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身穿黑色裙装的主播,面对堆满各类知名品牌箱包的库房,高挂着“正品清仓 毁掉售卖”的醒目标志,配合助手们热情叫卖“仅剩一天优惠,各位朋友抓紧参与”,近期,仿冒奢侈品的直播在购物网站再度流行起来。
现在直播时不用再遮挡品牌标志,也无需用隐晦方式说明,主播直接声称售卖的都是“正品保障”“通过检验”,能够买到68元的LV手袋和199元的爱马仕特别版。
话术“眼花缭乱” 商品“跌破底价”
最近,读特报的记者发现,一个叫做“酷松(花开富贵)”的直播间很受欢迎。穿着带有显著品牌标志服饰的主播正在逐一介绍LV、Dior、Gucci等知名品牌的包包,她的背景是规模庞大的商品存储区,直播中她不断重复着宣传用语:所有商品均为真品配备芯片和证书,可在官方网站核实真伪,从香港专柜进货毫无问题,还有从荷兰阿姆斯特丹女王百货退货的稀有商品,每件只售卖一次……直播画面外还有几位助手不时制造紧迫感,大声宣布“活动仅剩十分钟”。
根据价格分析,直播间售卖的商品价格区间在几十元到三百元之间,这个价位与那些著名品牌动辄过万的标价相比,要低得多,差距非常悬殊。主播在塑造个人形象时,声称自己家族从事箱包服饰生意已经传承多年,并且持有官方颁发的商品评估资格证明。此外,他还宣称获得了欧美众多大型购物中心的授权经销权,以及担任始祖鸟品牌在东北地区的总代理。直播间里,偶尔还能看到自称是百货公司高管的观众赠送名为“火箭”的特别礼物。
花哨的推销言辞,廉价名牌商品,招徕了许多顾客。直播期间的四个小时内,实时在线观众数平均超过三千人。而主播的商品搭配堪称用心:有九块九毛钱一副的“迈凯伦正品”太阳镜,也有几十元的大件商品用来吸引流量增加销量,同时还有价格较高的“特别定制”商品用以提升销售额。
直播间始终展示“非卖品”字样,目的是防止平台审查系统检测,这种标识是持续变化的。商品链接上不显示具体物品的图片,而是选用“神秘盒子”的视频内容来替代。商品名称被简化成“特别定制手提包”,并且没有标注任何品牌信息。
为了亲眼看看直播里售卖的物品,记者购买了一个标价68元的“LV五彩棋盘格旅行袋”,该商品在官网的售价为26600元。收到包裹后,记者发现物品的真实情况与主播宣传的不符,上面并没有logo标志、芯片装置和防伪证明。仔细对比官网图片后,记者发现两者外观相似,但实际存在很多不同之处,物品的质地也显得比较坚硬且单薄。最终,记者决定申请退货。
直播间下单的68元“LV”。
官网售价26600元。
单个账号直播4场,总销售额超百万元
仿冒品为何能在直播频道上毫无顾忌地销售呢,读特媒体从业者查明,直播工作小组已经摸索出一种能够绕过检查的流程。
例如直播账号从未发布过任何内容,直播时段通常在晚上十点以后,接连进行多场直播之后便更换新账号重新开始。而且直播间里的每件商品都来自不同的店铺。记者通过阅读发现,这家公司的注册地址遍布多个省份,例如重庆涪陵区的彬洁枫服装店,广州黄埔区的嘉恒贸易商行,以及海口秀英区的樱香凡百货店,它们都是个体工商户。
根据企查查的数据,这些个体工商户的登记资料里,从事的业务类型以售卖衣服裤子、在线销售商品为主,里面没有包含收购旧货或者销售高档品牌商品的类别。
鑫先生(化名)从事二手奢侈品回收工作,他向读特新闻记者透露,部分电商平台售卖的低于市场价值的奢侈品牌包包,多数是仿冒品,这些线上售假的店铺通常只运营一个星期,售完商品就撤离,即便收取高额保证金,也远不如伪劣奢侈品带来的收益丰厚。
根据考古加数据统计,6月22日到7月21日期间,酷松(花开富贵)直播间以及它的新账号,每个账号的总销售额介于100万元和250万元之间,直播场次为3到4次,观众中女性占比达到68%,年龄在31岁至40岁之间的用户接近一半,超过七成的用户居住在二线及以下城市,大约五成的用户来自三线及以下城市。
考古加相关截图。
谁来为消费者“兜底”?
不仅女包,直播售假的风已经刮到了全品类。
读特报业人员进入一个名为“某个轻奢潮流品牌”的直播空间,看到主播手持“原始鸟”“芬迪”等品牌的服饰,以不足一百元的价格出售,其账号动态里包含介绍商品的简短视频,视频上注明了“由外库加工制作”。
对于这个情况,有关平台向读特新闻记者表示,维护品牌知识产权和打击仿冒品,向来是平台的核心任务。针对公众关心的“仿冒品现象”,过去一年里,平台着力增强事前预防水平,不断优化监控技术,手动移除涉及仿冒的商品网址超过一百万个,并且淘汰了有问题的店铺十几万个。
根据掌握的信息,直播平台的法律义务主要体现于事先的检查以及事后的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七条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平台必须严谨审核入驻商家的经营许可证明、品牌使用许可证明等文件,对于高档商品等贵重商品,还应请求商家提交采购证明或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价值评估证明;另外平台要持续保留直播过程记录、交易历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这样在出现争议时可以提取作为证据。如果用户因为平台没有履行前述责任而受到损失,比如商家用伪造的身份信息注册,平台就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38条的规定,承担一起赔偿的责任。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王羲航指出,现行法律在处理直播售假行为时存在三项缺陷:首先是责任归属不够清晰,商家借助“伪造资质”“不断变换店铺”等手段规避义务,平台与主播之间的责任界限不明,使得消费者难以确定投诉对象;其次是维权时消费者承担的举证责任过重,直播记录容易被清除,商品鉴定又需要花费大量金钱(高级品鉴定费用甚至能达到数千元),导致许多消费者因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而选择放弃索赔;最后是行政惩处措施偏软,当前罚金额度远远无法与售假所得暴利相匹配,违法者承受的代价太小。
王羲航对此提出看法,认为应该加强平台的管理职责,增大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并且让权利维护的流程变得更为便捷,这样能够切实地制止网络直播中进行假冒伪劣商品销售的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