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牌照数量持续收缩,哪些情形下将被注销?

日期: 2024-06-26 22:08:41|浏览: 291|编号: 55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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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信息,河北易卡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便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上海申诚通商务有限公司4张支付牌照正式被取消。支付牌照数量继续萎缩,共计取消47张支付牌照,仅剩224张支付牌照。

什么情况下支付牌照会被吊销?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现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管理规定:

1.第三十八条 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有权责令其停止办理部分或者全部支付业务

(一)累计损失超过实收货币资本50%;

(二)存在重大操作风险;

(三)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2.第三十九条支付机构因解散、依法撤销或者破产而终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3.第四十三条 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

(二)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或者委托他人经营业务的;

(3)未按照规定存提、动用客户准备金;

(四)未按照规定执行实缴货币资金与客户准备金比例管理制度;

(5)无正当理由中断、终止支付服务;

(六)拒绝、阻碍相关检查、监督的;

(七)其他危害支付机构稳健运行、损害客户合法权益、危害支付服务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4.第四十四条 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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