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23-07-12 03:00:30|浏览: 188|编号: 19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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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黑政办规[2018]51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办事机构),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7号),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经同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十二大和省十二届二中全会部署推动“健康龙江”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激活潜力促进体育消费,使参加体育活动成为公众重要的生活方式,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发展。 提质增效,实现健身休闲产业可持续发展。

2. 一般要求

(一)基本原则。

以市场为主导,以创新为动力。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组织管理、建设运营、研发生产等方面创新理念和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要。

转变职能,优化环境。 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通过简政放权、购买服务,加强政策支持和规范引导,释放体育资源活力,打破社会资本投资体育产业的各种障碍,改善投资消费环境。

分类推进,融合发展。 分级分类、区别对待,保障公众基本健身休闲需求,促进健身休闲产业多元化发展。 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立足全局,推动各类健身休闲产业全面发展,协调健身休闲产业与全民健身事业,推动健身休闲产业与旅游融合发展、健康等行业。

注重突破,务求实效。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精准扶贫等国家重大部署,依托冰雪、山地户外、水上、汽摩运动项目和示范基地等,充分发挥其辐射力和影响力。带动效应,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齐全、门类齐全的发展格局。 健身休闲产业市场机制日趋完善,消费需求日益旺盛,环境不断优化,结构日趋合理,产品和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服务质量和水平显着提升,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更加紧密。 规模达到70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全民参与健身项目。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深入推进“健康龙江行动”。 推动体育活动常态化,广泛群众基础,加强健身休闲活动的宣传、组织和推广,提高公众参与健身休闲活动的积极性。 积极组织开展适合不同人群的全民健身活动,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体现民族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精心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民间体育项目,各地打造全民健身节庆和群众性体育活动。 大力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大众体育运动,不断提高竞技水平。 要着力提高全民健身活动组织水平,在重要时间点举办大型全民健身活动,利用夏季生态资源优势,开展“黑龙江夏秋”等大型全民健身品牌活动。以黑龙江马拉松系列赛为代表的“系列精品赛事”,不断扩大影响力和宣传力度。 鼓励发展新兴低碳环保、绿色健康的群众体育活动。 积极引进和培育国际优质赛事和传统高水平赛事,不断增加国际国内高水平赛事数量,提高赛事水平。

开展健康行为促进行动,全省每年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活动100余场,各类全民健身活动1000余场。 开展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每年开展10万人次以上全民体质测试,优化全民健身服务供给,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动全民健身成为日常生活。 (省体育局牵头,省民委配合)

2、打造区域特色冰雪项目品牌。 围绕“3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目标,大力推动冰雪运动普及发展,把冰雪活动作为全民健身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全民健身考核指标。各级体育部门,不断加大宣传力度。 继续开展“百万青少年冰雪运动”,制定冰雪进校园计划,积极举办大中小学生冬季运动会,增加青少年参与冰雪的人数和雪上运动。 打造“冰雪鉴赏”系列品牌活动,聚焦以大众冰雪系列赛、冰雪汽车拉力赛、雪上足球、冬泳、冰钓、冰上龙舟等为代表的热门冰雪赛事.、积极推动越野滑雪普及。 鼓励各地依托当地自然和人力资源,开展形式多样、大众化、健康有趣的冰雪健身休闲项目。 (省体育局、教育厅牵头,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配合)

(2)户外运动培育项目。 将健康、时尚、趣味元素融入健身休闲运动中,以山地户外、水上、汽车、航空运动为新切入点,推动有条件的旅游景区举办各类赛事,拓展体育消费新亮点。 建设体育小镇、户外运动营地、水上运动基地,同时提高各类冰雪场馆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

1、培育山地户外运动。 依托小兴安岭、完达山、张广才山等山地资源优势,加强科学规划布局,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山地营地、登山步道、山地自行车公园等户外运动场地及配套设施。因地制宜。 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合理规划建设山地户外运动设施。 积极推动国家赛事与地方赛事有效衔接,广泛开展登山、徒步、露营、骑行、森林穿越等户外运动精品赛事和群众性赛事,打造知名品牌赛事。 (省体育局牵头,省旅游发展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配合)

2、培养水上运动。 加快发展漂流、赛艇、皮划艇、摩托艇、滑水等体育运动,完善水上运动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水上运动基地和示范项目,在全省建设2-3个水上运动基地。 加强水上运动培训服务,打造赛事品牌,引导水上运动消费。 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水上乐园项目等休闲设施,加大已竣工项目引导力度。 (省体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水利厅、黑龙江海事局负责)

3、培育汽车摩托车运动。 组织家庭露营、汽车联谊等活动,举办拉力赛、越野赛、拼装赛、自驾游、冰雪汽车赛等,培育新消费模式,延伸产业链。 完善我省汽车露营地布局,建设汽车露营地50个以上。 连接辽宁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东部地区,合力打造跨区域营地网络,形成多条东北地区特色自驾线路。 (省体育局、旅发委、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负责)

4.培育航空运动。 鼓励发展航空体育飞行员培训、空中游览、飞行体验以及热气球、滑翔伞、轻小型无人机、航空模型等航空体育运动。 支持航空体育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发展,打造航空体育俱乐部品牌。 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航空体育、航模和无人机等相关赛事活动。 (省体育局、旅发委、民政厅、民航黑龙江监管局负责)

(三)休闲设施建设项目。

1.完善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 加快健身休闲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重点建设市、县、镇、村四级健身休闲设施网络。 完善健身休闲设施规划布局,加快城市社区体育公园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 打造城市“15分钟健身圈”和“30分钟冰雪健身圈”。 充分合理利用公园绿地、城市空地、建筑屋顶、地下室等区域,重点建设一批便民群众的社区健身休闲设施。 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和城市空地建设休闲健身设施,进一步拓展市民健身空间。 统筹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均衡配置公共体育资源,实现城乡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资源整合互联。 (省发展改革委、体育局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旅游发展委、教育厅、人防办合作)

2、加强特色健身休闲设施建设。 依托我省自然资源,建设哈尔滨阿城红星、齐齐哈尔碾子山、大兴安岭漠河等一批特色小镇,努力成为群众休闲度假新目的地。 建设完善哈尔滨群力等特色体育园区,促进体育设施与城市建设有机融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体育局负责)

(四)市场培育工程。

1.支持健身休闲市场主体发展。 鼓励具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重点健身休闲企业做大做强。 鼓励各类中小型健身休闲企业和体育俱乐部向“专业化、专业化、创新化”方向发展。 支持和引导体育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发展。 支持健身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法规、行业标准、服务规范,实现行业自律。 为退役运动员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为他们投身健身休闲行业创造条件。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健身休闲企业上市。 (省体育局、民政厅、财政办、财政厅负责)

2.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力度。 在保证正常使用的前提下,挖掘体育场馆潜力,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提高利用率,有效增加健身场地供给,通过免费开放与合理收费相结合,实现资源共享。 鼓励体育场馆进一步完善运动健身、运动训练、比赛表演、运动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 (省教育厅、体育局牵头,省财政厅、物价监管局配合)

3.推动时尚健身休闲项目发展。 引导社会力量发展具有一定时尚元素的健身休闲项目,积极培育电子竞技、VR体育、击剑、马术、攀岩等时尚休闲运动发展,积极拓展健身休闲新业态、丰富休闲产品供给,满足不同人群健身休闲需求。 (省体育局负责)

4、建立激励机制,引导消费观念。 健身休闲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不得高于一般工商标准。 落实体育场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省物价局、税务局、财政厅、体育局负责)

(五)产业结构升级工程。 围绕雪上运动装备、冰上运动装备、冰雪场装备等具有内需增长空间和我省供给优势的重点领域,推动企业集聚、技术研发和项目建设,鼓励企业突破通过制约冰雪装备制造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因素这个环节,着力培育冰雪装备制造企业向集成制造拓展,生产适合不同人群的多档次冰雪装备产品,加快产业水平向中高端方​​向发展。 逐步提高冰雪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支持优势企业2025年左右实现上市。(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商务部、财政办、体育局配合)

(六)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1.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配合“互联网+”行动计划,创新服务平台和运营模式,加快发展智慧体育和电子商务。 发展体育旅游新业态,加强体育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健身休闲旅游目的地,打造体育旅游品牌活动,扩大体育旅游市场主体。 发展体育会展业,鼓励企业创办和承办体育会展,支持体育企业参加国际国内体育会展。 以运动康复为核心,积极推动运动康复医疗发展,鼓励企业投资运动康复项目。 以冰雪运动、冰雪文化、冰雪艺术为基础,打造冰上现场表演。 (省发展改革委、体育局、旅游发展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卫生计生委、文化厅、科技厅负责)

2.促进省内区域间健身休闲产业协调发展。 推动各城市、地区间基础设施、平台建设、赛事推广、冰雪推广、业务拓展、市场培育、人才培训等协调发展,重点推进重点项目,逐步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健身休闲度假胜地。冬季冰雪与夏季生态特征。 区。 (省体育局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入实施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扩大社会投资,通过PPP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健身休闲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 强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务、行业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的责任,落实负面清单。 完善相关安保服务标准,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政务发布平台展览展示平台。 (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体育局、公安厅负责)

(2)拓展场地发展空间。 深度挖掘室外山区闲置资源,支持利用废弃地、边远山区等建设健身休闲项目,对利用荒山荒地建设的健身休闲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使用权。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 利用现有健身休闲设施和房地产用地增加住宿、餐饮、娱乐等商业服务设施的,经批准后,可以按协议办理用地手续。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负责)

(三)完善投入机制。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投资、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健身休闲项目建设。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协调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健身休闲项目的信贷支持。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制机制。 全面落实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用好相关资金用于市体育产业发展。 加快设立社会资本资助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健身休闲产业,支持健身休闲企业发展。 (省财政厅、体育局、财政办负责)

(四)加强人才教育培训。 鼓励校企合作培养各类健身休闲项目的商业策划、运营管理、技能操作等应用型专业人才。 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健身休闲设施从业人员的服务和技能水平。 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发展、流量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支持专业教练员、运动员加入健身休闲产业。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群众参与健身休闲中的服务和引领作用。 (省体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负责)

(五)加强监督落实。 各市(州)要把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制定健身休闲发展专项规划。 各市(州)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具体落实和工作推进。 有关部门将跟踪分析本意见落实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做好监督检查。 (省发展改革委、体育局、旅游发展委负责)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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