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与非深圳户口的类似,但还需要一些额外的材料,特别是亲属关系公证件!有些地区对港澳台籍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家长可以阅读下文了解更多详情。
提示:各区录取材料略有不同,请关注所在区信息。
福田区
香港、澳门、台湾儿童所需文件
1. 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适龄儿童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父母在深居住的证明材料
若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申请人须提供其身份证及户口簿;若父母双方均非深圳市户籍,申请人须提供其深圳市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 福田区居住、住房证明材料
①深圳市房地产权证或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有效期的住宅购房合同;
②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处登记的居住用的《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租赁信息》(须为整套房子,有效期1年以上);
③监护人与住房和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政策性住房《购房合同》或者《租赁合同》;
④军队住房、集体住房、部队宿舍或者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温馨提示:申请有学位企业宿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①监护人所在单位提供对住房的合法使用权证明(产权证或者租赁证,如提供租赁证,需符合首次出具日期要求); ②监护人工作关系证明(社保缴纳清单); ③辖区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④家庭在深圳无房产证明。(温馨提示:公租房、人才房分配给单位后再转租给员工的,视为企业宿舍。)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
若父母双方均非深圳户籍,须提供有效具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深圳劳动保障卡;若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则无需提供在深圳就业证明。
5. 亲子关系证明文件
申请入学的港澳籍儿童,须提供经深圳市公证部门公证的其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罗湖区
港澳籍儿童所需文件
1.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深圳市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父母与儿童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如父母为港澳籍,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父母在学校入学区域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且登记在册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证明(含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有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1年以上记录;(连续1年以申请学位时计算,不计算社会保险补充缴费年限。)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台湾儿童所需文件
1、申请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5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含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合同)。
南山区
港澳籍儿童所需文件
1.《南山区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在系统注册后自行打印);
2. 孩子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注意:
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深圳的: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如父母双方均不在深圳户口:父母本地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公证机构出具的父母与子女关系公证证明;
3. 外壳材料
购房者
学生父母在学区内的有效《房产证》(或向银行抵押的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印章);
如还未办理房产证,请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或银行房贷每月还款结算单(2-3份即可);
租房者
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处出具的《深圳市房屋租赁证明(住宅)》(红皮书);各区蓝皮书已停用。
4.父母持有有效的深圳社会保障卡;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或在校证明;(初一申请者提供)
6、学生体检表(由学生毕业的小学提供,学生报到时提交即可);
7、家长须到户口所在地或本市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建议登记前先给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打电话);
8、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盐田区
港澳籍儿童所需文件
1.《盐田区2020年秋季入学高一报名表》(网上填写并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儿童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深圳公证处出具的经过公证的父母与儿童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书。
3、父母一方的有效《深圳居住证》。
居住证须为2019年4月1日前签发的,2020年秋季入学及以后入学的,须提供当年4月1日前签发的居住证。如申请人父母一方为深圳户口,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
即孩子父母的原件《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须有土地部门的登记号码)及学校招生区域内的原件付款发票,或《房屋租赁证明》(在盐田区各街道房屋租赁所办理),或其他各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人住房、自建房、集体住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
特别提示:
(1)非自购房人员报考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含东河分校,以下简称“外国语小学”)一类入学名额的,同理“(一)具有深圳市户口的子女”项下“特别说明”中的“(1)”。
(2)对于非深圳市户籍儿童,报考二类小学及其他小学的,其《房屋租赁证明》的出具日期须在2018年4月1日前(以出具日期为准),且最短租赁期限须在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
例如:提交学区2018年4月1日出具的《房屋租赁证明》,最短租赁期限为2019年8月31日。
2020年及以后秋季入学的截止日期为4月1日,申请人的父母必须提供已居住一年以上的合法学区住房租约证明。
(3)对于拥有自有房产的人,购买房产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1日。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圳参保的社保卡。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与核实。
家长应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实计划生育信息后再进行网上报名(2019年4月23日前)。
除第6项外,以上所有文件均须为原件。
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申请攻读学位,除应提供上述要求的信息外,还应提供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具体说明
1. 户籍信息
申请学位的子女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籍,须另行提供亲子关系或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结婚证等;若父母离婚或其中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人相关信息,但还须提供离婚证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材料
1. 自购住房
(1)若提供房产证明,该房产用途须为居住用途,房产所有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双方,且房产所有权份额须大于50%;
(2)已购买房产,但原房产证已抵押给银行的,需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
(3)已购买房产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登记号)及付款发票原件; (4)提供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的合法房产的,子女户籍须与祖父母或岳父母、父母在同一户口本,其他亲朋好友拥有的房产不予承认。
(5)已转让的财产不予认可。
2. 对于租房的人
(1)租房年限要求按“六、学位申请材料”中“住房证明材料”要求执行,全区不承认共享住房。
(2)须为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核发的住宅或商业租赁房产,不可以是商铺、工厂、仓库、办公场所等;
(3)房屋承租人为祖父母的,子女须与祖父母或岳父母、父母登记在同一户口本上,其他亲属、朋友作为承租人的租赁证明或私自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不予承认;
(4)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对具有合法产权的租赁活动,才发给《房屋租赁证》。
3. 居住在祖屋、军人住房、集体住房、自建房、廉租房和集体宿舍的
(1)原居民祖屋,应当提供辖区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军人住房,提供军人住房证明或者该军人住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所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居住证明;
(3)集体住房,需提供购房收据或者合同,并提供所辖区域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房屋证明材料;
(4)居住自建房的,应提供所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房屋不属于“违法建筑查拆”范围的证明材料;
(5)居住于廉租住房的人员,请到盐田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申领证明文件;
(6)子女住在集体宿舍的,提供父母所在单位的宿舍来源证明(单位名义的宿舍建设许可证或房产证或单位名义的房屋租赁证明复印件)、父母所在单位及所在地区居委会出具的住房证明。
学校将接受并核实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三)社会保障信息
提供社保信息的方式如下:
1、如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深圳市户籍居民,无需提供社保信息,仅需提供深圳市身份证;
2、如父母双方均不是深圳市户籍居民,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在深圳的社保信息;
3、如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终止社会保险的,需提供深圳市出具的退休证明及父母一方在退休前已在深圳市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清单。
4. 为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照顾的适龄儿童提供入学信息的方法
对于孤儿,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信息;
存在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有关资料。
龙岗区
港澳籍儿童所需文件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出生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簿、父母在深圳的居住证;
2.住房证明文件。
即父母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学校招生区域内的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父母持有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职及社保证明(需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4、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公证机构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到深圳市或区公证处办理)。
提示:学校将对家长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并对申请表进行核实。
祖屋、军房、集体住房、自建房、宿舍(统称“特种住房”)居住证原件由学校接收并留存。
宝安区
港澳籍儿童所需文件
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可作为非深圳户籍子女参与积分排队。
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
孩子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居民: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父母双方均非深圳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 住房证明
a. 孩子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购买住房
(父母、祖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房[包括人才房、经济适用房、政府出售的经济适用房]或祖屋拥有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51%);
b. 在学区内租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并已记录);
c. 特殊住房
(包括自建房、军队住房、集体住房、宿舍等)证明;
3.父母社保信息
4. 亲属关系证明
深圳市或者辖区公证机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公证证明;
5. 计划生育信息
报考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入学名额的港澳适龄儿童,可与深圳户籍学生或非深圳户籍学生一样,自愿选择核实计划生育信息、参加计划生育积分。儿童家长需于5月8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台湾儿童所需文件
1. 身份证明
符合条件的儿童或青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符合资格的儿童或青少年的父母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副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 住房证明
a. 孩子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购买住房
(父母、祖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房[包括人才房、经济适用房、政府出售的经济适用房]或祖屋拥有合法产权,且产权份额≥51%);
b. 在学区内租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租房并已记录);
c. 特殊住房
(包括自建房、军队住房、集体住房、宿舍等)证明;
3. 计划生育信息
报考我市公办义务教育名额的台湾适龄儿童,可与深圳户籍学生或非深圳户籍学生一样,自愿选择核实计划生育信息、参加计划生育积分。儿童家长需于5月8日前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龙华区
港澳籍儿童所需文件
申请在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应当按照深圳市关于非深圳市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
孩子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居民: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若父母双方均不在深圳户籍:需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以及父母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 外壳材料
符合条件的儿童或青少年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祖屋、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证明(信息)、或其他类型住房(军人住房、集体住房、自建房、宿舍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房产份额≥51%)的证明文件之一。
(以上房屋须为居住用途)
3.社会保障证明
符合条件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须持有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4、深圳公证处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公证书;
5.携带相关材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
(小一/初一报名截止日期:5月7日)
台湾儿童所需文件
1. 身份证明
适龄儿童、青少年及其父母一方须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 外壳材料
符合条件的儿童或青少年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祖屋、经济适用住房、房屋租赁证明(信息)、或其他类型住房(军人住房、集体住房、自建房、宿舍等)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房产份额≥51%)的证明文件之一。
(提醒:以上房屋须为居住用途)
外国儿童所需文件
凡愿意来我区就读的外国适龄儿童、少年,均可报考我区外国人子女学校。
坪山区
台湾儿童所需文件
1.适龄儿童、青少年及其父母,可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期5年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青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自住或商住用)(自有住房产权份额须大于50%,租赁证明出具日期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港澳籍儿童所需文件
申请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港澳学生,应当按照我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明
孩子的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居民: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如父母双方均不在深圳户籍:提供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及父母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 外壳材料
学校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青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自有住房或商住用房)(自有住房产权份额需大于50%,且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出具租赁证明)。
3.社保材料
符合条件的儿童、青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网上打印),即须在2018年3月31日前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均须参保满一年))。
4. 计划生育宣传资料
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位前,应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由于计划生育信息影响最终学位积分,家长在申请学位前,必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实计划生育信息。
5.公证文件
深圳公证处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公证书。
光明区
港澳籍儿童所需文件
根据我市关于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孩子出生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深圳市户口:父母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父母双方均非深圳市户口: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
3.住房证明(按实际情况提交):
(1)自购商品房:提供儿童父母在学校入学区域内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须在土地部门登记并在入学当年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等购房合同。
(2)租赁住房:持有现居住地街道住房租赁管理处出具的用于居住用途的《房屋租赁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住房和建设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登记日期(发证日期)须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之后;承租人须为被监护人。
(3)集体住房:提供社区或其他合法集体住房单位出具的购房合同及付款收据,提供所辖区域居委会出具的集体住房证明(见附件样本)。
(4)宿舍:提供由用人单位出具、居委会或派出所签署的宿舍证明(样本见学位申请网文件下载栏目)、宿舍产权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加证明(社保部门打印或网站打印,证明上用人单位须与宿舍用人单位一致)。
4、父母双方或一方须有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年的记录(提供社保卡、《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2018年9月起,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均须连续不间断)。
5、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公证书。
6.由于家庭计划生育情况影响最终学位加分,请家长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实计划生育信息。
台湾儿童所需文件
1.儿童及其父母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儿童的出生证明;
2.住房证明(按实际情况提交):
(1)自购商品房:提供儿童父母在学校入学区域内有效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须在土地部门登记并在入学当年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等购房合同。
(2)出租房屋:街头住房租赁租赁办公室发行的“住房租赁证书”或“住房租赁信息”,或者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必须少于30岁的纪念日;
(3)集体资助的住房:提供社区或其他合法集体资助的单位发行的购买合同和付款收据,并提供由辖区的邻里委员会颁发的集体资助的住房证书(请参阅所附样本)。
(4)宿舍:提供由雇主签发并由邻里委员会或派出所签署的宿舍证书(请参阅“学位申请网站的下载”部分中的样本,宿舍的财产证明书,一份与雇主签署的法律和有效劳动合同,以及深圳社会保险证书(由社会安全部门或其网站印刷;在社会安全部门或其网站上印刷;
大鹏新区
香港和澳门国籍的孩子所需的文件
1.出生证明,学校年龄孩子的家庭注册手册以及公共安全部门发行的父母;
一位父母的有效的深圳居住许可证(如果父母或其中一个人都有深圳的家庭注册,则不需要居住许可证);
2.住房证明
也就是说,诸如房地产证书或购买合同,房屋租赁证书等材料在学校的入学区内。
3.在深圳被保险的孩子的一个或两个父母的社会保障卡(保险类型包括养老金保险和医疗保险)。
4.计划生育信息验证(在当前居住地的社区工作站处理)。
5.香港(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的大陆旅行许可证(房屋退货许可证)以及公证办公室发行的父母和儿童之间的亲属关系(为了提高审查效率,建议在申赞市或地区的公证办公室中处理它)。
特别注意:香港和澳门国籍的孩子的父母应将相关文件带到当前的居住地,以宣布并输入其计划生育信息,然后再在线注册。
6.“ 2019年小学研究生注册表”(申请一年级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