厅西墙以东,铝合金框架最严重地融化并粘在地面上,这表明大火较早地开始了。剩下的纱布碎片在落地窗的中间发现,剩下的布窗帘在落地窗户的两侧,表明纱布的窗帘处于封闭状态,布窗帘处于开放状态。在客厅的西南部被发现,这是沙发的遗迹,在沙发的其余弹簧附近发现了木板,并且最认真地燃烧了地板上的纸质书籍碎片开始很快,并具有被露天火焰点燃的明显特征。因此,不能排除纵火的可能性。
25。杭州公共安全局的上场检查记录,照片和癫痫发作清单证明,在中心地点的1802年门口的内侧,已经烧毁了碳化,并且可以看到伯爵的燃烧室,而燃烧的房间则可以看到。在阳光下(记录为11-13);在大火后,龙骨的天花板在学习室的地板上掉下来,总共提取了六个燃烧的碎片(记录为1-6号)。从地面上提取了三块燃烧的碎片(记录为7 -9)门板的上部和第二间卧室的门框的上部被碳化,第二间卧室北侧的落地玻璃窗完好无失锁定是完整的,在天花板上可以看到烟雾痕迹,北侧的落地窗完好无损,中间的小窗户上有一个缝隙。窗户附近的地面上有一部苹果手机(从原始物体中提取,记录为“苹果手机”),厨房墙上的烟雾痕迹,天花板部分掉落了,地面上有碎屑和燃烧的碎屑,厨房的柜台部分燃烧了,遍布厨房的东北角。从烟雾中发现了五张银行卡和六本邮簿,并从保姆房间的手提箱中提取(原始提取),从桌子西侧的抽屉中提取了一个打火机(原始提取,记录为“黑色较轻”),并从橱柜的抽屉中提取了两个oppo移动手机(原始的式移动手机)保姆房间的东侧有一扇门通往保姆电梯房间,并在1802室的房间里逃脱。在逃生的西墙上有一个火灾警报器(从1-4的西墙上提取了棉签,从房间的东部一侧拿出三个棚子的火炉旁,从3个房间的东侧,在房间的东部壁炉旁提取了三个燕子,并提取了三件燕子。从客厅的地板上提取了一个红色的水桶和一个蓝色的水桶;被告穆恩吉(Mo )在法庭上确定了抢劫照片,并确认毫无疑问。
根据辩护律师的要求,该法院通知杭州的一名警察,杭州分支机构参加了现场调查的公共安全局,他在法庭上解释了这种情况。敲打受害者第二间卧室的玻璃和面向洗衣房的第二浴室窗户,而卧室北侧的可开放窗口约25厘米,大约11厘米宽,当向上向外推入室内和下楼的Nanny房间的入口处,可以通过较低的楼层和较低的楼层到达楼梯的门口和底层。楼梯,但无法通过火楼梯到达同一地板上的入口门和保姆的入口门,等等。
26.物理证据包括一个打火机,两个水桶和一个锤子。
27。法医DNA识别报告和口头拭子收集记录证明,(1)从侧面的表面拭子中检测到的DNA,带有“ Xu Nana脚按摩”,带有“ Qian Fu Hui Fine餐厅”的一面,而黑色的底部拭子则是黑色打火机的底部表面拭子,以支撑所有的dna,以均匀的表面互动,将其置于摩尔群岛的范围内。 igher检测到混合的DNA键入,包括Mo 的DNA键入(2)。 (3)从保姆房间外的火通道,火灾室外面的火灾通道,大门室外的火灾警报器的1-3号地面拭子以及大门外的火灾1-3号的地面拭子上的火灾警报器上的火灾警报器1-3的地面拭子,在大门外面的火灾警报器上的1-3号拭子。
28。杭州公共安全司法评估中心发布的物理证据检查报告证明,在提交检查的1-13号样品的燃烧残留物中未检测到汽油或柴油残留组件。
29。从 医学院第二副医院检索的派遣证书,救援记录和死亡证书从 的急诊中心检索到了2017年6月22日上午5:10,急诊中心收到了110号指挥中心的电话,有些人被困在凌晨5:11,在现场报告了这一事件的人(Zhu shu )说,她在北部的房间里遇到了一些人。急救医生从火灾现场救出,最初将其诊断为没有生命体征。在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援后,他们在同一天被宣布为一个接一个地死亡。
30。杭州公共安全的司法评估中心发布的法医尸检报告证明,在尸检和解剖以及基于身体和化学检查和医疗记录的基础上,死者的身体表面没有明显的伤害在鼻腔,口腔,食管和气管中发现了灰尘沉积物,并且在结膜,喉心脑上,肺部的子塞氏菌,两个肺部的肾脏 均为20%的肿瘤,这是两个肾小球的含量,这是肺部的20%。 ,分别为31%。全面的分析表明,四人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因吸入火中而死亡。
31。杭州住房的安全评估和检查中心由公司发布了一份评估报告,该报告符合“危险的住房评估标准”,J0J25-2016的混凝土,是在第1802室的一部分,蓝色 的一部分,曾经是,曾经是,曾经是,的一部分某些剪切壁混凝土部分掉落了,有效的横截面已被削弱,已评估为危险组件;
32。从杭州格林敦Haiqi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检索的装饰清单以及杭州价格认证中心发布的价格确定结论证明了1802室的基本条件,第1单元,第1座摧毁的蓝色 wall ins the 180 and 180 and the 180 and the 1802, MB,以及1802室的零件材料的损失(不包括精美装饰)为57,203元人民币,总损失为rmb。
33。她决定在4:55的客厅里放下大火,并从咖啡桌上的铅笔盒上拿下一块,她第一次点燃了封面在阳台上的沙发上,她在寻找报纸时,沙发和窗帘起火了,大火变得很大。然后,当他听到旅行的声音时,他要求他向警察报告(您什么时候通知朱?),去了保姆的房间,这是05:10,Zhu 的第一个电话号码是5:5:00,他曾经逃脱过说梯子到了一楼时,有一个成年人和三个小钱,他说他在18楼,但清楚的后卫没有让他上楼。
(3)证明
34.案件信息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枕头的公司公司的公司转移,战斗指挥中心的案件以及2017年6月22日的119个警报记录和记录证书,据说有一所房子,据报道,江尔恩格河的一边是89秒: 建筑物2 1单元1802年,持续了30秒; Zhu 再次打电话给警察,说蓝色的 2在1802年第1届元(RMB)的建筑中第一批消防车在5.07:52秒被派出,现场到达5.16:53(消防大楼以15.54分钟03秒的控制受控,并在6.48.13秒的天空中发射了大火。
35. The 110 and from the were from 5.04 to 35 to 6:19 on June 22, 2017. The 110 Party the call, that the house of the blue was big. Among them, 5.04 35 women (the harm Zhu ) the , that the Blue 2 unit 1802 room was on fire.
36. Group Co.,Ltd。 Blue ,室内紧急情况警报记录,消防频道手动火灾警报记录和监视视频,屏幕截图照片,证明Blue blue 在2017年6月22日在蓝色 in Blue fir Amply niual Jarls,in niuct nirj 。 s。在22日,安全卫队乘坐电梯,或到达17楼,19楼,第19层和其他楼层的其他楼层,消防员将灭火式扑灭。在南楼梯中。
37。火灾宣传者拍摄的现场视频和情况描述证明,金刚安吉·火中队的宣传员在蓝色公寓的南侧举行了一部手机。
38。目击者的证词证明,在2017年6月22日,他在河上钓鱼,在一座面对河的建筑物上看到了大约20层的烟雾,他立即致电警察局。
39.目击者Chen XX和Liu XX(社区消费者控制人员)证明,在2017年6月22日凌晨5点,两人在蓝色公寓的反控制室中值班,发现烟雾在第18楼的第18层警报上呼吁警察局呼吁 ,否自动,并将大火报告给保安人员。
40。目击者李XX(社区安全)证明,2017年6月22日,他听到了呼叫的电话,该电话在蓝色的4个固定馆中打来电话。
41。王XX的证词(社区安全)证明,在2017年6月22日,他收到了其他安全卫队的电话,他得知蓝色的 2建筑物1和1建筑物的1号建筑物可能会打开。 XX和Xu XX分散到16楼。
42。目击者的证词XX(社区安全)证明,2017年6月22日上午,他收到了 -的指示,要求前往1802室1802室,以查看其到达1802 Hall。
43。证人XX,Wang XX和Li XX的证词(在社区安全中)证明,当时,他们中的四个在蓝色的社区中,得知蓝色社区2正在起火,这是根据居民的17楼而对其进行了。
44。目击者Zhao XX(社区安全)证词和身份笔录证明,2017年6月22日,他在家里睡觉时,他收到了消费者控制人员的电报。
45。目击者张XX(社区安全)证明了该男子在消防官员期间1802室来到房间,并说房间里可能有人员。
46. The of Wang XX ( of ) that at 5:10 on June 22, 2017, he a call from the squad Wang Ning. He that the 18th floor of Blue was on fire. He asked him to call the , and he Wei Ting, the of the to open the pump room to see if the were .
47。证人WEI XX(房地产服务公司的雇员)的证词证明,在2017年6月22日的5:10上,经理Wang Wang告诉他,在18楼的两个单位和1个单位都在远处启动火泵。
48。武士(Wu XX)和黄XX的证词(消防士兵)的证人证明,近江吉安格中队的前六名消防士兵在5:17的火灾中被带到电梯外,将电梯带到了17号楼层的情况下。内部攻击被火灾覆盖,在保姆室的浴室和墙上的保姆室在搜寻厨房的浴室之后,发现了一个大火行业人员要求对室内消防液压进行压力。以同样的方式,消防士兵还按下了17楼的室内消防栓的远程启动按钮。
49. The of the Song XX (fire ) that at 5:09 on June 22, 2017, he to the Blue with the Lake Bin to reach the team at 26 . from the nanny room to , first the fire at the gate of Room 1802, open the main , set of fire enter the fire from the main to the fire of the room, and then go to the to the fire. This group of went to the two in the north side to the fire, first the aisle fire, and the room to for the west side of the fire. No were found. The four were out to the front room of the , and then to the first floor via the fire to send the . The four had no when they were .
50。Zhao XX(Fire )证明,它在5:30的湖中与湖人团队一起到达了湖人,当时水枪熄灭了,他听说船长说房间里有一个人,他曾在房间里坐下来。
51。证人朱xx(朱xx兄弟)证明,2017年6月22日,他收到了亲戚和朋友的电话,并得知他的姐姐朱立即赶到了蓝江ill的两个单位的福尔,请伊斯特·伊斯特(fir)射击。战士的火战士说,他没有看到人们,而卧室没有被搜查。
52. Dai XX, Chen XX, Han XX, and Dong XX (120 Car ) that on the of June 22, 2017, the four of them were in the blue with the 120 . After , the four faces and limbs were and had no vital signs. They and were taken to .
53。杭州公共安全消防局发出的大火证明,2017年6月22日的5:04:50,响声中心119号指挥中心在江道和公路附近发生了警报。 5中队被派往消防车后,六个消防员从汽车上脱颖而出。他们被困的人员。同时,在1802室的门上启动了进攻性起点,以防止火灾有效地击中,在开始消防消防员泵和消防车以推动内部攻击方面的困难。在15:00的房子里,医务人员在7:05上空,将被困的人员转移到了电梯的前室,并将这些人员转移到了楼下。
54。“ 6.22”设置了“ 6.22”附加的烈火报告,在杭州市的蓝色社区中,省级和市政消防局建立了一个联合调查团队,以进行全面的行动。在救援过程中,始终遵守“拯救人和科学救援”的指导意识形态(3)。 5:07之后。 (5)防火设施的火灾供应设施没有正常运行,在5:44之后,供水管网的压力没有上升,并且无法满足灭火要求。
法院根据职责通知了公共安全部的火灾救济专家,前江苏公共安全消防局长,高级工程师武赫(Wu Hehe)和智人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员,以及liu ,liu , 的副求婚防火。拯救“指导思想和“主要是固体和困难的组合”的具体内容,如何使用抬高消防车的方法,如何打破房屋的门,消防腰带的铺设方法,一般的时间消耗,一般的火灾现场,火灾现场碳一氧化碳碳二氧化碳和其他毒性气体的繁殖范围,是否可以通过FILD 进行蚂蚁泵控制开关通常是手动的,高覆盖屋顶罐的容量,火灾设施的供水结构的原因以及水压的效果,当二氧化碳浓度可以达到4%时,火场的二氧化碳浓度通常会导致中毒和死亡。
(4)证明被告Mo 的债务高债
55。莫XX(Mo )的证词证明,他和Mo 在2013年开始赌博,损失了很多钱,并于2015年初借用了高利贷
56。见证人麦XX,陈XX,莫XX(Mo 的亲戚和朋友)证词证明,事后,莫·霍吉(Mo )在事件发生前在杭州工作。
57. The of the Xu XX and Zhou XX that Mo was the same in his home. The type of in the was the same. After being , Mo the and was .
58. The of the Wang Ye that the with Mo at Li 's house, Mo stole his 6,500 yuan in cash. After being , Mo to him.
59. The and of the Wang XX ( Zhen ), which that from 11th to 21st, 2015, Mo , a woman in , , went to Zhen to be five -time . He was on the same day when he was a fancy , a , and a gem ring.
60. Civil and of the case of Mo 's cases that as of the end of June 2017, there were 17 and cases that Mo 's 's court used Mo as the or , all of which were more than 800,000 yuan in the total case of civil .
61. The of the Mo to the facts of theft above, and that the was also for .
(5) Prove other of the facts of this case
62. The case of the case that the Mo was by the .
63. The such as prove the basic of the Mo 's basic .
The above is by the court, and the each other, and the court .
the 's agent, the Mo and his 's , the is as :
(1) the fire time, the agent that the Wang XX of Room 902 of the fire unit 902 was at 4:50, after up, he went to the to see the of the fire from the . The of the home nanny Chai XX that it heard the sound of down from the at 5:09 and Wang XX to get angry. , Wang XX's can only prove the time of the fire.
(2) the and of crime, the agent that the Mo left the door of the from Room 1802 and the door . It is with Mo 's route, - fire , and Yang XX's the stage. The book are not true and will not be . , the on -site video and prove that Mo has , and the and of of .
(3) There was no fire after the book by the Mo , and did not the sofa, , and the ' . "" The at home "and" Is the cause of the fire easy to check the point of the fire ", which that it has arson and . The was . , the Mo for to fire the . At the time of the , he the book and threw the books on , a fire, on fire.
(4) the Mo and his Mo 's and of the after the fire, and the , after , the that Mo had a , the alarm had been on fire for about 15 and more than 6 his alarm. The of the case also that Mo did not take any to or the fire fire. After the fire, he did not help the four in time. The of the fire in the flame of the fire did not match the of no on the glass of the glass. None of the can be , and the court will not it.
(5) The of the of the of the in the case of the in the case of the in the case of the in the case is not in place. The of the loss of , Mo the of the life of the and his young , and chose to set fire in high -rise at 4.55 am, which the of the death of the four and the of the huge . After 50 , the the for the first time, and the first batch of the first batch was at 07 and 52 . Fire at the main of the Blue at 5:11:16. The fire at the fire floor at 5:16 and 53 . Then they took the fire to take the to the floor. The band is by fire, the fire of fire is , and the fire of the in the is . and the of the fire in fire , the of the water pipe meet the for fire . The the fruit, so the that the of Mo 's crime can not be , and the court will not it.
In , the facts of the case are clear, the is and , and it is to .
The court that the Mo used the to the in the high -level to cause the fire to cause the fire, the death of the four and the loss of major . The court that Mo had two and be in with the law. After the crime of the that the have not yet held after the crime of . , in with the of 115, 1,, 1,, 24, 264, 69, 57, 67, 2 2 of the Law of the 's of China, the is as :
The Mo a fire, to death, of for life; crime of theft, to five years in , fined 10,000 yuan, two and fined the death , of for life, and fined 10,000 yuan.
If you do not this , you can to the 's Court of ten days from the day of the .
Bao Yiyi
Judge Liu
's juror Wang
of 28, 9th, 18th
Cao J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