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 会议主题:钻孔灌注桩安全技术通报 会议时间:2012年9月25日上午10:00 会议地点:施工现场办公室外 参加单位及人员: 建设单位(重庆盛腾实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州市建筑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建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邵太超、戴金淑、吴红梅、袁小亮 分包单位参加人员: 工长:闫克友 人员:程昆奇、杨邦发、罗润生、郑泽忠、熊代全、程昆宏、程昆伟、郑泽珍、张小克。 会议内容:1、施工单位介绍人工钻孔桩安全相关情况:1、挖孔、起重、护壁、运输残泥、残渣等所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安全装置、防毒面具、辅料、材料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在使用前必须检查,确保安全;2、严格按照图纸、计划进行施工,听从现场施工和质量安全人员的指挥;3、人工钻孔桩开挖时,桩间净距小于4.5m时,必须采用间隔开挖,每段开挖深度不得超过1m;4、桩孔靠近旧楼、危房的,在施工前必须对旧楼、危房采取加固措施;5、开挖的土石方应及时运走,孔周2m范围内不得堆放残泥、杂物; 6、桩孔开挖深度超过5m时,每天开工前应进行有毒气体检测;7、孔四周必须设置护栏;8、严禁洒水后作业、孔内吸烟、孔底使用明火;9、操作人员每4小时应轮换一次;10、桩孔挖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以上约3m的挡土墙翼缘上安装半圆形防护罩;11、施工现场所有电源、电路的安装、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管理,严禁电器接地、接零,使用漏电保护器。电器安装验收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每个桩孔用电必须单独接通,严禁一开多孔或一开多用。
孔内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安全灯;12、浇注桩身混凝土时,应停止相邻10m范围内的挖坑作业,孔底不得留有人;13、暂停施工的桩孔应用盖板封闭孔口,四周设0.8~1m围墙;14、未持特种作业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15、挖坑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挖坑施工;16、上下孔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用刚性梯子上下;17、抽水时,所有操作人员必须先到地面后才通电抽水,不得边抽水边作业; 18、施工现场用电时严禁拖地,宿舍内不得乱拉、接电线。19、参与挖坑作业的人员必须事先进行体检,患有精神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聋哑等人员不得参加施工。20、井的上下应设置可靠的通讯连接,如对讲机等;21、挖坑作业一般禁止在夜间进行,特殊情况下如需夜间加班,必须经现场负责人同意,并有领导、安全人员在场指挥和安全检查、监督;22、孔口处的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孔下人员的指令操作车轮,当孔深达到或超过5米时,必须用电动绞车吊起废料。 起吊较大石块时,孔下操作人员必须先下到地面,方可举工具入孔,工具必须用桶捆绑,严禁抛掷,严禁携带掉落的石块上井;23.桩孔周围2m范围内必须设立护栏及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3m范围内不得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24.桶装土时,材料不得装得过满,每桶重量不得超过50kg。施工单位(盖章):分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