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食品三宗罪:添加违禁成分、标准不一、盲目上架,消费者如何保障自身安全?

日期: 2024-07-15 00:17:37|浏览: 192|编号: 57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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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重庆6月15日电(记者韩震、赵宇飞)近年来,随着国内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种类繁多的进口食品纷纷进入各大商场、超市甚至网店,受到热捧。然而,由于运输成本高、中外标准不一,一些企业和商家为了牟取暴利,不按正常程序,盲目将一些进口食品摆上货架,给消费者带来了食品安全风险。为此,记者专门整理了进口食品的“三宗罪”。

“三宗罪”之一:添加违禁成分

早在2005年8月,卫生部等五部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罂粟籽食品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罂粟籽只能用于提取食用油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用来加工其他调味品。卫生部还要求,用罂粟籽或罂粟籽油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剂不得在市场上流通。

然而,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近日发布最新警示信息称,中粮我买网有限公司进口的卡斯芝士洋葱小麦饼干,因违法使用罂粟籽等化学物质,被列入不合格进口食品化妆品黑名单。记者调查发现,进口食品添加违法成分的情况屡见不鲜,近日,在国内多家市场销售的一款进口综合营养片,就因违法添加铬吡啶羧酸盐而被下架。

三宗罪之二:使用假冒原材料

今年端午节期间,重庆消费者高先生在重庆多家大型超市为孩子购买了进口“杏仁糖”,打开食用后发现,虽然配料表上明明写着“杏仁”,但产品里却含有杏仁仁。其实,两者在成本和营养价值上存在巨大差距。

对此,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不要盲目相信进口商品。近年来,消费者屡屡投诉进口食品名称玩弄花招、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消费者在购买进口食品时,应仔细辨别名称是否与产品相符,如不相符,可凭购物小票向工商部门或消协投诉,维权。

三宗罪之三:隐瞒身份信息

记者发现,一些进口食品超市,特别是进口食品销售网站,所售食品的外包装上只有外文字样,根本没有中文标识,仅凭外观无法辨别食品真伪。但不少消费者认为,没有中文标识就充分证明这是正品进口食品。

对此,重庆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余军表示,所有进口食品必须具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食品卫生合格证》才可以合法销售。该合格证上注明了进口食品的详细信息,并加盖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公章。进口食品的包装上必须印有或加贴符合国家标准的中文符号。除注明产品基本信息外,还要注明该食品国内销售者或代理人的名称、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如果不符合这些条件,就意味着这些产品不是通过正规渠道流入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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