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2年4月12日购买了一台联想笔记本电脑,主机号:。到2013年4月初,一年内多次到维修站更换过键盘(2次)、无线网卡(1次)、主板(2次)。2013年4月初硬盘、内存出现问题,机器买来没多久就修了这么多次,我要求联想给我换机,我提供了发票,联想售后拒绝换机,理由是“送修人姓名和发票上姓名不一致”。笔记本是我买的,发票是我名下,我家人一直在用,之前也是我家人去维修站维修的,当时家人告诉我,联想维修站换机请求被拒绝了,因为当时我在国外,没法去维修站,家人当时选择放弃维修。 直到今年10月份,我打算去江西九江联想服务站选择维修处理,只要能修好就行。但修好没过一天机器又坏了,服务站说是CPU坏了。我想问一下,这样的电脑,这样的维修水平,我买电脑不是用来用的,而是来给联想做维修实验的吗?现在我又要求服务站更换电脑,服务站给出的理由是“已经一年了,不能更换”。从头到尾,我对联想服务站对我的更换要求的处理有两个疑问:1、国家电脑三包政策是,购买一年内更换两次主要部件,第三次仍是主要部件故障,消费者可以提供购机发票要求厂家更换新机,重新计算保修;联想售后以发票上的名字和送修人名字不一样为由拒绝更换电脑。 2、既然联想不承认我提供的发票,那为什么联想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我的电脑保修是以我的发票日期为准呢?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这也证明了一个事实,我的发票不是假发票,为什么我不能享受国家三包政策呢?
联想笔记本一年多次维修,用户提供发票却被拒绝换机
日期: 2024-07-03 11:05:31|浏览: 412|编号: 5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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