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出台家庭农场推广条例鼓励种植粮油作物和生产绿色食品

日期: 2023-06-02 07:00:47|浏览: 200|编号: 16797

友情提醒:信息内容由网友发布,本站并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请自鉴内容真实性。

江苏拟出台家庭农场推广条例鼓励种植粮油作物和生产绿色食品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记者 袁青青)家庭成员是主要劳动力,从事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农业生产……近年来,家庭农场正成为推动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乡村振兴。 5月29日,记者在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江苏拟出台条例,为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这也意味着,继《江苏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江苏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出台后,我省“三农”条例再次“上新”。

南京高淳秋雅家庭农场

自2013年家庭农场首次被列入中央一号文件以来,我省家庭农场发展迅速。 目前,全省纳入目录管理的家庭农场有16.8万个,土地经营面积近2200万亩。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党组书记纪辉在立法会上表示,家庭农场已成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稳产稳供的生力军。的农产品。 但绝大多数家庭农场实力不强,经营方式粗放。 政府和社会对家庭农场的支持和保护有待进一步加强。

《江苏省家庭农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涉及家庭农场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的问题。 针对部分地方土地租赁期限短,影响家庭农场发展预期,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措施稳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关系,引导流转当事人签订合同期内的中长期转让合同。 针对设施用地紧缺的情况,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家庭农场集中育苗、贮藏、晾晒等用地,以及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 支持安排。

种粮家庭农场是我省数量最多、贡献最大的家庭农场群。 目前,全省从事粮食种植的家庭农场有6.6万户,土地经营面积超过1600万亩。 为服务粮食安全大局,《条例(草案)》立足实际,体现了对种植粮食的家庭农场的偏好。 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粮食、油料作物,要求粮食安全优先。 类似家庭农场的合理用地要求。

突出高质量发展,《条例(草案)》从绿色发展、品牌建设、规范管理等方面对家庭农场发展作出规定。 明确农业农村部门、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要引导家庭农场采用绿色生产方式,鼓励家庭农场使用绿色高效作物施肥、绿色防虫产品科技,实现农业减投入。 定量效率。

《条例(草案)》把创新发展放在重要位置,鼓励家庭农场发展新的经营模式和模式。 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使用区域公有品牌或为品牌农产品提供原料.

通过吸收近年来我省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制度成果,《条例(草案)》还将江苏特色试点经验提升为法制化。 比如,有条件的可以搭建区域性电商平台,帮助家庭农场实现农产品直供直销; 鼓励家庭农场使用江苏家庭农场速手记等电子记账移动应用。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高奢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