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抄袭成难题,影儿时尚被指抄袭 COMME MOI,名模吕燕维权

日期: 2024-09-25 22:03:26|浏览: 329|编号: 6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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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设计界,“抄袭”是个很敏感的词,尤其在服装行业,由于一般实用的服装设计很难构成版权意义上的作品而受到保护,抄袭成了一个难题。

独立设计师控告大公司抄袭,却演变成“罗生门”

近期,关于独立设计师品牌被“抄袭”和“网上维权”的声音不绝于耳。3月,知名模特吕燕在微博上指出,颖儿时尚旗下某品牌抄袭了其设计师品牌COMME MOI。吕燕发布的律师函显示,颖儿时尚集团旗下拥有“宋中歌”、“YINER”、“INSUN”、“”等多个服装品牌,均与COMME MOI的设计高度相似。

名模吕燕在微博指出,颖儿时尚旗下INSUN等品牌抄袭了其设计师品牌COMME MOI。图片来源/照片由COMME MOI提供

颖儿时尚随即发布声明否认该说法,并在5月7日表示,由于吕燕的言论给集团形象造成极大损害,已正式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诽谤集团商业信誉及产品的诉讼,以声誉不正当竞争为由起诉吕燕及其经营的上海诗妮商贸有限公司,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据吕燕介绍,截至发稿时,她尚未收到任何关于这起诉讼的法律文件或通知函。除了影儿时尚,吕燕在5月底还向欧时力品牌的运营方赫基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尚岑服饰有限公司发来了律师函,因为她发现在欧时力品牌近期的推荐单品中,也能找到一款“影儿时尚抄袭”的连体裤。

据悉,COMME MOI由吕燕于2013年创办,主要针对25岁至35岁的都市女性消费者。吕燕表示,影儿时尚作为一家规模是其品牌100倍的大型企业,却并没有在一开始就进行自查,而是通过“泼脏水”的方式来污蔑设计师,他们看到年轻设计师缺乏应对此类事件的能力、实力和时间。

随后,记者联系 询问诉讼进展情况,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

深圳设计师时尚品牌指出,海澜之家旗下快时尚品牌黑鲸2019年新款与其2018年款高度相似。图片来源/微信公众号截图

无独有偶,近日又有设计师品牌与“大公司”之间爆出“抄袭事件”,引发行业和舆论高度关注。5月8日,深圳设计师时尚品牌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抄袭是一门艺术,海澜之家让人羡慕不已》》的文章,指出海澜之家旗下快时尚品牌黑鲸2019年新款与2018年款高度相似。

截至目前,海澜之家对于抄袭的指控一直保持沉默。此前,在海澜之家2019年4月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部分小股东曾对海澜之家提出质疑。海澜之家董事长周建平曾表示:“最高级别的设计师都在海澜之家,我们卖得越多,我们的设计就越有人喜欢。销量可以说明一切。”。

抄袭容易维权难,或将挫伤独立设计师创作热情

事实上,服装领域的“抄袭风潮”并非国内独有,近十余年来,经典案例包括以Zara、H&M为代表的快时尚品牌被“抄袭”和“借用”。大品牌之间诉讼不断,双方各赢各输,很难得出绝对结论。而近期国内的“抄袭事件”则主要集中在独立设计师身上。

荣获“中国时尚权力榜年度设计师奖”的LEE品牌主理人李坤认为,“现在独立设计师品牌正生存在‘大公司’与‘网络山寨’的夹缝中。”她分析称,独立设计师品牌在与“大公司”旗下的同类产品竞争时,始终难以在价格上占据优势。原创设计是设计师品牌的核心竞争力,一旦被大公司“抄袭”,必然会损失部分同类型产品。再加上以淘宝为代表的“廉价低质抄袭”模式,“成本太低、速度太快”,极大地挫伤了设计师的创作热情。

“设计师若想追究淘宝、京东网红店的抄袭牟利责任,需要先证明自己被抄袭,利益受到侵害。”北京维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杨兆权表示,目前参照《电子商务侵权责任法》第42条、第36条规定,电商平台没有主动审查侵权产品的义务,只有采取措施,电商平台才能承担连带责任。但面对这些“成百上千”的小店,设计师取证维权几乎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在5月23日举办的“上海时装周推动上海时尚产业发展”圆桌论坛上,上海时装周组委会副秘书长吕晓蕾也指出,目前的设计师群体“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差”,尤其是一些独立设计师对于为个人设计申请专利、版权的意识还不够强,即使申请也会遇到时间周期、费用、个人精力等现实问题,导致市场上很多设计师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在设计上,“最终的结果是设计师失去了创作设计的原始动力”。吕晓蕾呼吁,政府、行业、法律、职能部门等各个层面都要更加关注规模虽小但成长迅速的品牌和设计师。

被抄袭并不代表占有法律依据,我们呼吁对民间组织建立道德约束。

“一般实用的服装设计很难构成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因而无法获得相应的著作权保护。”谈及设计师品牌原创设计服装的“维权”问题,广东荣冠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国斌首先向新京报记者解释了这一法律“潜规则”。“如果发现知名品牌或流行服装款式的设计被抄袭,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提起诉讼。列举了以下几种情形(即未经许可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与他人知名商品造成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该产品是知名商品),对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主张权利。”

图片由新京报记者王远征提供

杨兆权也指出,“服装创意”被抄袭后的权利保护在法律适用上“天然”受限——由于服装的制作并不完全是将设计从平面复制到立体,即便设计具有独创性,如果成品服装不具备一定的审美价值,也不一定属于实用艺术作品,因而难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如果参考《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侵权责任法》,受害人除了要证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和因果关系外,还需要证明自己所遭受的损失。

但在实际诉讼中,这部分损失很难取证,因为侵权人不会主动提供其在侵权过程中所获利润的证据。“有时候,设计师也会选择对侵权人造成一定的舆论压力,但这种压力的具体效果值得考虑,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杨兆全认为,年轻设计师目前最需要的是提高法律知识,在发现自己被“抄袭”后,尽快去公证处公证。

在吕燕看来,大公司之所以敢于“毫无畏惧地抄袭设计师的创意成果”,是因为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十分有限。虽然设计师的名字或品牌标识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具体产品的形象和创意,却没有固定的、可追溯的知识产权。服装设计虽然可以申请外观专利,但对于大部分设计师来说,每件设计都很难获得专利。对一个系列中的每一件服装进行认证的成本非常高昂——每件服装大约需要几千元,耗时约6至12个月。”吕燕认为,除了依靠法律法规追责,更需要在社会、行业协会层面对抄袭者进行一定的行业伦理约束。

◆设计师的声音

卢燕:我不是在炒作,谴责抄袭不是“闹事”

新京报:最近有一些质疑的声音,认为你维权是为了“炒作、追热度”?

吕燕:这个声明有点搞笑。因为熟悉我和COMME MOI品牌的人都知道,我们在行业内并不缺乏名气和曝光度。目前我们所有的沟通都是直接透明的。我在发律师函的时候,也提供了联系方式,希望他们来找我们道歉或者协商和解。但他们什么也没做,直接发声明向我索赔。然后,铺天盖地的新闻稿说我炒作,或者指责我抄袭。

我觉得官司输赢并不重要,我也要感谢他们,因为如果我不发声,我也不会学到那么多法律知识。而且,我继续官司的另一个动力,是希望让更多人知道。希望我的案子和媒体曝光能鼓励更多设计师站出来,对抗抄袭。

新京报:您认为“抄袭”会给行业带来什么危害?

卢燕:首先肯定是对这个行业原创性的扼杀,现在年轻人创业不容易,自己辛苦创造的东西被投机者抄袭牟利,很难长久生存,肯定会令人心寒。这种情况并不是史无前例的,比如音乐行业就因为缺乏知识产权保护而经历过“至暗时刻”,服装设计行业也不应该重蹈覆辙。

服装行业发展到今天,速度和数量已经不是问题,稀缺的是有竞争力的品牌。服装行业品牌的核心竞争力永远是设计,未来需要押注在这些年轻一代的设计师身上。他们的创造力若得不到充分保护,行业未来发展的根基将难以稳固。但辩证地讲,客观环境和条件的限制也让设计师开始意识到需要自我保护。而像我遇到的这种比较极端的案例事件和社会舆论的发酵,也让大家开始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

新京报:目前独立设计师品牌维权困难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吕燕:独立设计师品牌虽然拥有强大的创意创新能力,但由于其客户群体小众、规模较小,在话语权方面与行业大公司甚至“网红品牌”相比并无优势。另外,现行保护服装创意的法律法规在时间和流程上与这个行业的市场规则并不匹配,比如“外观认证”的过程一般需要6到12个月,而在服装市场短短半年时间里,潮流变化很快。

新京报:在这方​​面你们有哪些新的做法和经验?

卢燕:首先设计师需要自我反思,我们这些自称艺术家的人,往往会忽视“产权保护”。但在成熟的商业环境下,设计师也需要让自己的公司更加规划化、合法化——手续可能繁琐,但设计师不应该被它困扰,必须迈出这一步来保护自己。

此外,设计师群体也应该“走出去”,加强与行业人士的沟通探讨,思考解决方案。最近我和很多设计师、一些行业大佬交流过,独立设计师群体肯定不是“不想惹事”,而是希望未来的行业生态能够更加健康有序。在“抄袭风潮”盛行的市场环境下,亟需一个有中立背景的第三方机构来清理、规范。

◆律师意见

积极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证据保存至关重要

新京报:服装行业如何界定抄袭?

杨兆全:剽窃是指窃取或修改他人作品为己有,以同样的方式使用,“全部”或“部分”抄袭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目前,我国对剽窃的认定有以下几种:适用法律:从知识产权角度,有《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从经济法角度,有《反不正当竞争法》;从民事侵权角度,有《侵权责任法》。

新京报:国内外过去有没有什么成功的抄袭维权案例?

杨兆全: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比如OTB集团状告(Zara)设计侵权一案,该公司设计的服装在欧盟获得了认证,而Zara的抄袭行为被米兰法院裁定为侵权,要求该集团立即召回侵权产品、停止销售,并支付每件产品235美元的赔偿金。

又如广东移动集团有限公司与361(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纠纷案,后者将移动为亚沙会设计的礼服、服饰图片放在其官网上,法院认为361公司的做法可能造成公众混淆,降低大哥大公司试图借助“亚沙会”等体育赛事赞助提升企业知名度、增加产品销量的商业目的。公司自其网站及微博上删除涉案内容,并向大哥大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新京报:对于设计师品牌应对抄袭行为应采取的态度和措施,您有何建议?

杨兆全:首先建议设计师品牌注册自己的商标,特别是以品牌商标作为服装标识的设计师品牌,要做好商标独特性的维护工作,同时要积极应对他人抄袭、假冒其商标的行为。如果你设计的服装符合外观专利的要求,也可以向专利局或者快速审查委员会申请外观专利,维护自己的权利。需要提醒的是,无论何时想要维权,保留证据很重要,必要时可以去公证处公证。

新京报记者周红燕创作,COMME MOI提供图片,微信公众号截图由曲婷宜、李政编辑,赵琳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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