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近日,永州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六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江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科、商、粮、经信委落实省委检查反馈意见,对问题未予整改。
2016年,省委第八巡视组到江永巡视时发现,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科委、商务、粮食、经信委等县级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发放补贴、补贴并责令退出。上述两个单位将用公款垫付干部职工个人应清缴的费用,上缴县财政。 2017年5月,省审计厅审计发现并指出这一问题后,要求对2017年9月1日前违规领取补贴的个人追缴相关资金。但该公司仍有3名在职干部职工。县科委、商务委、粮食经信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仍有部分辞职、退休人员尚未全额退还缴费。直到2018年3月、4月才全部退款完成。上述过程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建勋,党组书记、主任邓新平县科委、商务委、粮食经信委等领导是第一责任人,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 2018年12月、2019年1月,邓新平、王建勋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处分。
宁远县东西街、五云山国有林场多名干部失职。
2018年2月17日,东西街道大乌地村发生火灾,并引发毗邻五云山林场更大规模的森林火灾。东西街副书记李国军作为春节值班领导,当天没有按时到岗,在火灾发生时未能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分管森林防火的武装部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欧阳新春接到县消防办通报火灾情况后,未经现场核实,错误信息称火灾是仅根据大鱼地村干部汇报的火灾情况,就向县消防办公室报告灭火情况,延误了扑救时机。五云山国有林场党支部书记、场长程群生对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重视不够。他忽视了防火通道的维护和管理,火灾发生后未能组织有效的灭火工作。副科级干部程哲明和员工黄林贵充当消防员,当天值班人员没有立即发现并报告火灾,延误了扑救时机。 2018年3月,李国军、欧阳新春、程群生、程哲明、黄林贵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原市工商局回龙卫分局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018年4月,省委、省政府印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4月28日,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视频电话会议,明确具体整改要求。分局原局长唐志林、副局长兼纪检监察员张林、副局长蒋斌作为局班子成员,未一一如实说明无公务接待信函的公务接待支出,成立按要求备有台账,却安排工作人员开具装订好的财务凭证,通过签发虚假的正式接待函来支付之前的接待费用。 2018年12月,唐之琳、张琳、蒋斌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远县民政局和县残联尚未将两项残疾人补贴发放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2018年湖南省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战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经审批合格后,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提交申请当月起计算并缴纳。在这项政策落实过程中,县残联教育就业股工作人员欧敬华与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蒋定顺没有充分沟通和工作不准确和详细。结果,部分新申请残疾的人士每月领取的津贴减少了一份。 2019年1月,蒋定顺、欧晶华双双受到诫勉谈话,并被扣工资400元;县民政局副局长欧阳俊杰、县残联副主任郑晓波、县残联教育科科长何丽辉被捕。谈话内容提醒了县民政局、县残联主席范志群。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白芒营中队教导员邓图增玩忽职守。
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邓图增违反工作纪律,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他主办的蒋某某交通事故案不予查处,导致事实不清,引发上访。并造成不良影响。 2018年8月,邓图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兰山县原土镇人大主席王显辉存在扶贫项目实施监管不力的问题。
2016年9月,在土石镇新安村扶贫搬迁安置点工程招标过程中,王显辉作为分管领导,未能正确履行监督职责、不严格,导致新安村扶贫安置点“三通一平”(土石方、挡土墙工程施工队未招标就确定)。2018年9月,王显辉被警告、受到党的处罚。
(永州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