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河北保定白沟新城事业单位招聘 480 人,7 月 25 日起报名

日期: 2024-06-08 13:03:19|浏览: 100|编号: 5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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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保定市白沟新城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0名公告

报名时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7:00

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管委会研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保定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二条措施》(保字[2022]8号)等规定,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0名,其中教师472名,贸易中心工作人员8名。

一、招募方式及原则

(一)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及具体应聘条件详见《白沟新城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任职资格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教学工作经历要求:社保缴纳证明、教师资格证由同一单位提供,培训机构除外。专业审核除《岗位信息表》有特殊要求外,以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络教育(学籍)核实报告》为准。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可向下使用。

7、年龄一般为18岁以上、35岁以下,如《岗位信息表》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规定。

对于《职位信息表》中标注为直接面试的职位,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审核后,无需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审核后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以个人综合成绩为准。

申请者一般出生于1987年7月18日至2005年7月18日之间,且须于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获得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8日。

其中,大学期间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验。

8、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所学课程基本相同,且符合该岗位其他要求的,方可应聘。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相关精神,本次招聘教师不再要求高校毕业生持有教师资格证,但入职后一年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辞退。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对高校毕业生开放。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内容:

(1)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二)2021年、2022年全国统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期间尚未找到工作。

(三)参加“基层服务工程”并完成服务、考核合格,在求职期间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4)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期间或者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两年内未找到工作的退役士兵(包括返校毕业的)。

(5)2023年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回国留学人员;2022年或2021年取得国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但尚未找到工作的回国留学人员。

11.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予录用:

1.现役军人、试用期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役年限或约定最低服役年限的人员、高校学生(2023届毕业生除外)。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尚未满、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因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其他依法规定不得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3、入职后,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视为回避关系对象。

三、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配比为2:1,达不到配比将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已报考减少或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已缴纳费用的,将通过原路径退还至应聘人员账户。

2.报名网站:(网址:下同)。

3、报名时间:7月25日9:00至7月31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8月1日12:00。网上支付截止时间:8月1日17:00。

报名最后两天报名人数相对集中,请您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您的申请。

四、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请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信息表》,充分了解招聘政策及岗位要求,并按照“应聘者网上报名流程”逐步进行报名。

(二)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所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网上填写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必须注册一个“报名号”,获得“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方可登录报名系统填表、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4)考生须按照报名网页提示填写或选择报名表项目,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其报名。

(5)候选人提交审核后,在审核结果反馈前,信息将被锁定,不可修改。一般审核人员会在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若候选人审核不通过,可根据提示修改信息或更换职位后重新提交或放弃;若候选人审核通过,则不可修改申请。

(6)审核通过后,考生在线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付款成功”即报名完成。缴费后,考生应再次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付款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

注:为防止出现“申请人已付款,但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未收到费用”的现象,导致报名失败,各位申请人在完成网上支付操作后,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再次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支付状态”,如显示“支付成功”,则报名完成。

(七)免征报名费的对象及办法。免征报名费的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①网上报名提交及审核;

②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线支付;

③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复习材料发送至邮箱:。

审核材料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拍照本人身份证、扶贫手册(复印件)(个人信息须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考生拍照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或低保证明(复印件)(个人信息须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材料审核通过后,报名费将通过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8)考生须牢记报名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日期等重要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及考试期间,应妥善保管个人证件及资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丢失、被他人盗用、恶意篡改等导致影响报名及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笔试

1、考生报名成功并缴纳费用后,进入笔试阶段。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8月9日9:00—2023年8月12日9:30,笔试时间:2023年8月12日9:00—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

2. 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事务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与推理、数据分析、综合常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本知识与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事)、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以上两门科目每类考生合为一张试卷,每门约占总分值的50%,满分为100分。所有题目均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纸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无效),答题纸机读并记录。考生必须按规范方式填写答题纸,如不规范填写答题纸,后果自负。笔试作弊、缺考、成绩低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请参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并按照笔试准考证中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和离开考场。严禁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考场。

5. 笔试设置最低及格分数线,为本次考试同一职位全体考生平均成绩的60%,低于最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将取消后续考试资格。笔试最低及格分数线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通过最低及格分数线的考生将按照每个招聘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到低进行选拔,比例最低的考生成绩相同者全部录取。

6.若岗位数量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通过最低及格分数线的候选人进入资格审核,分数线最低的候选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核。

7.2023年8月14日前,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格分数线、是否进入资格审查。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参照公务员招考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审查

1.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地点详见审查公告。

2.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根据《公告》和《岗位信息表》的要求下载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书、文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加盖公章的同意应聘证明。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或三方协议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通过评审的应聘人员将参加面试。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应聘要求或未按时参加评审的应聘人员将被取消面试及后续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调换。同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将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4、《职位信息表》中应聘直接面试职位的应聘者,须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四)面试

面试通知书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2、综合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长8分钟,每位应聘人员需回答3个问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对、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3、教育类岗位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准备时间)。试讲内容从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教材版本将在面试前公布),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教学逻辑、专业知识、教学风格、板书设计等。同一专业编入同一组,同半天,同内容。各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一律不得携带音乐、体育器材及教具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

4、由于部分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采用蛇形分组方式,将招聘计划平均分配至各组。

5、面试时,考生只准报送抽签顺序号,不得报送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反纪律。

6、评分方式为体操评分,即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作为候选人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果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得分低于及格分数者,将被取消进入后续阶段的资格。

7、综合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笔试或面试其中一项缺失,则不计入总成绩。

8、教育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笔试或面试其中一项缺失,则不计入总成绩。

9.直接面试职位,个人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格检查

1、根据个人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选。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进入体检程序的优先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上列出的人员优先,其次为面试成绩高、学历高且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毕业时间早、年龄比同龄人小的人员。

对于直接参加面试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应聘者,进入体检程序的优先顺序为:按岗位信息表上列明的优先顺序,其次为年龄较小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较高的。

2.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上查询自己是否进入体检流程,以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各体检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直接交至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补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4、无故逾期不参加体检、放弃体检资格、复检不合格者,将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对面试、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核,作出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原件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和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取消录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宣传招募

1、根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白沟新城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期间被举报取消录用资格或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不予补录。对被举报存在问题但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录用。核实结论后,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意见,决定是否录用。

3、对公示内容无异议、岗位明确的,用人单位应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单》《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报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薪酬与管理

按照《意向录用通知书》和《河北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加人员编制、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新录用人员应当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其工资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事宜将在报名网站(网址)另行公布。

(二)条件设定与协商

1.考生报名时,岗位要求中专业类别相关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要求请咨询招考单位或主管部门。网上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三)纪律监察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相关规定,出现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附件2)处理。

3.招聘工作全过程将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四)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报名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备考书籍,不举办或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参加备考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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