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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
1.按照计划招聘岗位(学科)1:2的比例,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笔试成绩相同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环节。报名时填写虚假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由白沟新城组织人事局会同教育管理处进行。进入审查的考生于2016年7月5日、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到白沟镇教育管理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身份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与就业中心印制的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原件各1份、复印件各1份。2016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就业协议等证明;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教师资格面试证明。经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
3、2016年毕业生请于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期间到白沟镇教育管理处领取毕业证书,未按时领取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就业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用教学示范方式,同一专业考生安排在同一组进行面试,每人有6分钟准备时间和6分钟授课时间。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礼仪举止、课堂组织、对课程标准的掌握程度等。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50%。
(2)每个面试(讲授)室应配备纪检监察人员、计时员进行现场监督并进行入场管理,保证面试(讲授)工作的公平、公正。
(3)面试时间:2016年7月14日,面试地点、注意事项等详情见面试通知。
(4)面试结束后,将即时在白沟新城一中行政办公楼门口公布面试结果。
(五)体格检查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当出现末位排名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高、学历高、学历相同、毕业时间早、年龄较小的顺序优先考虑。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可补检一次,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补检者,视为放弃补检权利,补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结束后,白沟镇教育管理处负责对考生政治表现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考核,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时间另行通知。
(七)宣传
考核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保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白沟区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更换
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按照应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该岗位的优先排序与体检优先排序相同。
1.体检仍不合格者,需重新进行体检。
2.考核不合格者。
3.公示期间,反映应聘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4.不按时报到或者在报到日前主动放弃就业资格的。
(九)就业
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但暂不纳入就业体系。被聘用人员与白沟镇教育管理办公室签订《就业协议》,报白沟新城组织人事局审批、备案。
(十)离职后福利
经确认聘任的高中教师,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与白沟新城正式教师同等工资福利,并相应享受其他补贴与福利。
经确认聘任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一年试用期满后与专职教师同工同酬(各项保险按国家政策执行,不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十一)办理乘机手续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岗前培训(报到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支持热线:
白沟镇教师招聘办公室0312-、0312-
2016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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