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仿包包 世界知识产权日:关注海外代购背后的知识产权问题

日期: 2024-09-14 18:04:03|浏览: 139|编号: 6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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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于2000年把197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生效的日子——4月26日确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1980年6月3日,中国加入该公约,成为第90个成员国。

海外采购案例

相信每个人的朋友圈里都有几个“海外代购”,但代购变坏的越来越多。不少代购坦言“代购正品利润低、压力大,不仅国内客户会跑单,还有国内海关扣税的风险”。有调查显示,代购产品60%都是假货,从产品生产、包装、合格证、收据等“标准配置”到销售,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黑色产业链。国内浙江、江苏、广东等地都有一些地下工厂,专门生产“高仿A货”,在国内生产后再送往国外巡展,改造成高端奢侈品,再以奢侈品的价格出售。2014年4月8日,深圳查获价值500万元的假冒奢侈品,可打印全套收据。同时,美国还有一些贸易公司专门收购中国厂商生产的高仿奢侈品,在进海关后对假货进行洗白,虽然成本加上运费已经很高,但假冒奢侈品一旦售出,利润瞬间翻倍。

海外代购黑色产业链的出现,一部分是因为国内消费者除了品牌之外,对国外产品了解甚少,自然难以辨别真伪。另一部分原因是一些在意信誉的消费者明知故犯地购买假货,为“高仿A货”市场提供了土壤。在大多数人眼里,生产高仿品没什么错,无非就是做个一模一样的包包,生产一模一样的鞋子,质量一样,几十元的成本可以卖到几千元。然而他们却不知道,生产、故意销售假货,已经触犯了国家法律。

黑心代购

检察官同志,我们通过销售高档仿包,既满足了女性爱美之心,又不用掏空她们的钱包,还能促进GDP的增长,相信达康书记一定会支持我的做法!

你知道吗,销售假冒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严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还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

黑心代购

这难道不只是侵权,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你的行为可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检察官

黑心代购

这么严重!但生产高仿包的商家才是罪魁祸首。他们怎么能只怪我呢?

根据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生产高端仿品包的商家,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检察官

编辑说:

“尊重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然而,很多人由于对知识产权缺乏了解,在生产生活中忽视其重要性,侵犯他人智力劳动成果,从而触犯法律。在此,小编也希望每一位在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的公民,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将侵犯知识产权的组织或个人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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