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T29082-92 汽车传动轴总成技术条件:详细规定与适用范围解析

日期: 2024-06-21 05:09:48|浏览: 64|编号: 5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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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一92 汽车传动轴总成技术条件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十字轴式万向节传动轴总成(以下简称传动轴)的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轻型、中型汽车及其改装车的传动轴,微重型汽车及其改装车的传动轴亦可参照执行。 参考标准 刚性转子平衡质量-允许不平衡量的测定 JB524 汽车万向节十字轴技术条件 汽车传动轴总成台架试验方法 汽车螺纹紧固件拧紧扭矩规范 万向节滚针轴承技术条件 JB/Z 汽车油漆涂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1传动轴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3.2万向节轴承应符合规定。 3.3万向节十字轴应参考JB524的有关规定。 3.4用于组装的零件必须经检验合格。 3.5 装配前必须将所用零件清理干净。3.6 传动轴外观及零件加工表面不得有毛刺、碰伤、锈蚀、折痕、扭曲、裂纹等缺陷。3.7 传动轴装配前,零件应符合下列要求:3.7.1 十字轴油道应清洁通畅,轴承碗内滚针排列整齐,无倾斜、缺失现象。3.7.2 万向节总成装配后,轴承应转动灵活,油封完好,装配尺寸符合图样要求。3.7.3 传动轴管焊接件焊前、焊后必须进行校直。 滑动轴和非滑动轴颈的径向跳动不得超过0.1mm,轴管全长径向跳动应符合表1的规定:当轴管长度小于1.5倍轴管直径时,滑动轴和非滑动轴颈的径向跳动不得超过0.3mm,轴管全长径向跳动不得超过1mm。

3.7.4传动轴筒体焊接件的焊接质量应可靠,焊缝尺寸应符合图样要求,焊缝外形应平整、光滑、连续,不应有冷焊、夹渣等缺陷。以1.5倍最大工作扭矩静态扭转时,焊缝不应有裂纹。3.8装配时,不应有漏装、错装现象,连接紧固件应牢固可靠,其紧固扭矩应符合规定。3.9传动轴装配后,用手沿万向节角形成的锥面运动轨迹正反方向旋转万向节时,万向节工作平稳,不应有卡阻或明显间隙,万向节角应符合设计要求。3.10装配传动轴时,十字轴上的油嘴与滑动叉上的油嘴应在同一侧。 3.11对于采用盖板结构的万向节,盖板的伸出部分必须嵌入轴承碗外端面上的凹槽内,固定锁板应锁紧盖板上的紧固螺栓。对于采用卡簧结构的万向节,卡簧必须完全嵌入轴承碗耳孔槽或外圆槽内。3.12传动轴两端的万向节应在规定的相平面上,偏差不应超过5°。3.13滑动轴与滑动叉装配后,应能在设计要求的工作长度范围内轴向滑动,不应有卡阻现象。3.14传动轴装配后,必须进行动平衡试验。在传动轴两端焊有平衡板,以校正不平衡量。平衡板应焊接牢固,每端不应超过3块。残余不平衡量不应低于G40平衡质量等级(见附录)。 3.15传动轴的非装配表面应按JB/Z111标准中TQ涂层的规定进行涂装。

3.16 传动轴应有清晰、明显的正确装配位置标记。 3.17 传动轴出厂前,各润滑部位应加注润滑脂。 3.18 传动轴的临界转速应满足下式: 3.19 万向节、滑动轴、滑动叉的装配间隙值不得大于最大设计间隙。 3.20 传动轴的静扭转强度应满足下式: 3.21 按规定进行传动轴冲击强度试验时,重锤从1.25m高度落下,传动轴不得有断裂、损伤。 3.22 传动轴扭转疲劳试验中位寿命不应小于15万次循环,试验方法应如下。 23 万向节磨损中位寿命不应小于50小时,试验方法应如下。 3.24 滑动花键磨损中值寿命不得小于15万次循环。试验方法如下。检验规则4.1传动轴须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的传动轴必须附有检验合格证。4.2主要零件材质、热处理硬度、金相组织应按批进行试验检验。4.3传动轴的动平衡质量应100%检查。4.4传动轴的外观检查允许用3~4倍放大镜。4.5传动轴的出厂检验,应从每批中抽取5%但不少于5根,按3.6、3.17、3.19的要求进行检验。如发现可纠正的缺陷,可予以纠正,然后重新进行检验。 复检时如有一件不合格,则应加倍复检,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该批传动轴不能出厂。

4.6 进行型式检验时,除按 4.5 进行检验外,还应进行 3.20 至 3.24 规定的项目检验。 4.7 新设计的传动轴必须按规定的全部项目进行试验和评定,并符合标准的技术要求。 4.8 订货单位有权按 4.5 规定的程序对购入的传动轴进行检验,如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可拒收。 4.9 传动轴自出厂之日起一年内,或行驶里程 25000 公里内,应进行制造质量检验。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5.1 标志 5.1.1 每根传动轴应在轴管上标记: a.制造厂名称或注册商标; b.产品名称及型号。 5.2 包装 5.2.1 包装前,传动轴应清洗干净,在非涂漆外表面涂防锈油。 5.2.2 包装时应同时放置装箱单和产品合格证。 5.2.3 包装箱外侧应标有: a.制造厂名称或厂徽; b.产品名称及型号; c.收货单位及其地址; d.装箱数量; “小心轻放”和“防潮”; f.制造年月。 5.3 传动轴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强烈冲击、振动和雨淋。 5.4 贮存 传动轴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内。在正常贮存条件下,自制造之日起半年内如有锈蚀,由制造厂负责。 1.用计算法计算允许不平衡量: 2.用查曲线法计算允许不平衡量: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长春汽车研究院起草,第二汽车制造厂、上海纳蒂福传动轴有限公司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志斌、林戈、金平高、张宏宝、张宏斌、林端、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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