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福建最美休闲乡村开始申报啦!

日期: 2023-04-23 18:03:12|浏览: 159|编号: 10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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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福建最美休闲乡村开始申报啦!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推荐申报2016年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福建最美休闲乡村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试验区农村发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建立一批拓展农业多功能、发展休闲农业的示范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地区,参照农业部做法,决定继续开展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福建最美休闲乡村推介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请条件

(一)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条件

1.示范作用强。 休闲农业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布局和相关要求,具有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安全许可证。 可以紧密围绕当地农业生产过程、农民生产生活、农村风土人情等开发休闲产品,周边农民可以参与其中,直接受益。 现有职工30余人,其中当地农民20余人。

2、规范的经营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管理制度完善,接待服务规范,坚持定期业务培训。 在岗人员培训率达到80%,关键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近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3、服务功能完善。 营业场所布局合理,休闲项目特色功能鲜明,知识性、趣味性和体验性强,休闲体验项目5个以上。 农耕文化展示、农业科技普及、教育等设施较为完备,可以将农业生产、乡村生活、民俗文化融入休闲体验活动中。 具有一定的接待能力,可同时接待100人以上就餐,或20人以上住宿。 餐厅和客房干净整洁,卫生设施达标。

4.基础设施完善。 交通便利,道路畅通,路标、说明牌、路灯、停车场健全,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无违章建筑和乱占耕地现象。 建立了符合环保标准的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对生产和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 近三年未发生环境污染等问题。

5、良好的发育成长。 主导产业特色突出,坚持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生产的农产品必须达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标准。 总资产1000万元以上,2015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3万余人次。

(二)福建省最美休闲乡村申报条件

福建省最美休闲乡村推介以行政村为主体,包括历史古村落、特色民居村落、现代新村落、特色民俗村落。 参与推介的村庄要立足农业,以农民为主体,以村庄为单位,依托历史悠久的村落建筑、独特的民居风貌、深厚的农耕文明、浓郁的乡土文化、丰富多彩的民俗风情和良好的风土人情。生态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确保功能特色突出、文化内涵丰富、品牌知名度高、示范推广作用强。 具体条件是:

1、多种产业功能。 农业主导产业突出,特色明显,农业生产功能与休闲功能有机结合,农耕文明、田园风情、民俗文化传承,一二三产业有机融合,产能大吸纳当地农民创业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

2、优美的生态环境。 能够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制定具体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自觉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形成山水林田湖有机生命综合体和资源型生态系统。节约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3.独特的乡村风光。 当地民俗文化内涵丰富,村落民居原貌完好,基础设施功能完备,乡村元素统一协调,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得益彰,村落风光令人难忘。

4、良好的精神面貌。 基层组织健全,管理民主,社会和谐; 村民尊老爱幼,邻里之间互相关心,村民们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民风淳朴,好客,诚实守信。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

2016年,全省计划确定30个示范点和20个最美休闲村。 每个设区市申报示范点不超过4个,最美休闲村不超过3个。 平潭综合试验区申报示范点1个、最美休闲村1个。

(二)示范点申请程序

1.休闲农业单位(含农家乐专业村、农业观光园、休闲农场、民俗村等),对照设立条件进行自查休闲农业与美丽乡村,自愿向县农业局提出申请,填写《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请表》,附上单位概况、业务、健康、培训、就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含5张以上图片或视频)。

2、县农业局负责对全县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向设区市农业局推荐。

3、设区市农业局对各县申报的示范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评估,并将最好的情况报省农业厅。

(三)最美休闲村申报程序

1、各行政村在自评推荐条件的基础上,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福建省最美休闲村申报表》,并附上综合信息。村庄。

2、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县申报村进行考核评价,符合要求的可向设区的市农业局推荐。

3、设区市农业局对各县申报的最美休闲乡村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人员实地考察评价,并将优胜者报省农业厅.

(四)申报时间

请各设区市农业局于10月31日前将申请文件、示范点、最美休闲乡村申请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省农业厅产业促进司, 2016. 光盘。

3.标识管理

(一)专家评审。 省农业厅将成立休闲农业专家组休闲农业与美丽乡村,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点和最美休闲乡村。

(二)网上公示。 经省农业厅核准后,拟在福建省农业信息网公布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福建省最美休闲乡村。

(3) 正式认可。 如网上公示无异议,省农业厅将认定并授予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福建省最美休闲乡村。

(4)动态管理。 省农业厅对认定的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和福建省最美休闲乡村加强考核,实行动态管理。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农民利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不按时整改的,予以取消。 其资格。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把示范创建活动作为引领休闲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创新评选机制,规范评选流程,严格把关,按标准选优。

(二)加强政策支持。 各地要以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体系,拓宽服务领域,加大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休闲农业发展水平,引领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做好总结宣传工作。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一批示范示范,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进一步营造以示范创建活动促进休闲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省农业厅产业促进处王振辉、王树宁

电话:-,

传真:0591-

电子邮件:

附件:1.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申报表

2、福建省最美休闲乡村申报表

福建省农业厅

2016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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