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着,红领巾的女孩是我的,谁跟我争,我就跟谁死斗。”
钟跃民第二次在冰场上遇见周小白,并如此威胁袁俊等人。
他真的对周小白一见钟情了吗?
不。
这里,女生一定要分清什么是“一见钟情”,什么是“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关键就一个“时间”字,一见钟情,只想你,只想和你共度一生,这里面蕴含着忠诚和时间的概念。
至于美色诱惑,关键词是“情欲”,看到你漂亮,突然有种想“撩”你的冲动。至于忠诚,我没想过。至于时机,那是暂时的。
看得出来,钟月民是被周小白的美貌吸引的。
周小白在冰场上闪闪发光,看得钟月民眼花缭乱,钟月民很想过去撩撩这个漂亮的女孩。
“帕蒂”。
这里必须提到一个词:“拍婆子”。
“排婆子”是当时的俚语,指“男孩勾搭不认识的女孩”。
这里需要说明一个背景:在那个特定的年代,不管是大院里的孩子,还是弄堂里的孩子,都分为两种:
一种是遵纪守法的,比如周小白。
原书对周小白是这样写的:
周小白从幼儿园开始就是一个非常乖巧的女孩,在学校也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在家听父母的话,在学校听老师的话,这样的女孩大家都很喜欢。
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周小白有家人的庇护,与世隔绝,别人在外面鬼混,她却在家里刻苦学习了两年。
这个被隐居在闺房的女孩并不知道,现在干部子弟中最时髦的活动就是“拍老婆”,而她就是明显的目标。
另一类是喜欢在大街上闹事的人,这些人被称为“顽固派”,钟跃民和袁军就是典型的势利小人。
他们无所事事,每天只是在街上闲逛,把“扒女人”当成一种乐趣。尤其是思维活跃的钟月民,扒女人的经验极其丰富。
你看,周小白只不过是钟跃民无聊时想打发时间的一个消遣,他只是开个玩笑而已,根本没当回事。
他跟周小白聊完之后,第一感觉就是,这女孩真是太傻了,好骗啊。
“血腥浪漫”
周小白这个傻丫头,就这样遇见了钟月民,钟月民把她带到了一个她从未接触过的世界,她不理解这个世界,也排斥这个世界。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钟月民的狡猾了,或者说是男人的狡猾,当他们惦记着一个女孩子的时候,最好的办法就是讨好她。
他并不是真的喜欢那个东西,而只是因为它能吸引女生的注意力。所以女生一定要知道,一个男人追求你的样子,和他的真实自我,是有区别的。
尤其是钟跃民对周小白的追求,还夹杂着身边人的挑衅。
周小白是个好学生,钟跃民便说他们也一起听音乐、看书,他提到了《基督山伯爵》这本书,并邀请周小白一起去看芭蕾舞。
这是他的底牌,按照他的计算,只要拿出芭蕾舞票,这种票已经很紧俏了,他就能搞定那个女孩。而且,他还向周小白借了《基督山伯爵》这本书,只要周小白借了,他就能搞定那个女孩。你别想逃出他的魔掌。
周小白去钟月民家之前,钟月民和他的朋友们正在群殴,可当周小白到了之后,他们却开始播放柴可夫斯基的钢琴曲。
这也是这本书名字《血色浪漫》的真正由来。血色指的是钟月民在群殴时流下的血,浪漫指的是钟月民在演绎柴可夫斯基钢琴曲时所展现出的诗人气质。
或者从更深一层的意义上来说,血腥浪漫是那个动荡混乱的时代,充斥着血腥和毁灭,而在这个经济极度匮乏和混乱的时期,也激发了一些年轻人思想上和精神上的灵感,而这种灵感的突然迸发。
作为当时的闹事者,钟跃民身上就具有这种矛盾而又独特的“血腥浪漫”气质。
钟跃民说,自己就是凭借着这种独特的气质,一举拿下了周小白这个乖孩子。
于是两个年轻人,一个奔向自己想象中的美好爱情,一个奔向填补空虚,于是他们拥抱着,亲吻着,尽情地享受着青春。
《心灵告白》
原著中,钟月民抛弃周小白时,做出了这样一段深刻的告白:
周小白也很漂亮,要不是看在她漂亮,他才懒得在冰上跟她秀恩爱呢。平心而论,那只是他的虚荣心在作祟,因为冰上有个漂亮女朋友,已经是相当了不起的事情了。可要是认真谈恋爱,就有些可笑了。他还没玩够呢,还不想被一个女孩子牵绊住。老头子说得好,世上最怕的就是“认真”。认真,他有些害怕了。他气愤地想,现在的女孩子怎么都这样呢?要么把你当流氓一样,不管你,要么哭哭啼啼,非要把一生都给你,不解释。太过极端了,让男人没有安全感。
瞧瞧,这就是钟月民,这也是很多年轻男孩追求女孩时的真实想法,钟月民早就有这个想法了,但真正让他做出这次灵魂告白的机会是:他遇到了另外一个吸引他注意的女孩,那就是美丽而又独一无二的秦凌。
他被秦岭深深吸引,为了避免被人指责“不忠”,他决定爱上第一个遇到的秦岭,抛弃周小白,追求秦岭。
能把自己的善变、抛弃表现得如此清爽脱俗,可见钟跃民最擅长的就是推卸责任:“不是我回心转意,而是你玩不起我,我抛弃你,是为了你好。”
女生一定要好好思考一下钟月民这段发自内心的告白:
你自以为是的浪漫爱情,甚至你决心要嫁给他,对他来说,不过是无聊寂寞时的消遣,不过是他对你的情欲罢不能,你的痴心和认真,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个笑话,一个负担。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男人愿意和你约会,甚至愿意和你同居,但是一旦你想结婚,他们就逃跑的真相。
还有一件事加速了钟月民抛弃周小白的决心:那个傻小子的死。
由于荒芜的土地上没有道路,一个人失去了生命。一个孩子因吃了鼠肉,没有及时送医而死亡。
无助和绝望几乎压垮了钟跃民,他泪流满面。
韩娃去世后,钟跃民给周小白发了一封分手信,信中写道:
我不想瞒着你,我已经爱上别人了。你知道陕北的生活很艰苦,粮食很少,整天为吃的发愁。残酷的现实让我变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我希望有人能依靠我,在精神上相互支持……
当物质贫困到一定程度,需要精神上的慰藉,才能给人活下去的动力:生孩子是这片荒芜之地上百无聊赖的夫妻唯一有趣的消遣,爱情是钟月民对待这片荒芜之地的方式。
这里再说一点:当袁俊和郑桐得知钟月民抛弃周小白的时候,两人都明白了,他们甚至不认为钟月民有什么错,他们一致认为,如果周小白一直追求他的话,那女人真的太不可爱,太可怕了。
瞧,这就是爱情中最无助、最现实的事情:男人改变主意是错的,但如果女人知道对方改变了主意,还要求他不变,那她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人。
想想《原来你还在这里》里的徐伯昌和刘淑芬,徐伯昌是一个没良心的人,刘淑芬则是一个疯子。
所以女人在恋爱的时候,一定要想想钟月民的心理表白,想想自己想要什么,自己能接受什么,想想自己能不能做得到。爱情是自愿的,做了之后就无怨无悔。
不合适,真的解释了一切。
在读《血色罗曼史》这本书的时候,你最应该明白的三个词就是:在路上。
钟跃民和周小白分手之后,曾直言对周小白说:
除非你像我一样,自愿选择在路上度过一生,你能做到吗?我的周医生,你是那种在出生前,人生就已经被父母安排好了的人,就像砧板上的那个小面团。小面团,父母想怎么揉都可以,想把你做成馒头,想把你烤成面包,想把你加点面粉做成杂面包子,这一切都由父母决定……
当你读原著的时候,你会发现钟月民和周小白是两条平行线,他们从来都不是同一类人,也永远不会成为同一类人。
钟月民生命的意义是玩游戏,而周小白生命的意义是结婚,生子,过上安稳的生活。
钟跃民从来没有爱过周小白。
而周小白始终没法接受钟月民的生活方式。
不恰当,这三个字解释了周小白和钟跃民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