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标题: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新国标9月起实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标准实施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新华社记者 赵文俊
随着中秋节临近,月饼过度包装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话题。国家标准《限制商品、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要求》(GB 23350-2021)将于2023年9月1日实施,对限制食品和化妆品过度包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中,限制月饼过度包装在标准第一次修订中被明确规定,并已于2022年8月15日实施。针对社会各方在标准实施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明确月饼与其他产品混合包装的要求
市面上月饼、茶叶等商品混装现象严重,尤其是高价商品,备受诟病。《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月饼不得与其他商品混装”。其他商品是指除食品脱氧剂、用于保护月饼的冰袋外的所有商品。因此,红酒、茶叶、刀叉等不能放在月饼包装内,但食品脱氧剂、冰袋是保护商品的必备商品,可根据需要放置。
修订一号明确规定“粽子不得混合售价超出其原价的产品”,即粽子混合其他产品时,粽子总售价应当高于混合产品总售价;混合产品为本厂生产的,按照生产成本定价;混合产品为外购的,按照购货合同定价。
新国标明确,同一包装内的食品与非食品、化妆品与非化妆品不得组合为综合商品,例如粽子与绿豆糕的组合为综合商品,而茶叶与茶具的组合不为综合商品。
层数太多、空间太大、成本太高都被视为过度包装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月饼过度包装问题进行了全国监督抽查,发现主要问题是包装空隙率不合格。新国标严格限制包装层数,粮食及其加工制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三层,其他食品、化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四层。
据介绍,新国标简化了产品过度包装的判定方法,消费者只需通过“一看、两问、三算”便可简单判断产品是否过度包装。“一看”即看产品外包装是否豪华、包装材质是否昂贵;“两问”即在不拆开包装的情况下询问包装层数,判断粮谷类及加工品包装是否超过三层,其他类别食品及化妆品包装是否超过四层;“三算”即测量或估算外包装容积,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容积对比,看是否超标。以上三方面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即可初步判定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包装层数计算方面,新国标规定网袋、抽屉式包装计为一层,固定食品的半托盘、茶包内膜袋不算一层。在包装空隙率计算方面,进一步规定包装的提手、扣件、捆扎绳等均计入包装容积;茶叶一般不是充气包装产品,必要空间系数(k值)不能增加2倍。
包装成本过高也构成过度包装。根据第一修正案,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包装成本不得超过销售价格的15%。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进行包装。
有效推动新国标实施
据介绍,2021年新国标发布,为企业和市场设定了两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免费向社会公开标准全文,系统开展标准宣传培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尽快启动对标诊断、产品包装合规性设计等工作。我国《标准化法》明确规定,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和服务,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自今年9月起,经过两年的过渡期,不符合新标准的食品、化妆品将不再允许在市场上生产、销售。
此外,新国标还规范了31类食品、16类化妆品的包装要求。新国标适用于我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所有食品(含散装食品)、化妆品的销售包装,不适用于出口到国外的食品、运输包装、出厂时标为零价并标注“赠与或非卖品”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