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寄售经济模型研究所研究的新寄售()是一种有别于通常代销的交易方式。是指发货人或网络寄售平台(发货人或货主)先将待售货物运输至国外/地区寄售地,然后委托当地发货人或网络平台(受托人)按照规定进行寄售。托运协议中规定的条件。该人代表发货人在当地市场或在线平台上进行销售。货物售出后,发货人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与发货人结算货款。
新的寄售经济模式具有以下特点:
1、发货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市场(寄售地),然后通过代理人在寄售地或网上平台销售给买方。因此,这是一种典型的实物买卖的现货交易。
2、发货人与销售代理之间是委托代理销售关系,不是买卖关系。发货人仅按照发货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的所有权仍归发货人所有,直到在寄售地点或在线平台出售为止。
3、托运货物售出前,包括运输过程中以及到达托运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托运人承担。
4、托运货物出运后,到达托运地点之前,也可以采用路货销售或网上销售的方式。即当货物还在运输途中时,如果条件允许,就会完成交易并出售。如果销售失败,它们仍将被运送到原来的地点。设定目的地。
寄售协议:
寄售协议规定了与寄售有关的条件和具体做法,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双方基本关系
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货物的所有权在售出之前仍归发货人所有。委托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代理销售货物、催收贷款、处理纠纷等,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2. 寄售商品价格
规范寄售商品价格的方式有以下三种:规定最低销售价格;代理商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价格;代理人向发货人报价,征得发货人同意后确定价格。这种方法比较常用。
3. 佣金条款
指定佣金率,有时还要加上佣金率增减的计算。通常佣金是由代理商从购买价格中提取。
发展:
金融危机背景下,寄售行业以其独特、灵活的经营模式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并得到了政策支持。 2009年初,商务部印发《关于完善旧货流通网络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进旧货流通网络建设,盘活企业资产,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满足消费需求不同的人。
2009年9月21日,外资“润物托运”在北京剪彩开业。有媒体评价,外资寄售店的首次试水,标志着我国二手货流通行业开始出现受外资青睐的发展趋势。北京润物寄售有限公司由瑞士著名投资机构Cyberwater与香港大疆智能产业国际投资集团共同出资,注册资本500万美元。据商务部网站介绍,这是北京最大的寄售公司,也是中国第一家外资寄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