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工作方案出台,共创建示范村78个,示范农场67个!

日期: 2023-06-12 13:00:33|浏览: 491|编号: 1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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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工作方案出台,共创建示范村78个,示范农场67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决策部署,推动休闲农业由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推动休闲农业市场向健康有序竞争调整,继续发挥示范创造引领作用,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全省将创建70个“湖南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60个“湖南休闲农业示范农场”。 通过示范创造,引导全省以行政村为核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美丽乡村,促进农民就业增收,满足居民休闲消费需求,促进业态功能多元化、产业发展集聚化、经营主体多元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发展方式绿色化,一批特色产业基础较好的休闲农业集群发展示范村,农业、旅游、文化紧密结合,带动农民脱贫成效明显,建成蓝天、绿水、洁净安居乐业; 以主体为核心,建设一批依法合规经营、健全增收机制、示范带动力强的现代休闲农庄,打造一批集产业融合为一体的知名休闲农业品牌产业、生态、文化、特色鲜明,形成特色竞争、差异化发展、品牌化经营的良好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示范创造,引领发展。 注重模式创新、典型培育、品牌打造、经验提炼、总结推广、宣传推介,以点带面形成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达到全面提升的效果。

(二)政府引导,社会参与。 强化政府在政策支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形成吸引各类资源要素集聚的格局在休闲农业领域。 体制机制。

(三)农业为主,产业融合。 以农业为基础,以农村为载体,以农民为主体,紧紧依托农业产业资源、生态资源、乡村民俗资源和农业生产过程,形成以农业为资源的二、三产业。农村; 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资源比较优势,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引导农民深度参与,建立利益共享机制,让休闲农业成为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渠道就地创业,就地创业,增收脱贫。

(四)突出特色,优先保护。 按照开发与保护、生产与生态并重的理念,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带动传统种养业转型升级; 坚持以绿色为主导的发展模式,遵循村庄自身发展规律,保护好绿水青山、清新洁净的田园风光,保留独特的乡土情趣和田园风情,拓展乡村休闲旅游功能.

(五)规范管理,强化服务。 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守耕地红线和农用地底线保护,坚决杜绝“大棚子”问题,推进企业管理规范化。 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改造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建设乡村文化和企业文化,提升综合服务水平,提升供给质量,推动休闲农业产业升级。

三、创作类型及条件

2019年重点打造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和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场两种类型。 创建条件如下:

(一)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 1、发展规划科学,村庄特色鲜明。 制定与上级规划有效衔接的村庄发展规划。 规划科学合理,突出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可操作性强。 对农业资源丰富、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城市周边地区,重点打造农业产业特色鲜明、农旅结合紧密、综合效益好的集聚发展示范村; 对发展基础差的边远山区,重点打造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传统产业特色鲜明、脱贫带动作用突出的集聚发展示范村。

二是产业优势突出,融合发展较好。 乡村传统农耕产业、生态资源、乡村民俗风情等休闲农业产业载体特色优势明显,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设施得到有效应用。 农业多功能全面拓展,农业资源和旅游功能整合协调,比较优势得到较好发挥,形成了一二三产业紧密结合、良性互动的格局。

3、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 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兼顾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得到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等村貌整洁美丽。

4、休闲项目丰富,管理制度规范。 休闲项目不仅要具备餐饮住宿等简单功能,还应创新田园观光、动植物观赏、农耕体验、健身健身、休闲养生等业态,让农耕文明、田园风情、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和利用。 管理机构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策划、品牌、营销、管理统一。 配备环卫保洁员、食品监督员、旅游咨询员等“三员”,经营活动正常开展。

5.衔接机制紧密,带动“三农”做强。 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建设以农户、合作社或企业为基本单位,以村委会统筹经营、经营主体独立或联合经营为主要模式,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农民利益紧密联系共享机制。 ,发展成果惠及千家万户。

6.乡村治理卓有成效,村企和谐共生。 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村内无违章建筑、荒地、违法用地现象; 村集体、村企业和村民之间关系融洽,没有发生明显损害农民利益的事件。

(二)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场

一、科学发展规划,功能布局合理。 规划符合当地产业规划布局及相关要求,并经政府部门批准; 区域布局合理,生产要素组合科学,比较优势发挥好,农业资源和文化旅游功能整合协调,投入产出比高。

2、产业优势突出,深度融合良好。 农业产业、生态资源、乡村民俗文化等休闲农业产业载体特色明显,优势突出。 农业多功能得到充分拓展,农业与旅游融合紧密结合,形成良性互动,产品市场知名度高,综合效益好,可持续发展。

3、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 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兼顾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垃圾和污水无害化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没有违章建筑,没有荒芜的农田,环境干净优美。 道路硬化平整,路标、指示牌、路灯、停车场健全; 客房、餐厅干净整洁,卫生设施齐全;

4、经营管理规范,服务水平高。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的岗位职责,规范的接待服务。 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有完善的培训体系,坚持定期业务培训。 在岗人员培训率达到100%,关键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员工遵纪守法,说话诚实,举止文明,讲究礼仪,服务水平高。

5、综合效益好,带动“三农”做强。 年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2万人次以上。 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10%,税后利润超过12%。 为发展地方经济、增加农民就业收入、建设美丽乡村发挥了重要作用。 领头人; 近两年,当地农村劳动力吸纳了从业人员总数的60%以上,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总额增长了10%以上; 周边30%以上的农户可以参与并直接受益。

4.任务分配和创建声明

2019年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省级下达创建任务、市地审核后上报、成立主体开展工作的程序开展。创作作品,省级审查鉴定。

(一)任务分配

根据2019年省计划认定的创建任务数量差异。 全省共下达78个集聚发展示范村、67个示范农场创建任务。 各市州创建任务详见附件1。

(2) 创建逐级声明

一、2019年拟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休闲农业示范建设的单位,在自评基础上,在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自愿向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报。

2、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向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推荐。

3.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后,于4月20日前向省农业农村厅申请创建,市级报省时,需提供市、州申请文件及《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创建名录汇总表》、《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创建名录汇总表》(附件3)、《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创建名录汇总表》申报表》和《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场建设申报表》(附件2,申请人每人1份)。 申请材料为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举报对象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

⑵截至2019年3月末,项目区“大棚”问题整改不到位;

(三)近2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通报的;

(四)近两年村级党组织、村委会或两个村委会成员被各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否决”,不得申报示范村的;

(五)近三年内获得省级休闲农业特色产业园区、休闲农业示范点资金支持的,不再申请;

⑩已申报集聚发展示范村的,该村经营主体当年不再申报示范农场。

4、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认定2018年湖南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示范县、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的通知》(湘农办工〔2019〕16号)确定为“2018湖南休闲“农业示范点”内25个村11个乡(1个乡可申请辖内1个村),如无一票否决权,原则上应纳入首批集聚发展2019年示范村..

五、湘赣边乡村振兴示范区8个县(市)中,原则上每个县(市)可申报1个集聚发展示范村或示范农场。

(3) 进行创作

在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创建主体有条件地开展示范创建。

五、评价与鉴定

(1) 城市和州申请。 7月31日前,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主体创建完成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市州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材料包括:市州申请认定报告、《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申报认定名单汇总表》、《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申报认定清单汇总表》农业示范农场》(附件5)和《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申请认证申请表》、《休闲农业示范农场申请认证申请表》(附件4,每人1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 主体完成创建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创建工作简要总结、创建工作完成情况(根据附件6《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评价指标》和《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评价指标》)休闲农业示范农场”并提供配套材料)、其他能够反映休闲农业发展情况的材料。 以创作题材为单位分别装订,报纸精品版2份。

(二)省级审查认可

1.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集中审查。 材料审查不合格的单位,直接淘汰,材料审查合格的,予以现场检查。

2.审查和现场检查合格的单位,报办公室党组批准,并在“湖南三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经省农业农村厅认定,授予“湖南省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场”牌匾。

(3) 其他

一、各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对申请创建报告、申请认定报告、创建主体设立完成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主体创作完成相关材料装订册扉页须加盖市、地市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2.已列入2019年编制对象但年内未确定的编制单位,优先纳入2020年编制单位。

三、拟申报2019年湖南省首批休闲农业集聚发展示范村的单位,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湖南省特色农业项目的通知》 《2019年省财政预算》(湘农发[2019]26号)精神和《农副产品加工与休闲农业发展项目》的具体要求,同时报送省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材料. 每个村申请的省专项资金数额不超过30万元。 专项资金申请材料由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农村产业发展处各一份。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休闲农业示范创建工作的领导。 主要负责人负总责,负责人直接抓,形成推进休闲农业示范创新的合力。 要把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引领休闲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 示范创造工作质量。

2.加强政策支持。 加大对示范项目的激励和支持力度。 被评为“湖南省休闲农业集中发展示范村”、“湖南省休闲农业示范农场”的,由省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和补助; 被评为“湖南省休闲农业集中发展示范村”的,推荐申报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以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出台相关奖励扶持政策,加大对示范村、示范农场的奖励扶持力度。

3、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加大对示范村、示范农场新成果、好做法和典型典型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优先免费推广,扩大影响力。 要创新形式,举办特色多样的发布推介活动,传播好声音、好故事,为休闲农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4.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示范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实行动态管理。 对示范效果不明显、工作进展缓慢、无实效或者违规经营的示范村、示范农场,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及时上报取消其示范资格。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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