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塑料友情:女同事代购 LV 包,背后的故事令人唏嘘

日期: 2024-09-26 18:03:19|浏览: 116|编号: 6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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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男人爱车,女人爱包,很多女性朋友对名牌包包情有独钟,本以为可以逃避难以分辨的网购,却没想到遭遇了塑料办公室友情。

时间:2018年1月

事件:女同事间的日常聊天

陈:我告诉你吧,我姐姐去美国定居,养育孩子了。

周女士:哇,你姐姐真厉害。

陈:我最近去欧洲旅游了,对了,听说北欧是LV的故乡,去那里买包包很划算,你要不要?我让姐姐给你带点过来。

张女士:我也听别人说退税可以省一两千元。

三位同事很激动,让陈先生的姐姐帮忙拎LV包,随后陈先生又将LV专柜包包的照片发给同事们,让同事们挑选款式。

周女士:请给我拿一个LV饺子包。

张小姐:请帮我拿两个LV购物袋。

徐女士:我想要一个LV Metis邮差包。

随后三人将钱转给陈某,陈某共计收到3万余元。不久后,陈某将LV包带给了他们。

张女士的一款LV包是送给同学的,同学想去LV专卖店烫印(LV专卖店提供免费烫印服务),需要收据或者护照号(全球各地的LV专卖店都会登记护照号,用于退税和证明真伪)。张女士向陈先生要护照号,但一直被拖延。

随后,张女士的包包拉链坏了,去小店修理,也需要提供护照号码,但陈女士依然拒绝提供护照号码,并要求她去一些小店修理。

张女士等人感觉到事情不对劲,起了疑心,此时陈某又以怀孕为由辞职,这让张女士等人更加怀疑,于是便报警。

原来,陈女士在北欧并没有姐姐,她在淘宝欧洲代购上查询了正品LV包的相关价格,然后告诉了同事,随后又以1000元左右的价格在网上为同事购买了4个相应的假LV包。

犯罪嫌疑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近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提起公诉,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检察官提醒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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