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供应商应事先按照GB/T 16716.1和GB/T 16716.2的规定评估其投放市场的包装容器或包装部件是否可回收利用,当确定可回收利用时,包装上应标注回收标志。
包装回收标志
1.纸包装回收标识:基本图形+文字
2.塑料包装回收标识:基本图形+代号+缩写
塑料回收标识中的数字仅来源于GB/《塑料制品标志》中的材料代码,不具有等级含义。
3.金属包装回收标识:基本图形+字母+文字
4.玻璃包装回收标识:基本图形+字母
5.复合包装回收符号:“C”代表“ ”
包装回收标志应置于包装上显眼、易于识别的位置。
长方形包装的回收标志应位于包装的正面或者侧面的下部。
圆筒形包装的回收标记应位于包装底部或者包装容器的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