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天蓬西路(广新路—同沙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改造工程(广南路~石狮南路)交通工程建设(工程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蓬西路(广新路-同沙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获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核准、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关于天蓬西路(广新路-同沙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改造项目建议批复函西发改续基本[2015]26号(批准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食品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民间资金:0.0%,外国政府和机构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满足招标条件。该项目(广南路~食品南路)交通工程建设(招标标段)现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北起广新路,南至同沙路
2.1.2建设规模:天蓬西路位于崇安区食品科技园内。本设计北起广新路,南至同沙路。规划为城市支路,全长186m,道路红线宽度14m。设计时速30km/h。本次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天蓬西路(广新路~同沙路)交通工程建设及周边环境配套改造工程(广南路~石社南路)。
2.1.3预计合同价:95万元
2.1.4 施工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
2.1.5其他: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系统。请投标人关注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天蓬西路路段(广新路~同沙路)及周边环境配套改造工程(广南路~食品南路)交通工程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年新标准)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及以上(资格),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或者执业。
一个。同时在两个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会保险;
b.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您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项目,或项目负责人变更后无在建项目(原合同期已满且变更登记日期已满6个月);或因承包商以外的原因导致项目暂停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并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在建项目和本次招标项目属于同一项目、同一项目批准文件、同一建设地点、工程总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项目是指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负责人无受贿犯罪记录;或有受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3 投标人及拟项目负责人应满足其他要求:
自2022年7月31日起,公司及拟建项目负责人未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冒名投标、欺诈中标、分包、非法分包等;
自2023年7月31日起,公司未发生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项目负责人多次投标后放弃的情况除外)、未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拒绝提供投标文件的情况。履约保证;
自2024年4月30日以来,公司未曾因拖欠职工工资受到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部门的通报批评;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投标人不得因本次招标要求的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而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获取招标文件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16:00至2024年8月5日23:59
4.2如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为100元,售后不予退还。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9:30
5.2 投标人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二合一评标方式。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