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与生产商的区别,你真的了解吗?

日期: 2024-09-21 18:04:41|浏览: 16|编号: 67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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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

制造商与生产者的区别是什么?1.含义不同:生产者是主要包装食品和轻工业品的供应商;制造商被广泛知晓,被认为是渠道的源头和中心。2.对所生产产品的控制程度不同:生产者是具有独立生产、销售某种产品​​的资质和能力的企业,不受任何其他个人或企业的制约;制造商在生产某种产品时,其产量、品质、数量、加工工艺材料等均受另一个企业或个人的控制。

1、含义不同:制造商是包装食品和轻工业产品的供应商,他们利用原材料或零部件(自制或购买),利用相对自动化的机械和生产工艺,制造出一系列日常消费品。制造商是品牌产品的创造者。制造商被广泛地认识,被认为是渠道的源头和中心。通用电气、通用汽车、索尼、飞利浦等成功的制造商在各自的分销渠道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2.对所生产产品的控制程度不同:生产者是具有独立生产、销售某种产品​​的资质和能力,不受其他任何个人或企业制约的企业;制造者在生产某种产品时,其产量、质量、数量、加工工艺、产品所用的材料等均受其他企业或个人控制,所生产的产品不得擅自销售。

3、职责不同:制造商是产品的负责人和设计者。一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制造商;但是一个产品可以有不同的制造商。制造商只负责生产,不负责产品。换句话说,制造商是产品质量控制的责任。换句话说,如果产品有问题,应该联系制造商。

制造商、生产工厂、经销商、代理商、供应商之间有什么区别?

经销商:经销商是拿钱从公司购买商品的人。他们不买商品供自己使用,而是转售。他们只是把商品转手然后卖掉。他们关注的是价差,而不是实际价格。

代理商:是代企业经营的,不买断企业的产品,是厂家给配额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所有权属于厂家,不属于商家,自己不使用该商品,而是代企业转售。3C认证中的审核员和厂家有什么区别?

申请人就是为产品申请3C认证的企业或法人,制造商与生产厂的区别具体是制造商与生产厂的区别,也就是对工厂进行检查的制造商。

3C认证的全称是“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即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英文缩写CCC。

为履行加入WTO的承诺,中国政府于2001年12月3日宣布对生产企业、制造商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从2002年5月1日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开始受理第一批列入强制性产品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的认证申请。

这是中国政府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有关协议和国际规则,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环境、国家安全,依法实施的产品。

2001年12月3日,国家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对列入目录的19类132种产品实施“统一目录、统一标准和评定程序、统一标志、统一费用”的强制性认证管理。

将原有的“CCIB”认证和“长城CCEE认证”统一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其英文缩写为“CCC”,因此也称为“3C”认证。

“3C”认证自2002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后推迟至8月1日),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同时废止。目前已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关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有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轿车轮胎、载重汽车轮胎、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设备、安全防范设备等。

目前,已发布多款产品,除首批目录外,还增加了涂料、陶瓷、汽车产品、玩具等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基本的安全认证。

3C认证主要试图通过“统一目录、统一标准、技术法规、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等一揽子解决方案,彻底解决我国产品认证制度长期以来存在的政府部门多头、重复审查、重复收费、认证与执法不区分等问题,建立与国际规则相接轨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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