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印发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方案,助力农业发展

日期: 2024-06-12 12:07:33|浏览: 193|编号: 5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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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龙里县人民政府印发《龙里县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3年)(龙府发***号,以下简称本方案),明确了三年来重点培育的三个农产品品牌,制定了品牌培育任务分解表,细化了各责任单位具体目标任务,并制定了《龙里县特色农产品品牌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扶持政策),明确扶持标准,确保工作实效。现就方案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本项目主要背景

近年来,我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先后荣获“龙里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省蔬菜产业十佳种苗基地”等荣誉称号,拥有“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商标”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有机食品认证产品2个、绿色食品认证产品2个。但农产品品牌影响力不大、龙头企业带动力不足、产业竞争力不强的状况尚未得到有效改善。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现代化水平,出台了《龙里县特色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方案(2021-2023年)》,旨在以农产品有机种植为抓手,打造龙里特色“拳头”农产品,依靠品牌营销,将品牌资源转化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的渠道,通过塑造农业品牌,提升龙里农业整体形象。

2. 品种选择

由于品牌建设不宜选取过多的农产品品种,经多方征求意见,决定选取仙人掌、豌豆尖、黄瓜三个品种作为龙里县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点品种。选取理由如下:

1、沙棘。我县发展沙棘产业基础良好,先后获得“中国沙棘之乡”、“贵州省经济林(沙棘)基地建设示范县”、“贵州省沙棘良种繁育基地”等称号,“龙里沙棘”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力。通过低效林改造,不断提高沙棘品质,同时不断延伸深加工产业链,强化龙里沙棘品牌效应。

2、豌豆尖。“龙里豌豆尖”于2016年11月被农业部认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自2015年起,豌豆尖产品通过空运直销上海、广州、香港、澳门等地,均价20-30元/公斤。2020年共销往省外市场1860吨,产值约5000万元。2021年我县获批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龙里豌豆尖)保护项目,项目总经费400万元。计划力争用两年时间,形成集标准化生产、分级包装、物流配送、品牌销售为一体的产业链。

3、黄瓜。据市场调研,从目前贵阳黄瓜供需情况看,每年有2.5万吨左右的供应缺口。如果引导全县蔬菜大棚(目前蔬菜大棚约3500亩)在两年内统一种植黄瓜,年产量可达3-4万吨,极有可能迅速占领贵阳大部分市场。另外,目前广州、成都等黄瓜消费量较大的省份,由山东、河南、云南等地供应。云南黄瓜4-5月就销售一空,而山东、河南和我县5月上市,均为大棚生产,成本差异较小。我县在运输距离上距离山东、河南较近,新鲜度和价格有优势。

3、总体目标:到2023年,重点打造“龙里沙棘”“龙里豌豆尖”“龙里黄瓜”等特色农产品品牌,逐步形成一批典型的龙里农产品,品牌溢价优势达到3亿元以上。

四、重点任务。一是提升品牌品质。到2023年,优势单品质量标准体系实现全覆盖,农产品有机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开展品牌包装策划。通过设计品牌LOGO、包装等方式,进一步提升龙里优势农产品品牌形象。到2023年,龙里优势农产品品牌形象基本形成,实现带动农产品销售5亿元以上的目标。三是做好品牌宣传营销。通过平面、媒体、网络、活动推广等多种渠道,不断加强优势单品宣传力度。到2023年,在贵阳市大型居住社区组织龙里县特色农产品品牌营销展销会10场以上,力争与2家以上集团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供销合作关系和直供直销关系。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到2023年,初步建立全县优势单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侵权频发、易发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注册驰名商标1件以上。五是完善品牌追溯体系。通过建立二维码贴标等形式,建立完整的龙里特色农产品监管追溯体系。到2023年,龙里县所有特色农产品实现全程可追溯。

5.扶持补贴。

1.哪些人可以申请补贴?龙里县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核准登记的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的各类经营主体和自然人。

(二)哪些产业可以申请补贴? 对县内沙棘、豌豆尖、黄瓜三大重点产业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给予扶持。

3.扶持补贴标准是什么?

1.支持规模化生产。对新建连种豌豆尖2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每年200元的补贴;对连种露地黄瓜2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每年200元的补贴;对连种温室黄瓜100亩以上的,给予每亩每年200元的补贴。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州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称号,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分别增加20%、10%、5%。对新建经国家级、省级农业(科技)部门认证的面积500亩以上的良种推广示范基地,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分别增加30%、20%。 对与国家级、省级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良种推广示范基地的,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分别增加30%、20%。对县内国家级、省级、州级龙头企业自建生产原料种植基地,符合上述补贴条件的,补贴资金分别增加30%、15%、10%。(各类补贴均须符合《龙里县农产品有机种植规划》中标准化基地标准;连片是指相对集中连片区域,集中连片面积应大于总面积的80%)。

2.支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

(1)对新获有机认证企业,按认证产品数量给予奖励,每件认证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新获绿色认证企业,按认证产品数量给予奖励,每件认证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已获得出口基地认证(备案)且经营时间1年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或“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企业,按照《龙里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试行)》(龙办发〔2019〕2号)相关程序给予奖励。

(3)对县内经营主体自主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3.现代农业基础设施支持。对新建现代化标准化温室大棚(符合国家农业工程建设标准NYJ/T 06-2005)、集中连片面积10亩及以上、亩均投资10万元以上,且选用一个龙里县特色农产品品种,连续种植3年以上的,给予总投资30%的补贴,第一年补贴5%,第二年补贴10%,第三年补贴15%,同一业主累计补贴不超过50万元。

4.支持农产品加工

(一)在龙里县注册的刺梨加工企业,收购龙里县刺梨鲜果进行加工,收购量超过500吨的,超出部分每吨给予300元补贴,同一业主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须提供农户收购账单(或银行对账单)及农户签字确认的收购记录,收购记录须经相应乡(社区)、镇(街道)审核并出具意见。

(二)对县内企业新增净菜加工设备、为龙里县特色农产品提供1年以上净菜加工配送服务、取得SC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给予投资总额30%的补助,第一年补助5%,第二年补助10%,第三年补助15%,同一业主累计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3)对新建获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且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龙里特色农产品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5.支持农产品品牌建设。对在本县从事龙里县特色农产品流通的经营主体,以及在本县定制农产品包装并在产品包装上印制“龙里沙棘”“龙里豌豆尖”“龙里黄瓜”等标识的生产企业,给予品牌包装印刷费用20%的一次性补贴,同一经营主体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包装印刷前须向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经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补贴。

6.支持农产品销售

(1)对开设销售龙里县特色农产品专业店或与社区超市合作开设品牌柜台(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1年以上,年销售收入50万元以上,销售龙里县特色农产品的产品货柜占店铺总量60%以上的,按实际营业面积每平方米给予100元一次性补助。

(二)对本县辖区内收购豌豆尖1万吨以上或者黄瓜2.5万吨以上的农产品经纪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同一经纪人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收购前须在所在地乡镇(街道)备案,收购后须经收购农户及其村(社区)签字确认。

(四)如何申请?补贴申请及发放流程按照《龙里县特色农产品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执行。

(五)实施时间?本方案有效期3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方案实施后,原《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脱贫攻坚农业现代化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龙福办【2017】60号)和《龙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里县脱贫攻坚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的补充通知》(龙福办【2020】8号)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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