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思考

日期: 2023-04-23 12:02:02|浏览: 653|编号: 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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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思考

【摘要】 休闲观光农业是一种新型的农旅融合产业。 通过对重庆市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优势、条件和障碍的分析,提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休闲观光农业发展

休闲观光农业以农业为依托,以发展旅游业为宗旨,以旅游市场需求为导向,将农业与旅游业有机结合,实现两者优势互补,满足城乡居民休闲观光、农业旅游等需求。体验、文化传承、科普。 宣传等功能需要的新型农旅融合产业形态。 近两年,国家政策频频出台,提出发展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一、江北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优势条件

重庆市江北区现有农业人口1.93万人,占全区人口的3.2%; 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2015年全区实现农业增加值1.3亿元,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0.2%,传统农业生产意义不大。 但江北区在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和条件。

1.1区位优势明显。 江北区作为城市功能核心区和城市功能拓展区的双重定位,既要着力打造美丽山水城市和智慧城市,又要着力满足1000万以上城市居民的度假休闲,科普体验,供应时令农产品,满足主城生态屏障和城市氧吧需求,发展农业多功能服务功能。 江北区地处重庆主城区核心区。 拥有纯农业镇——吴堡镇。 吴堡镇位于江北区中心商圈,距观音桥仅54公里。 毫无疑问,该地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1.2市场需求旺盛。 国际经验表明,当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均GDP超过5000美元时,人们的休闲消费能力将增强,休闲度假的多元化需求将显着增强。 2015年重庆人均GDP为8366.77美元,江北区人均GDP为12985.52美元,人均GDP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根据《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到2020年主城区城镇人口达到1200万,主城区人口数千万,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吴堡镇将助力江北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带来可观的市场前景。

1.3乡村旅游资源禀赋良好。 江北区吴堡镇是重庆主城区唯一无工业无污染的生态田园小镇。 它背靠明月山,三面环水。 高达46%的长江、榆林河绕城而过,形成了“一肺两脉”的生态环境,是重庆现代化大都市天然的“绿色氧吧”和“后花园”。 吴堡镇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 拥有以“年猪文化节”为代表的浓郁民俗文化和以“兄弟书屋”为代表的书香文化。 有腊肉、土鸡蛋、生态猪、吴宝茶、吴宝窖酒等“农副五宝”。

1.4 已建成部分相关设施。 按照区政府“一业多园”的发展思路,吴堡镇着力打造万亩竹产业,逐步发展“黄园”、“食用菌体验园”、“豆豆农业”、“ “干巴村生态农业园”、“下湾果品基地”等多个园区。目前,休闲观光农业园7个,农家乐7个,“一业多园”格局基本形成。建成4700余亩产业园、年产值约500万元的食用菌体验园、近3400亩果品产业园,豆豆园、豆豆农场等三大特色农业园区开园2015年,江北区被认定为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干巴村生态农业园、豆豆农场被认定为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等级。

1.5 已形成一定规模的经营机构。 江北区农业经营组织形式主要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股份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目前,全区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37家观光休闲农业案例,其中股份合作社12家,市级示范合作社1家;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6家,其中生产型企业3家。

二、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障碍

2.1 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基础薄弱

2.1.1 产业规模小,结构不合理。 2014年,江北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8393万元,在主城区8个涉农区中排名第8位,是排名靠前的巴南区的2.9%。第一的。 全区农业中,大部分农户种植玉米、水稻等传统作物的比例较高,中等规模种植的水果、蔬菜、水产养殖等特色效益型农业相对较少。

2.1.2产业基础不发达。 “一业多园”仍处于低水平发展阶段。 “一个产业”,即万亩竹产业没有达到预期目标; 大型园区较少,园区建设比较大众化,特色不鲜明,建设标准低,服务单一,功能不全,达不到设施农业水平。 基本需求。

2.1.3休闲观光农业服务配套设施缺乏。 与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相关的配套服务设施,如游客接待中心、购物中心、人行步道、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尚处于规划建设阶段,不能满足服务需要。 此外,现有农家乐数量少、规模小(农家乐基本为个体经营),经营经验不足,接待能力弱,服务质量不高。

2.1.4 休闲观光农业模式和功能单一。 目前只有观光农业园和农家乐两种模式。 观光农业园主要包括各类农场、果园等,农家乐主要提供餐饮住宿服务。 总的来说,农业模式和类型都比较简单。

2.2 休闲观光农业发展乏力

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涉及区农委、文委、建委、国土局、吴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 这些部门需要相互协调,共同努力。 目前,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缺乏统筹机构,单一部门力量薄弱,部门间协调不力,工作上无法形成合力。 相应地,由于缺乏协调组织,农业发展的方向和发展思路缺乏具体规划,导致方向和思路不明确。 同样,由于缺乏组织机制,缺乏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管理办法和扶持措施,对休闲农业服务设施用地及相关业务管理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措施。活动。

2.3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总体而言,江北区农区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交通不便,燃气、供电等基础设施还不完善,尤其是吴堡镇这个纯农业镇。 吴堡镇虽然开通了连通隧道,但与外界联系仍然不便; 虽有两条铁路穿境而过,但无火车站停靠,对外交通不便。 在水、电、气、通讯方面,仅吴堡镇通讯、电力工程实现全覆盖,燃气仅覆盖镇区,给排水系统尚未全面规划。

2.4 休闲观光农业经营机构和人才队伍匮乏

一方面,农村多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缺乏管理能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 已成立的专业合作社中,以种植业合作社居多,部分合作社处于“空壳”状态,乡村旅游合作组织尚无。 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人才匮乏,个人能力有限,现有观光农业园、农家乐的经营者主要是外商投资,农业经营主体“本土化”程度不高。 此外,观光农业园区和农家乐都缺乏相应的管理人才。 晋升意识低,人际交往能力不足,管理经验有限。 留守农民更难适应市场竞争,休闲观光农业推广发展空间有限。

2.5 休闲观光农用地难解决

一方面,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大部分休闲观光农业用地只能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开发,部分农户对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影响了休闲观光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和观光农业。 另一方面,在保护耕地红线和严格建设用地审批政策的基础上,对休闲观光农业设施用地开发、配套设施建设等实施严格管控和规范。景观、娱乐场所、管理用房、仓库等禁止使用。 纯农业生产,加之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起步较晚,观光农业发展用地政策支持不足,无法建设相关配套设施,不能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主要影响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 发展。

三、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针对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存在的上述优势、条件和障碍,立足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江北区功能定位,为休闲观光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建议。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

3.1 推动以农旅融合为核心的休闲观光农业发展

农旅融合发展是以农业发展为基础,在此基础上发展乡村旅游,以农业资源为开发对象,打造游、吃、住、游、游、购六大要素、娱乐,以吸引“游客来”的基础上,实现“让游客留下来”的目的。为此,建议:

3.1.1立足农业,农旅结合。 立足农业,做农业,将农业开发生产与乡村旅游相结合,推动农业产业链向服务业延伸,促进农业转型升级。 以乡村为载体,挖掘利用江北乡村文化资源,保持乡村风情和特色,营造美丽乡村农耕文化。 以农民为主体,培育新型农民,促进农民就地向第三产业转移; 鼓励农民创业,促进农民成为乡村创客; 探索新的发展模式,鼓励农民参与共建,确保农民利益最大化。

3.1.2 聚焦创意,强化创新。 台湾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充满创意与创新,不断为游客带来新鲜感,客源源源不断。 可借鉴台湾加强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创意创新,推动“农、旅、文”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深挖农业资源、农耕文化、农耕文明、民俗记忆等,加强农业园区、景区、农产品、管理等工作。 场所等方面的创意设计,可以提升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 同时,根据季节变化和需求变化,适时创新观光休闲农业案例,在项目策划和活动设计上创新方式和方法,不断为游客提供新的体验,不断挖掘和激发游客的消费潜力和兴趣,提高经济效益.

3.1.3 深挖特色,留住特色。 以市场为导向,深挖资源,大力开发具有特色、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和服务,着力推动江北区农业旅游、旅游景区、景区建设。 一是深入挖掘农业资源和旅游资源,依托江北区农业区位、地理、风光等优势,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业旅游产品。 二是深入挖掘文化资源特色和历史文化亮点,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工艺美术、历史人物事迹、原生态人文景观等方面做文章,丰富休闲内涵。和具有特色地域文化的观光农业。

3.1.4多元发展,形成体系。 充分发挥江北区农业资源、生态资源、旅游资源优势,多元化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形成体系。 以自然村为单位,鼓励企业与农户合作经营,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乡村旅馆、森林家园、露营基地等旅游接待点,提高乡村旅游接待能力; 拓展农业旅游、休闲、体验、参与等功能,加强与旅游资源的整合,鼓励因地制宜开发具有不同功能的农产品,如采摘农产品休闲、文化娱乐、农业体验、园艺工艺品等,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拓展农业科普教育和文化传承功能,鼓励建设科普教育示范基地、传统农耕文化展示基地等,传播农业知识和农耕文化。

3.1.5 创品牌,铸精品。 以把吴堡镇打造成重庆“城市后花园”为核心,利用区域的地方特色打造自有品牌,依托专业单位进行形象策划和包装,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吸引更多的消费群体方法和品牌效应。 ,切实做大做强休闲农业。 建议成立协会,加强对休闲观光农业生产经营和消费的质量监管,打造休闲观光农产品质量“安全文化品牌”,有效提升休闲观光农产品质量。休闲观光农业。

3.1.6 休闲农业重体验。 “体验”在台湾休闲观光农业无处不在,发展体验农业是其成功的核心经验。 发展体验农业,充分利用江北区特色农业资源,开展特色体验活动。 比如,可以利用吴堡镇的“农副五宝”文化,开展认养土猪、泡茶、酿酒等体验活动; 针对不同消费群体“随心所欲”,开展个性化的体验活动,提高体验活动的参与度; 在体验活动中,要加强审美文化元素的注入,增加体验活动的内涵和创意。 完善服务,营造氛围,增强体验 活动的乐趣。

3.2 加强休闲观光农业统筹

为加强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统筹规划,建议区政府成立专门的休闲观光农业管理机构,负责全区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 休闲观光农业管理机构要协同农业、旅游、财政、国土、建委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指导配合,逐步规范管理。发展全区休闲观光农业。 在成立统筹机构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科学规划、行业管理、监督引导、宣传营销等工作。

3.2.1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高起点、高标准规划是发展休闲观光农业的前提。 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在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符合江北区实际的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规划。 立足江北区农业农村实际,突出“毗邻大都市”优势,遵循“点线面衔接,大中小配套”的原则,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合理布局,科学制定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规划。 休闲观光农业发展要注重江北区的区域定位、功能定位和形态定位,坚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有机结合,保证规划的完整性,充分引入概念让休闲观光农业成为生活、文化和环境的一部分。 ,服务打造。

3.2.2制定措施加强管理。 制定出台休闲观光农业管理办法或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规范休闲观光农业的经营和发展。 从申报审批程序、用地管理、建设规范、设施内容、运营管理、监管职能、政策支持等方面,明确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标准。 特别是在用地方面,要积极探索支持休闲观光农业设施用地的相关政策,妥善解决休闲农业发展用地问题; 在产业支撑方面,突出产品特色、创意创新、优质高效、市场竞争力。 、制定扶持政策,明确扶持措施和标准; 在产品质量方面,规范标准和操作指南,加强质量监控,确保产品安全和质量。

3.2.3注重营销,加强宣传。 根据江北区观光农产品特点和生态资源特点,重新包装江北区休闲观光农业形象,打造特色品牌,实施“区域联动,实施“部门联盟、企业联盟”,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等。 媒体宣传推广休闲观光农业。 “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通过举办各类节庆活动,展示休闲观光农业的特色和形象,提升品牌知名度。 引导休闲观光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宣传意识,提高宣传技巧,积极开展自我宣传推介,扩大各类品牌知名度。 休闲观光农业与旅游打包推介,引导休闲观光农业与旅行社合作,与周边旅游景区相结合,整体打包形成旅游线路。 同时,加大在旅游网站的宣传力度,扩大影响。

3.3 加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

保证同级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大力加强景区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有效改善交通、水、电,用电的同时保持了乡村气息和农业特色。 、通讯、休闲、娱乐、住宿、景观等配套设施,为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奠定了基础。

3.3.1完善交通网络。 加快完善江北区农区对外交通网络,建立便捷的对外联系通道; 加快农业园区道路、休闲观光步道、农业项目交通路网等建设,确保休闲观光农业区有便于农机运输和机械化耕作的道路设施,有休闲方便游客观光、休息、游玩的步道。

3.3.2 完善水、天然气等基础设施。 加大休闲观光农业区水利设施、水电管网、绿化园林、粪便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完善,确保具备农业生产的基本条件; 完善农村供水供气基础设施,有效满足游客出行吃住行基本需求。

3.3.3鼓励发展设施农业。 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采取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用担保、农业保险等措施,加大对农民和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设施农业的支持力度。

3.3.4加快乡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 加快建设旅游中心、农产品交易中心、停车场等旅游配套设施,具备发展乡村旅游的基本条件,营造良好的乡村旅游环境。

3.4 创新农用地休闲观光

3.4.1创新土地出让方式。 改变现行土地承包出让方式,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民将土地经营权纳入合作社,实现土地经营权股权化,将土地集中到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手中。农业企业。 ,推进规模化、企业化经营管理,农民按股分红有保障。

3.4.2合理利用宅基地发展乡村旅游。 支持农民利用自有房屋从事乡村旅游经营。 在符合规划、坚持“一房一房”、不违反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前提下,允许农民在发展乡村旅游的同时,对原有农房进行改造升级,满足自住。 鼓励农民以股份形式出让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农家乐使用权,由村集体与农户共同开发,或吸收外资开发利用,用于发展农家乐等经营模式.

3.4.3 落实设施用地政策。 制定出台适度灵活的土地利用政策,支持设施农业发展。 建议允许休闲观光农业利用一定比例(如5%)的农用地面积建设一定标准的经营性住房等配套服务设施。 农地管理。 此外,加大坡地、荒地等存量土地盘活力度,重点向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倾斜,满足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用地需求。

3.5 出台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扶持措施

调整农业项目政策,将休闲观光农业作为江北区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重点扶持和投入。 建议政府尽快出台支持和鼓励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相关优惠政策措施。

3.5.1税收优惠政策。 休闲观光农业是农业与其他产业相结合的产业。 建议在保留农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给予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如对休闲观光农业项目、园区、投资主体实施一定程度、范围和期限的税收减免政策; 在电、水、农产品运输、检疫等方面给予一定价格优惠; 等等。

3.5.2 资金支持。 建立和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资源优势明显、地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市场潜力大的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加大财政投入,促进休闲观光农业发展相关设施建设。观光农业。 鼓励和引导各级金融机构降低信贷准入门槛,适当放宽担保和抵押条件,增加贷款额度,创新金融产品,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贷款和资金保障。 折扣。

3.5.3 and . Set up , and the will give to units, and who have made and in , , , , etc. For , one-time will be given to and and rural parks or farms; or will be given to park , , land area, area, etc. ; for that such as and and rural and ; for and ; for brand of and rural ; ETC。

3.6 new and teams

3.6.1 new . Clean up and "empty shell" , and to new ' (such as land , rural , etc.). the of new such as ' , farms, , star-rated , and farms, and the and of and .

3.6.2 who go out to to their to start . with good and to to their to start , give full play to their of being with and local , them to tap and and with , and and rural areas with . Give tax and fee to home , and such as tax and and tax for home . for to their , set up funds to to their , and use them for such as , water and , rent, and the ; to their in the scope of for ; loans , and give a of .

3.6.3 the and of and .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he , and guide a group of who , , and to flow to and . the for in and , , food and , etc., them into the new , carry out in , , etc., and level and the and level of .

参考:

[1] Wang Qiang. The of and to the and of farms [J]. China , 2016 (03): 28-29.

[2] Wang Hao. Case and on [J]. Forum, 2015 (5): 17-18.

[3] Wu , Wang . on [J]. of , 2015: 53-54.

[4] Dai Ying, Liao , Li Jing. on the of and Rural in Banan , [J]. , May 2015: 62-64.

[5] Zhang . on China's and [D]. Hunan : June 201: 87-92.

[6] Xia , Peng Tao. of Model in , [J]. , 2014: 43-44.

: Liao (1979-), (Han ), from , Hunan; , , at o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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