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提升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规定自12月13日零时开始,汽油、石脑油、溶剂油以及润滑油的消费税每升上调0.28元,而柴油、航空煤油及燃料油的消费税每升则分别上调0.12元。同时,航空煤油的征收暂缓进行。
这是在两周前两大类别的成品油消费税每升分别上调了0.12元和0.14元之后的第二轮提升。提高成品油消费税被视为治理空气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鉴于汽车排放的污染物已被确认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成因之一。此次消费税的调整与汽柴油价格的降低同步进行,所以对消费者而言,汽、柴油价格的下降幅度并不显著。若成品油价格大幅下调,终端消费者或许会在非必要时刻选择驾车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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