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农产品加工业与休闲农业“互联网+”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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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就是将互联网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增强实体经济创新能力和生产力,形成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更广泛经济体。其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 社会发展新形态。 2015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提出顺应世界“互联网+”发展趋势,着力发展互联网+。 “互联网+”协同制造等11项重大行动计划。 农产品加工业是经济社会战略性支柱产业和重要民生产业。 休闲农业是拓展农业多功能性的新型农业产业形态和新型消费形态。 当前,随着互联网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互联网+”在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1、行业“互联网+”发展现状
(一)“互联网+”与工业智能制造
互联网与制造融合,是指传统制造企业采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改造原有产品和研发生产方式,提高数字化水平制造业的网络化、智能化。 “工业互联网”和“工业4.0”的内涵是相同的。 近年来,农产品加工业在生产过程自动化、管理方式网络化、决策支持智能化、设备设施远程监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例如娃哈哈集团利用实时数据库技术、智能在线控制生产车间、物联网和智能机器人物流管理系统,将信息技术与食品饮料生产技术深度融合。 在智能化管理方面,伊利集团打造了覆盖“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品质控制-终端销售”各个环节的智能化管理工程,在乳制品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均采用自动化管理。 中粮集团将智能制造和云计算应用到企业的生产和管理中,采用ECR模式,整合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的经济活动,以最低的成本、最好的、最快的方式实现消费者的需求。 天地一号饮料有限公司在生产苹果醋时采用果醋发酵系统,检测并及时调节各发酵罐的温度。 该系统是基于物联网技术,将发酵控制技术与信息系统相结合的智能系统。 ,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使员工的主要工作从生产转变为检验,生产过程由智能系统根据上传到计算机的数据进行复杂的操作。 目前,杭州娃哈哈集团食品饮料生产智能工厂试点项目、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乳品生产智能工厂试点示范项目已入选国家工信部公布的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工业和信息化。
(二)“互联网+”与行业电子商务
互联网与商业融合的历史比较悠久。 多年来,电子商务业务伴随我国互联网产业一起成长,目前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发展前景广阔。 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电商近年来也取得长足发展。 《阿里巴巴农产品电商白皮书(2014)》数据显示,2014年,阿里零售平台上农产品卖家数量为75万,同比增长60.6%; 农产品销售额483.0亿元,同比增长69.8%,其中加工包装、保鲜产品销售约占94.5%。 据2015年5月开展的全国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状况问卷调查显示,在收到的10922个有效样本中,47.5%的企业开展了电子商务销售; 在尚未开展电商销售的企业中,有54.9%的企业正在计划开展相关业务。 已开展电商业务的企业中,34.6%在阿里、京东、一号店等电商平台拥有自营店铺,53.8%拥有自建电商销售部门。 麦王、嘉禾、一品餐饮O2O等一批典型代表。
本世纪以来,休闲农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逐渐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乡村旅游、农家乐等娱乐项目在电商平台得到广泛应用。 休闲农业电商网站纷纷涌现,提供各种乡村休闲娱乐信息,包括乡村采摘、农家院、生态园、民俗村等,一些网站平台已经实现了网上订单支付功能。 此类平台为农村地区提供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型交易方式,产品服务与消费同步进行。 我国休闲农业电子商务网站主要有三类。 一是服务或产品生产厂家网站,如烟台农博园、北京安里龙山庄网站、婺源乡村旅游网站、东方高尔夫村网站等; 另一个是第三方平台网站。 如携程网、艺龙网、去哪儿网、中域生活网、黄山旅游电商网等; 三是其他专业休闲农业信息网站,一般由各级政府部门主办,如北京郊区农家乐旅游信息网、浙江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网、中国乡村旅游网、中国休闲乡村旅游网等。
(三)“互联网+”与行业公共服务
依托互联网建设一批网络化公共服务平台,是推进“互联网+”协同制造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高度重视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以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为依托,建立中国农产品加工信息网,及时发布农产品加工行业相关行业信息。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二是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建立农产品加工国际标准跟踪信息网络,跟踪发布农产品加工相关重点国家和地区、重点品种和标准。 三是建立中国休闲农业网,为各级农业和旅游管理部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供者和消费者、乡村旅游相关服务机构提供服务。 四是建立主粮加工产业精品窗口网站,为主粮加工示范企业网上申报、主粮产品和技术装备网上展示提供平台。 五是开发农产品初加工补贴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农业部、财政部实施的农产品初加工补贴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六是开发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监测分析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为农产品加工业统计监测提供支撑。 此外,各地政府、社会组织和企业也结合本地和行业特点,积极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休闲农业经营者提供信息咨询、企业宣传、技术装备等服务。
2、行业“互联网+”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对“互联网+”认识不够。 当前,我国传统产业存在较为严重的观念固化现象,对“互联网+”发展趋势认识不足。 这种现象在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休闲农业经营者中也普遍存在。 一方面,这些传统企业由于经营方式、经营理念、思维惯性等因素,对互联网仍抱有怀疑和抵触情绪。 主观上,他们无法主动拥抱互联网。 设施服务缺乏必要的理解和应用,尚未适应消费者主导的商业格局的转变。 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对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的认识还不够深入。
(2)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长期以来,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休闲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较小,家庭经营粗放,企业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相对落后。 根据全国食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调查数据显示,虽然我国农产品加工企业互联网销售业务增长较快,但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普遍较低,使用互联网的企业比例较低。采用ERP系统进行管理和管理的企业仅占18.8%。 。 在传统信息技术应用尚未普遍的情况下,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采用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互联网+”面临巨大挑战。
(三)行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 目前,我国宽带、现代物流等“互联网+”基础设施投入十分不足,特别是城乡、中西部地区的“数字鸿沟”严重制约信息的深入普及应用技术。 “互联网+”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农业农村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力度逐年加大,对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总体而言,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小,不能满足当前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互联网+”快速发展的需要。
(四)行业“互联网+”人才队伍亟待加强。 人才缺乏是企业推进“互联网+”遇到的关键问题。 目前,与低技能劳动力相比,适应“信息经济”发展的相关专业人才短缺,人才结构不合理。 例如,电子商务人才、移动互联网人才、互联网金融人才等领域的培养机制与市场需求严重脱节。 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甚至出现“互联网+”专业人才短缺的情况,难以适应行业“互联网+”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行业“互联网+”发展的思路、目标和措施
(一)总体思路
积极落实国务院“互联网+”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就业增收核心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转型升级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切实增加消费需求为主线,推动互联网与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深度融合,大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互联网对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基于互联网的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新业态将成为产业增长新动力建立覆盖全国重点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企业的信息公共服务网络、互联网与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互联网+” “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产业生态体系初步建立。
(三)重点任务
1.研究推广“互联网+”典型模式。 研究总结各地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的好做法和经验,示范推广一批“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的好模式,鼓励和推广支持地方、行业组织、企业举办“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 举办“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研讨会和论坛,研究“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鼓励和支持培育“互联网+”平台。 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牵线搭桥作用,积极组织引导企业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活动,积极发展各类电子商务平台。 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共同组建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转化应用服务平台。 支持建立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网上交易平台,打造永不落幕的投资贸易洽谈会。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示范合作社建立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推动合作社农产品、食品、休闲体验产品网上销售。
3.组织开展“互联网+”人才培训。 充分利用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与相关教育培训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重点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休闲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组织企业、农民合作加工示范单位开展“互联网+”技术与理念培训、网上经营策略与技能培训、农民创业创新培训,培养一批具有理论基础的“互联网+”人才和实践能力。
4、推动“互联网+”技术研发。 组织相关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骨干企业围绕“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关键技术装备开展重点研发,不断强化“互联网+”科技支撑行动。 组织相关单位积极研究制定适合电子商务的农产品、食品、休闲体验产品标准。
5.建立健全“互联网+”公共服务。 探索完善农产品、食品、休闲体验产品“互联网+”监测预警、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互联网+”平台相关数据和信息开放共享实现全产业链数据互联互通,不断完善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互联网+”公共服务体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合力,着力优化服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各省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把推动“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作为创新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强工作指导,强化安全管理,注重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争取政策支持。 利用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行动和“中国制造2025”战略的重要机遇,积极为农产品加工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互联网+”争取政策支持企业、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加工示范单位,积极争取金融支持农民开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活动,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农业农村“互联网+”的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
3.拓宽融资渠道。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 发展绿色信贷,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中小企业定向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积极创造条件,推动融资租赁深入服务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
4、加大宣传力度。 建立稳定的报纸、杂志、广播、网站、微信等宣传推广渠道,形成报纸有文章、网络有专题、广播有声音的格局。 及时总结“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的发展经验和运营模式,加强先进模式的宣传推广,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和发展的良好氛围。支持“互联网+”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