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感官实验室要求
感官实验室应设置在无气味、无噪音的区域,并应符合GB/T 13868的规定。为了防止感官评价人员在评价前通过身体或视觉接触获得一些片面的、不正确的信息。感官评价会影响其感官反应和判断,评价人员进入评价区域时应避免经过准备区和办公区。 。
4.1 评价区域
评价区是感官实验室的核心部分。温度应控制在20℃至25℃范围内,相对湿度保持在40%至70%,通风良好。应避免不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对评价结果产生负面影响。
评估区域通常分为三个部分:评估室、讨论室和评估员休息室。
4.1.1 品酒室
品酒室应与准备区分开,并保持清洁,并采用中性或无干扰的颜色,例如白色。房间通风良好,安静。评估室根据空间大小划分为多个评估工作室。它配备有工作台和光源。照明应符合GB/T 22505的规定。为了掩盖样品和非检验变量不必要的颜色或视觉差异,需要特殊的照明设施,如彩色光源、调光器、滤光片等。
4.1.2 讨论室
讨论室的布置通常与会议室类似,但内部装饰和陈设应简单,颜色不应分散评估人员的注意力。该区域应方便评估人员和准备区域,但评估人员的眼睛或身体不应接触准备区域。环境控制和灯光请参考评测室。
4.1.3 评估员休息室
评估员休息室应设施舒适、采光良好、干净整洁。同时,注意防止噪音和精神干扰对评估人员产生不良影响。
4.2 准备区
制样区一般应配备制样及储存设备,如微波炉、炉、锅、冰箱、冰柜等;称重或测试设备,例如温度计、天平、保持样品特定温度的装置等;样品提供设备,如品尝杯、盘、勺等。根据样品的储存要求,制备区必须有足够的储存空间,防止样品之间的相互污染。准备用具应干净且易于清洗。制备过程中应避免外界因素影响样品的感官特性而影响评价结果。
5 感官评价员要求
5.1 感官评价人员应经体检合格,视觉、嗅觉、味觉、触觉符合感官评价的要求,对所评价的粮油不存在文化、种族、宗教或其他禁忌。
5.2 感官评价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符合感官分析的要求,熟悉评价样品的色、香、味、质地、种类、风格、特性及检测方法,掌握相关感官评价术语。
5.3 感官评价当天,评价人员不得使用有气味的化妆品,病人不得参加。
5.4 感官评价时,感官评价人员应穿着清洁、无异味的工作服。
5.5 评价人员饥饿、疲劳、饮酒后不应进行感官评价。
5.6 感官评价人员应在评价开始前1小时漱口、刷牙,此后至试验开始期间除饮水外不得进食任何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