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式机 5 年有限保修 3 年现场服务协议
本协议的服务条款
◆本协议是联想(北京)有限公司(“联想”)为您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产品标准保修期后维修服务的完整、排他性的协议。
◆联想或其认证的维护机构将在正常工作日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每周7天(周一至周日),每天9小时(9:00-18:00)。
◆本协议项下服务须在设备购买后3年内即保修期内购买,超过3年则不可购买。
◆自设备购买之日起,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若下表所列部件出现硬件故障,联想或其认证服务机构将按照升级服务承诺提供上门服务(详见下表)。
◆当您需要服务时,请拨打联想维修热线:800-810-8888(如果您所在地区没有800电话,或您使用手机,请拨打,需承担相应的通话费用),在确认您的服务权利后,联想或其认证服务机构将在接到您的维修请求后2小时内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提供本协议范围内的服务。
计算机组件
零件名称
标准服务期
标准服务方式
升级服务承诺
主持人
主板、CPU、内存、硬盘、电源、显卡
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含)
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含)内免费上门服务
保修期为购买之日起四年(含),三年内上门服务。
USB/1394 前面板
注:上表未列出部件的服务内容请参照产品随附的《联想台式计算机标准保修服务承诺》。
服务信息登记:
◆您购买本协议项下服务产品后,应及时注册,注册电话: -810-8888。自购买之日起三年内未注册的,视为您自愿放弃要求联想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权利。您不得以未享受服务为由向本服务产品的销售方要求退款。
有限保修
◆如果机器因不当使用、事故、改造、不适当的操作环境、不正确的维护、未经授权的拆卸或更换机器部件,或者由于非联想提供的其他产品和服务的错误而造成损坏,联想将不提供本协议所述的服务。
◆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内容及期限不构成三包服务内容及期限的延伸(如果您的机器属于国家三包规定范围内),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期限内,联想向您提供的服务仅限于维修,不收取人工及零配件费用。
◆在享受本协议项下服务期间,如需更换零部件,则该更换零部件的保修期不再重新计算。
◆若本协议项下服务涉及机器或部件的更换,则被更换的机器或部件属于联想的财产,被更换的机器或部件属于您的财产。您声明所有被更换的部件均为原装且未经改变。被更换的部件可能不是新的,但必须能够正常工作且至少具有与被更换部件相同的性能。被更换的部件将承担被更换部件的功能。在联想更换机器或部件之前,您同意拆除所有不属于联想服务的部件,并且您还同意不存在限制被更换部件更换的法定义务或限制。
◆联想将承担您的机器的以下损失: 1.机器在联想占有期间发生的损坏或丢失(如您将机器送至联想或其认证的维修机构维修时,不包括超过保修期后未取机造成的损失); 2.在联想承担费用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坏或丢失。
◆您同意按照联想的下列指示行事以获得联想的服务: 1.遵守联想提供的故障判定、故障分析和服务请求流程; 2.保护机器内的所有程序和数据。
责任限制
◆联想保证将以合理的谨慎和技能提供上述服务。
◆如果由于联想的过错或其他责任导致您遭受损失,您可以要求联想赔偿,但无论您的请求基于何种依据(例如根本违约、疏忽、虚假陈述或其他合同性或侵权性原因),联想仅在以下范围内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1.人身伤害(包括死亡)、不动产或有形动产的损坏; 2.其他实际直接损失以人民币10,000元和已支付的服务费金额中的较高者为限。
◆在任何情况下,联想均不对下列情况负责: 1.第三方提出的索赔要求; 2.您的记录或数据的丢失或损坏; 3.特殊的偶然或间接损失(包括利润损失和救援费用),即使联想已被告知有此类损失的可能性。
一般条款
◆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不排除或限制任何法定规定,也不放弃或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您或联想均不得在诉因出现后两年以上提起诉讼,除非当地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
◆如果您或联想因非您或联想的原因而不能履行任何应当履行的义务,您或联想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经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本协议或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者委托其他人承担您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任何上述行为均视为无效。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联想仅在中国地区(不包括香港、台湾和澳门)提供本服务协议项下的延长保修服务。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台湾、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