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二代网供 出国淘金路如何变成诈骗不归路?特大跨境电诈案一审宣判,16 名被告人获刑

日期: 2024-08-19 21:09:03|浏览: 120|编号: 6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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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揣一夜暴富梦想,远赴迪拜淘金,最终却落入沙漠“诈骗乐园”,走上诈骗“不归路”……前不久,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一起重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公开宣判,16名被告人被判刑。

出国淘金为何会成为诈骗的不归路?记者采访了案件办案人员和几名被告人。

公民被骗580万元,引发重大跨境电子诈骗案

“我被网上骗了580万元。”2022年2月,南京市民周某到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开发区派出所报案。

周女士是一名离异的“包养妈妈”,没有工作,一直在家照顾孩子,2022年2月,她将离婚时分得的一处房产卖掉,还清了贷款,将剩余的500多万元存入银行。

不久,她在某网络平台上看到一则兼职信息,称关注一些微信公众号就能返现。她觉得此事简单无风险,便留下了姓名和电话。第二天,她就被拉进微信群,就这样一步步落入骗子的圈套,最终被骗走580万元。

警方调查发现,这个诈骗团伙藏匿在迪拜,其诈骗手法是典型的“刷单”诈骗,即先给出一些简单的任务和奖励,然后诱导其下载App投资返利,之后以操作失误、资金冻结等理由实施诈骗。

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程华介绍,警方侦查发现,自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共有189名受害人被骗2700余万元。

“这些受害者大多是40岁左右的女性,无业或工作不稳定。她们想通过兼职赚钱,但最终却落入了骗局,”程华说。

该诈骗团伙部分成员护照过期后回国,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于2022年8月开展集中抓捕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并移送检察院起诉。

法庭审理现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供图)

去迪拜“淘金” 却走上诈骗“不归路”

记者日前采访了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并与黄某、许某、戴某三名被告人进行了视频通话。

三人的出国路径惊人的相似,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学历不高,出国前无业。戴是山东人,想和朋友去迪拜开烧烤店;徐是湖南人,想去迪拜工作;黄是被求职网站上的高薪诱惑,称招打字员,月薪8000到10000元。三人都是由别人安排坐车到深圳,再从深圳或香港飞到迪拜,一路上吃住行路费都是别人出,由老乡、同学、网友等接送。

出境前,网上迪拜繁华的城市场景让他们浮想联翩,然而抵达目的地后,他们的护照被收走,并被带到远离市区的一处“工业园区”,那里有20多栋10至20层不等的高楼大厦,每层都有多家公司,其中大部分是诈骗公司。

园区内设有餐厅、KTV等设施,三人均告诉记者,自己原本有机会逃跑,但因为护照被没收,还要自掏腰包支付前期机票、食宿等费用,一旦被抓到还会挨打,所以他们都选择留下来实施诈骗。

黄某和戴某都被直接送进了诈骗公司,黄某还成了诈骗公司的组长。戴某在诈骗过程中“偷懒”,被诈骗公司发现,被打了一顿,赔偿9万元后,被“开除”回家。徐某先是被送进一家赌博公司,后又以4万元的价格“卖”给诈骗公司——他就是诈骗南京“妈妈”周某的具体操作者。

“如果你偷偷逃跑,公司就会发布悬赏通告,还会有‘赏金猎人’来抓你,被抓到就会被打,还会被关进小黑屋。”徐某说,回国前还支付了赔偿金。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些诈骗犯在迪拜停留的时间从几个月到一年多不等,除少数被公司“解雇”外,大部分人在护照过期后被警方逮捕,就“辞职”回国了。

该诈骗集团组织严密,赃物被分成多个层级。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被告人所说的“工业园区”,其实是一个“诈骗园区”,诈骗团伙组织严密,每笔诈骗款项都按照相应的比例在不同的层级之间进行瓜分。

黄、徐二人称,该诈骗公司成立于2021年,最上面有一个幕后大佬,是实际控制人;另外还有三个合伙人和一个具体负责人,这些幕后大佬和股东大多是中国人。公司下设“微信部”、“资源部”、“财务部”、“套餐组”、“牵手团队”、“第三方APP”等,最底层的一线诈骗人员被分成三组,组里的人两两配对,一个是“导师”,一个是“团伙炒股”。

“诈骗主要利用了客户贪图小利的心理,加群后,大概50个人中就有2个人被骗。”黄先生说,“一个微信群有50个人,其中40个人是客户,10个人是‘群骗’。很多受害人没有工作,‘群骗’就和他们聊聊天,聊聊天,跟受害人相处,然后一步步设下陷阱。”

该诈骗公司内部管理严格,一线诈骗人员每天上午9点到晚上9点上班,打卡上下班,迟到早退还要罚款,公司为他们安排食宿,发放工作手机。

诈骗分子的收入与诈骗所得息息相关。据黄某介绍,团队负责人的底薪每月8000至1万元,团队成员的底薪从8000元起,还有不同比例的提成。“我诈骗的金额有600万至700万元,我个人总共拿了近40万元。”徐某供述,“周某的订单是580万元,我个人只拿了20多万元。提供银行卡、手机号的‘资源部’拿的分成最高,达到30%至50%。”

案件落网的16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四年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追缴诈骗所得200余万元。他们主要是一线诈骗人员,上游股东、幕后老板及多名高管目前仍藏匿在境外。这些被告人“淘金”失败,被关进监狱,还要偿还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江宁有关部门把追缴赃款损失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正全力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看似简单的假订单、假返利诈骗,但仍有不少人深陷其中。”检察官提醒,诈骗分子正是利用受害人渴望快速致富、贪图小利的心理实施诈骗,广大群众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能力,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司法部门提醒,出国务工,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出国渠道获取信息、办理手续,擦亮眼睛,切勿心存侥幸,不要轻易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以免落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记者朱国良 沈如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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