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 13 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日期: 2024-07-30 23:02:50|浏览: 524|编号: 5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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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嘉善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于嘉善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案件,负责现场一线督导、动态巡查、办案应急,协助上级跨区域交通行政执法等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二部分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设5个招聘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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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有嘉善县常住户口的人员。

第四部分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和法规,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2、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

3、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4、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第五部分

招聘与薪酬

公示后,拟聘用人员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综合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参照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第六部分

招聘流程和时间表

招聘工作经过报名、初审、游泳技能测试、笔试、复试、面试、评分、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预审

嘉善县综合交通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录“嘉善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登记真实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报考岗位的报名视为无效。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8月11日16:00至2021年8月18日16:00。

2.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要求和报名平台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毕业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明、个人身份证件照片、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2)。

3、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将按规定减少或者取消招聘岗位。

4、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和游泳技能测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要求参加考试。打印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和游泳技能测试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要求参加考试。已参加初审和游泳技能测试的考生不参加本次考试。

2. 游泳技能测试

已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天宁、陶庄、姚庄、魏塘队的考生,须先接受游泳技能测试。泳式不限,1分钟内能不停顿游完25米者为合格,未通过测试者为不合格。测试成绩低于100分者,自动淘汰,不进入考试。游泳技能测试不计入总成绩。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审查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不予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笔试后,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进入面试阶段,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者自动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积分分配:本次招聘,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获得积分。

(一)持有三级船舶驾驶执照的,加记5分

(2)转业或者退役的,加2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配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入围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笔试成绩高者,笔试、面试成绩相同者,再进行加试,确定最终入围人员),相关成绩在县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4.体格检查

面试后计算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依次替补(未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修改和印发有关修改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调查

考试录用人选将根据体检结果按1:1比例确定,考生考试由嘉善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实施,考试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细则(试行)》(浙人政发[2008]5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修改《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

(六)宣传招募

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经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应聘人选按聘用审批程序予以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选存在问题的,招用单位将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未发现问题或者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则予以聘用;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有证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将进行处理。一时难以核实的,将暂缓聘用,待事实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该员工。

经核准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在职人员应及时与现用人单位沟通,办理相关手续,如影响聘用,责任由本人承担。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

公告发布前放弃体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的应聘者,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相应岗位中面试合格人选替代。

(七)填补空缺

本次招聘结束后,如因辞职等因素出现职位空缺,将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第三部分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考生应于考试前14天申领嘉兴“健康码”或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申报表》,履行个人健康证明义务和防疫相关要求。对瞒报、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问题者,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卫生检疫、询问、问询、就医等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相应资格,发现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纪律与监察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经审核不合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或者录用资格;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解释。招聘公告、准考证领取时间、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将在嘉善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网上均可查阅。

支持热线:

附件1:嘉善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附录2:个人健康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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