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我国目前的烟草税结构是怎样的?世界各地对新型烟草制品的税收规定是怎样的?面对当前新型烟草市场的发展趋势,国内外相关政策将如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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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电子雾化器、加热不燃烧等产品仅征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并不像传统烟草制品一样征收烟草消费税。那么,我国目前的烟草税收结构及其对价格的影响如何?
税收结构
目前,我国实行从价从量的混合分级税制。传统烟草行业税费主要包括七税两特,即烟叶税、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进口关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国有税费等。基于税后利润的资本收益。以及具体的税后利润。
烟草业税的解释
烟草税:税率为20%。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纳税人,按收购金额计税。烟叶税收属于地方政府。
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种。其主要目的是调整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从价税为主,从量税所占比例较小。烟草消费税的水平根据卷烟的等级而不同。烟草等级越高,消费税税率越高。
我国卷烟消费税采取从价税+从量税的税制结构,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在烟草各项税种中,无论国内外,消费税所占比例最大。烟草业征收的所有消费税均归中央政府所有。
增值税:是以货物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流转税。这是一种附加税。目前烟草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中央和地方政府各分享50%的增值税收入。
进口关税和进口消费税由海关征收,属于中央财政。
城市建设维护税:在增值税、消费税的基础上,城市建设维护税实行7%、5%、1%三种税率。烟草公司通常适用7%的税率。
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这是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的预算外资金。
企业所得税:烟草制造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批发和零售税率根据企业规模不同而不同。
税收结构对价格的影响
税收结构是不同税种和不同税基选择的组合。
税种包括从量税、从价税、从量税和从价混合税、分级税等;税基的选择包括产品的数量和产品的价值(出厂值、零售值等)。
从量税按照货物数量征收,从价税按照货物价值征收,混合税包括从量税和从价税。不同的税收结构会对产品的价格和结构产生不同的影响,监管征收的难度和效率也存在较大差异。
图为:不同国家烟草税收分类标准
新烟草税收
了解完税收结构和相关概念后,我们再来看看世界各国对新型烟草的税收。
加热烟草产品 HTP
加热烟草制品(HTP)是需要使用电子设备加热压缩烟支或烟弹的烟草制品。大多数国家将加热烟草产品定义为烟草。它们的税收通常比香烟低,但要缴纳的税却更高。征收税款或混合税时,通常以所含烟草的公斤数作为税基。
图:各国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的税收状况
尼古丁电子传输系统 (END)
和电子非尼古丁输送系统 (ENND)
目前,雾化电子烟(END)的税收基于特定消费税。大多数国家对单位体积的烟油征收一定数额的从量消费税。
图:各国ENDs/ENNDs产品的征税状况
图:各国电子烟油税收状况
新型烟草的市场空间和未来发展潜力巨大。在实施监管时,采取细致、合理的税收方式是大势所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