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修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正式将电子烟纳入烟草管理范围,并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对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此举旨在加强对电子烟的监管,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利益。
多位财税专家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目前,尚未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由于不少电子烟中含有尼古丁等物质,影响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的健康,建议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
近年来电子烟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国内电子烟零售额达145亿元,同比增长30%。
“电子烟不属于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的税种,目前正在制定的《消费税法》也不将电子烟纳入征税范围,因此国家目前不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中国社科院中国财经战略研究所副研究员姜震对财新记者表示。
目前,消费税中有一个烟草类别,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例如,在工业生产阶段,甲类卷烟的税率为56%加每支0.003元,乙类卷烟的税率为36%加每支0.003元。在卷烟的商业批发阶段,税率为11%加每支0.005元。
中国政法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石正文对《财新》表示,对香烟征收消费税的原因是香烟对人体有害,二手烟影响周围人的健康,所以用消费税来抑制吸烟。电子烟也存在同样的问题,目前电子烟按照香烟的相关规定执行,进入专卖体系。同样,电子烟也应该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以规范和引导消费。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研究所研究员杨志勇对《财新》表示:“应该对电子烟像香烟一样征税。”
石正文认为,可以在烟草税目下单设电子烟分项,根据电子烟种类、危害程度等设置差别税率,征收方式可以采用从价计征,具体税率要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确定。
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席小娟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电子烟是一种旨在将尼古丁输送到肺部的消费品,与香烟或雪茄类似。国家对香烟征收消费税是为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推动环境污染防治。虽然电子烟被认为是香烟的替代品,但世界卫生组织《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不安全,有害健康。
“在我国,大约有1000万15岁以上的人使用电子烟,如果不严格管控,就是在毒害下一代人的健康。基于此,电子烟税率应按照甲类卷烟税率征收,以减少其对环境污染和青少年健康的危害。”席小娟说。
施正文认为,如果时间紧迫,财政部可以在报国务院批准后,调整消费税税目,将电子烟纳入其中。如果目前消费税立法进展很快,也可以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法,待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即可实施。
席小娟表示,消费税征收范围是合法的,因此如果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消费税暂行条例》需要修改。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在制定消费税法时,将电子烟归类为“卷烟”——电子烟(新增分税目),征收消费税。
据世界卫生组织《2021年全球烟草流行报告》显示,目前至少有29个国家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各国征税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按照电子烟价格征税,有的国家则按照电子烟油体积征税。
中泰证券研究所策略组负责人、首席分析师杨畅撰文指出,从影响上看,消费税出台后,电子烟销量短期内可能会受到影响,但经过2-3年左右会恢复到消费税出台前的水平,并继续增长,比如葡萄牙、俄罗斯等。不过,如果消费税率过高,也会带来负面影响,典型的例子就是韩国,受高税率和加热不燃烧烟草的挤出效应影响,电子烟市场规模恢复较慢。