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圈乱象频发:法律监管下的灰色地带与走私案件警示

日期: 2024-09-05 08:03:48|浏览: 56|编号: 6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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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代购圈出问题不少,有时候海关被扣税,有时候冒充“留学生”,搞得大家人心惶惶,毕竟这个圈子灰色地带太多,法律无法规范的地方,就有低价、有暴力。

去年12月,一名活跃于江浙沪的代购“小陈”,伪装成白人富豪美女英国留学生,不时上传“上课”照片欺骗客户,被抓时,她已从不同“客户”手中骗取了1万余人民币。

“小陈”与受害人的聊天记录

那么,我们能不能低调隐瞒?不交税能赚大钱?前不久在宁夏发生的一起案件,足以让所有采购商警醒……

据新华社报道,由银川海关缉私局侦查的宁夏首例境外代购走私案,近日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

该案6名涉案人员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唐某、韩某、杨佳、杨毅、单某、郭某采用“蚂蚁搬家”方式,将大量奢侈品从境外通过航空口岸走私入境,逃避海关监管,通过淘宝网店销售,产品在国内销售,偷逃应缴海关税款400余万元。

其余五名被告人在唐某的安排下,负责在韩国购买货物,或负责记录所购货物的明细,或负责将货物以加装行李的方式偷运入境,或负责贩卖走私货物,无论何种情形,均属共犯,均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30万元不等。

400多万,这已经算是大型代购了。法网宽广,什么都逃不过。这个代购团伙运作多年,终于在2016年被警方查获。

2016年8月,银川海关关员从郭某随身携带的行李中查获大量奢侈珠宝,共计81件,银川海关缉私局经突击盘查,了解到以唐某为首的走私团伙长期盘踞在无锡,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随后,专案组连夜飞赴无锡,对该团伙窝点进行搜捕,成功抓获唐某等人,最终唐某向银川海关缉私局自首,并劝说其同伙也投案自首。

银川海关缉私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负责该案的民警通过分析、整理64G电子数据、5000余页微信聊天记录,最终成功提取出该团伙走私犯罪的关键证据,形成了牢不可破的证据体系。

所以,别以为你是个微信商人,警察就抓不到你,就算有那么多页聊天记录,人家还是会耐心陪你玩的。

走私、购买和判刑

我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所以我会尽量引用网上的内容。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走私罪是指组织或者个人违反海关规定,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必须向国家缴纳税收的货物、物品,逃避海关监管,造成重大、严重犯罪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03条规定:

自然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纳税额十万元以上的,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偷逃应纳税额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应纳税额五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税额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宁夏的案件,主犯最高可以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而应缴纳的税款也可能被判处更高的数额,最后赚到的钱都要全部上交国家,白坐牢了,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其实你搜一下海关总署的信息公告栏,就会发现代购被抓的案例很多,海关早就手下留情了,拦你、收税,不管你用什么渠道,只要警察想查,分分钟就能搞定~

邮寄衍生产品?知道了!

2016年4月,海口海关查获首起通过邮购渠道走私境外物品案件。犯罪嫌疑人刑某江为牟取非法利益,从境外购买古驰等知名品牌的鞋子、衣服、箱包、皮带等。犯罪嫌疑人通过邮购渠道将上述物品邮寄入境,逃避海关监管,在境内销售牟利。经初步查明,该案案值约200万元人民币。

航空走私犯? 打倒他们!

2016年6月,武汉天河机场破获一起利用“国际转国内”转机航班走私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利用“国际转国内”转机航班采购并走私化妆品、女包等应税商品,涉案总价值达5000余万元人民币。

某国内大采购一次性被征税21万……别小看海关!

帮朋友买?了解更多有关“走私”的信息……

监管天猫这样的大公司容易,监管朋友圈却很难。

但你认为国家真的没有控制权吗?这怎么可能呢?

自2015年8月起,海关总署正式实施《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货物、物品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范从事跨境电子商务的企业和个人,让“海外购物”有法可依。

这意味着,微信朋友圈流行的代购行为,如果不加以管控,可能会被认定为走私,一旦被举报,可能会受到惩罚。

目前,多家媒体对海关决定有不同解读,大家可以阅读海关总署原文,做些阅读理解:

给留学生买?可能违反外国法律……

中国代购惊动了外媒,身在海外的我对此深有体会,外国孩子断奶、留学生代购赚得盆满钵满的报道随处可见。

据英国相关法律专家介绍,如果在英国留学的留学生从事代购活动,被移民局抓到,将面临非常高的被驱逐出境的风险,虽然移民局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毕竟家是家,如果当初让你来这里留学的人发现你滥用签证,他们很有可能会把你赶出去,把你遣返回来。

代购=违法?不!

有两种代购形式是合法的:

一类是从境外购买一定价值和数量以下的物品,用于个人使用或者赠送亲友。

另一类是委托专门的代购,但该代购销售的物品要依法纳税。

2010年海关总署发布第54号公告,规定居民旅客携带进境个人自用物品,在境外获得的,总价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含5000元),且限于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关于邮寄,海关总署公告第43号规定,个人邮寄物品进口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以下的,海关予以免税。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规定,“自用”是指旅客或者受赠人自用或者赠送亲友而非出售、出租的行为;“合理数量”是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受赠人情况、停留时间等合理、合理目的、停留期限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在一定限度内,普通民众从国外买东西回来可以不用缴税,并且享受一定的优惠。

另外,代购业务也可以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比如有些代购网站从国外采购国内的紧缺商品,然后快递给客户,最终价格会包含税费,或者客户签收时再支付税费,这些都没有问题。

做过的人都知道代购的痛苦...

但合法经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你享受中国巨大的市场,享受国内外的差价,就应该依法纳税,对吧?

提醒:请联系我时一定说明是从高奢网上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