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8日,号称“官方授权、100%正品”的尚品网,因未获得品牌实际授权,销售假冒产品,于今日上午被朝阳法院判定侵权违法。商标。竞争行为,并赔偿品牌方各种经济损失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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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品牌权利人提起的诉讼称,自2011年起,尚品百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网站上使用该注册商标,并销售、推广假冒该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
2013年11月,尚品百子公司在尚品网和天猫商城“尚品奥特莱斯官方旗舰店”销售的一款钱包和一件衬衫被认定为假冒商标产品。 2013年12月,北京海关查获三批以尚品百子公司为实际收货人的假冒商标进口货物,涉案货值589万余元,获利总额超过2000万元。随后,北京海关对尚品百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13年12月,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认定尚品百子公司擅自使用注册商标、擅自销售带有该公司商标的产品,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但直至2015年12月,尚品百子公司仍在尚品网上使用该商标。
庭审中,被告尚品百子公司表示,原告指控销售假钱包、假衬衫缺乏事实依据,其对海关查获的三批假冒商品并不知情。该公司还声称,网站上宣传的“官方授权100%正品”并非虚假宣传,而是公司的企业追求。
朝阳法院认定,该品牌从尚品网购买的钱包为假冒商标的产品,从海关查获的情况来看,有理由怀疑其网站上还存在其他“尚品百子”产品。假货。法院认为,其售假、未经许可使用商标的行为,构成对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法院还认为,尚品百子公司在进口过程中应当明知涉案产品属于侵权产品,但仍实施进口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尚品百子公司未获授权使用该商标,且尚品网上宣传的“”品牌故事及正品鉴别方法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法院认定尚品百子公司通过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